珍惜所有,恐防有失

有一次在菲律賓一位開牙膏廠的長老辦公室裡,看見一個牌子寫著:”You don’t have to brush all your teeth, only those you want to keep.”(「你不需要擦所有的牙,只需擦那些你想要保存的!」)
凡是有價值的事物都必須刻意去保存,不能隨意亂放;凡是重要的人際關係,同樣地必須刻意看守,不能讓它自生自滅。
「尋覓」是雅歌書中重要的主題。書中描述一對相戀相愛的男女,經常在一種相處與離別之間,並且多次出現他們等候並尋覓對方的景象。雅歌書強調一個信息:墮入愛河的人只有一個取向:他經常會尋找心所愛的,好能跟他在一起。
在書中明顯出現有關「尋覓」的主題最少有三次:
尋覓之一(一5-8)
佳偶在本書開始時說:「我雖然黑,卻是秀美!」(一5)乍聽起來好像是她在讚賞自己的美麗;其實是在耶路撒冷眾女子面前,她感到自慚形穢的回應。因她經常在葡萄園中工作,皮膚被曬黑了;而眾童女住在城裡,相比之下,皮膚當然比較白。
佳偶心中備受委屈,她嚮往良人能在她身旁給她安慰。她說:「我心所愛的阿,求你告訴我你在何處牧羊,晌午在何處使羊歇臥.我何必在你同伴的羊群旁邊,好像蒙著臉的人呢?」(一7)她盼望良人出現,在她受屈的時候陪伴著她。
這種情人若即若離的意境經常在雅歌書中出現(參二8-9;三1-5;五2-8;六1-3)。不但如此,書中亦描繪他們二人彼此傾慕,急切地渴望要與對方在一起。
尋覓之二(三1-5)
在靠近談婚論嫁的時候,佳偶發現良人忽然不知所縱:「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三1)請問:「一個人躺臥在床上,如何去尋人呢?」這情景必定不是真實地發生。佳偶到底是在夢中尋覓?抑或是朝思暮想自己的情人?解經家可有不同的意見。
無論是在夢中,或是在夜間因思念而產生的想像(我比較接受後者的解釋),雅歌書將這情節記述,要說明佳偶對良人的思念,當良人不在身邊,她心中產生一種焦急與尋覓。
經文中出現「我心所愛的」這稱呼共四次之多,表明她對良人深切的愛慕。她四出尋覓,首先在熱鬧的街市上,然後在夜蘭人靜的時候,向城中巡邏的人詢問。
「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4節)可見她對良人切慕之情,不願他離開自己,然後快樂地領他到自己母親的家中(相信是談論婚嫁主要的一步)。
當你心中極度渴慕要與你的配偶在一起的時候,你是浸沈在愛河之中。這情景經常發生在戀愛的階段。但在蜜月過後,有些人就聽其自然,不願意再花時間與精力去培育彼此之間的愛。這是十分可惜的事。
為甚麼有些人在婚前那麼看重與戀人之間的關係,在婚後卻讓它隨意呢?我相信每對踏上聖壇的夫婦,他們都存著真誠的心立誓的。但問題是他們沒有預備在婚後仍需要刻意珍惜,多花時間與心思去培育夫婦之間的感情。難怪不少佳偶在婚後不久就變成怨偶。
尋覓之三(五2-六3)
「我身睡臥,我心卻醒.這是我良人的聲音.他(正)敲門…。」良人要求要進來,卻被佳偶不知所謂地拒於門外。當良人離開之後,佳偶忽然如夢初醒,立刻去開門給己的愛人,但卻為時已晚,他已不知去向了!
「我尋找他,竟尋不見,我呼叫他,他卻不回答。」這一次,佳偶沒有上一次那麼幸運,她尋找了好一段時間,仍尋不著自己的愛人,而且又被巡邏看守的人打傷。
最後她請求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幫忙,並告訴她們說:「我因思愛成病!」(五8)佳偶這才意識到沒有良人在身旁,生命中經歷一種莫名的空虛。
在戀愛與婚姻的生活中,無論是女尋找男,或是男尋找女,這種尋覓的主、客體位置可以隨時互調,因為愛情不是單程路,必須是相方的才是健康。
簡單來說,尋覓是一種珍惜,不將對方的愛視之為平常。
在一九九六年三月4日美國德州達拉斯城的 Dallas Morning News 記述在同年二月十一日,美國候斯頓城所發生的一件事。一個婦人一天下午在看球賽的時候,聽見有人叩門,開門後看見一個毫無表情的警察站在門外,問她兩個問題:「你先生的名字叫甚麼?」「他有部紅色的小貨車嗎?」當這位太太回答後,那警察先生說:「我很遺憾的告訴你,你先生剛才心臟病發作,十分嚴重,現在醫院裡!」
當這位婦人到醫院的時候,值班的人說她的先生已救不活,死去了。後來這位悲傷的婦人被陪同到一個小房間去認屍,她認出是自己的丈夫,就簽了認屍的証明,然後請人通知幾位親屬。
過不多時,好些親友都來醫院安慰她。再過不久,門外出現一個男人,開始時大家都不以為然,後來這婦人認出他正是自己以為死去的丈夫,她驚叫出來:「是你?你不是死了嗎?為甚麼還活著呢?」那男子回答說:「是我!真的是我!我沒有死!」然後整個事件才告真相大白。
原來當天這位先生出外跑步,有另一個跑步的人在附近因心臟病發作,後來被送到醫院中,警察在他的身上找到了一串鑰匙,就到附近停車處試著開不同的車門,在千中無一的機會中,他開啟了另一部同牌子的GM 小型貨車,在車上發現車主的名字與地址,就按地址找到這婦人的家中。
當這婦人認屍的時候,因為屍身的眼睛與口都用黏布貼著,沒法看見這人的鬍子。而這人所穿的鞋,所用的手提錄音機,所穿的短褲都與她丈夫的一模一樣。她曾問那位警察先生,他是不是像墨西哥人,他說:「是!」最後她看了屍體的手和腳,確是像他丈夫的,因此就以為是他的丈夫了。
而當他的丈夫回到家中,見太太不在,感到奇怪。後來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聽見是他的聲音,覺得驚訝,就自言自語地說:「莫非是你的太太在醫院?」因此就趕到醫院來。
夫婦二人相見之後,都像恍如隔世,感激上蒼因為對方尚在人間。他們後來立志說:「我們不會輕忽而不理對方了!」(We will not to take one another for granted.)
許多東西是在失去之後才會感到寶貴。當然,有些可以失而復得,但有些卻是一去不回頭。固此,要珍惜你的配偶,因為他與你在一起不一定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