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釋經法的特色(四)
在找出經文的主題之後,十步釋經法的另一個特色是:將經文的主題搭橋到適用於二十一世紀的應用原則,然後再列出細節應用。
不少研經者或講道者在處理經文的應用原則時,有時會茫然若有所失。因此他們經常拿出來與人分享的,不是經文的主流意義,而是在枝節上作交代,甚至在支流的意思上大做文章,輕重倒置。當然,正如我在《十步釋經法》一書所說,若是找不到經文主要的主題,有時候用支流的意思來應用亦可,但不能每次讀經或研經都與主流的意思擦肩而過。
經常被採用作為應用的模式的,有SPECK方法。它基本上是問五個問題,然後採用每個問題的鑰詞的英文第一個字母湊合而成:
- 有甚麼罪惡 (Sin) 需要對付
- 有甚麼應許 (Promise) 可以掌握
- 有甚麼榜樣 (Example) 值得效法
- 有甚麼命令 (Command) 必須遵行
- 有甚麼真理 (Knowledge) 定要認識
然而,採用這模式於應用的時候,會遇到一些問題,因為聖經中許多的榜樣或命令只適合於聖經的特定時空,不是給所有人效法或遵行的。例如:亞伯拉罕獻以撒,或初期教會凡物公用等,都不能一下子就借用過來,成為超越時空的原則去應用。
因此,在十步釋經法的第七步至第九步中間,我們設計了一個神學原則應用法的模式,其中加入了兩重的甄別試驗,確保所訂定出來的原則有品質的保證。
先是將主題經過第一重的甄別試驗,看它是否沒有受文化因素所規限?若是有,就當將它化解,才能訂定初步的應用原則。
例一:約拿書第四章的主題,上期(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之三)已經把它敲定為:「約拿必須放下自我,才能體會神憐愛尼尼微城的心腸。」 約拿對尼尼微城有強烈的偏見,這卷書第四章的主題就是根據神對約拿的偏見而有的反應,因此有它歷史性的背景。然而,人與人之間的成見是人性的表現,加上神那願萬人得救的心懷,都應該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因此,初步的應用原則可以寫成:「神要我們放下自我的成見,去體會祂憐愛普世的心腸。」
例二: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的主題,上期(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之三)已經把它歸納為:「耶穌從死裏復活出人意表,讓驚訝的婦女們成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這段經文的文化或歷史因素,可以指向婦女們(以及其他看見耶穌復活的人)都有一些驚慌失措或疑惑不信的表現。但需要是這樣,它仍是人本能的反應,而且十分能刻畫出人性經常的軟弱。因此,若聚焦於婦女們逃跑,初步的應用原則可寫成為:「信徒當排除一切負面的心態,憑信接受復活的主所賜的力量,成為復活主的見證人。」這原則刻意將婦女們的負面心態導出,並提出用信心支取力量去作出應對。
然後,再將初步的應用原則經過第二重的甄別試驗,看它是否與聖經整體的教導相符?聖經其他的經文印證這樣的教導嗎?若是不合乎聖經的整體教導,就必須回頭去重新找出主題。
例一,上文已制定約拿書第四章的初步應用原則是:「神要我們放下自我的成見,去體會祂憐愛普世的心腸。」看聖經的整體的教導,可見到處都指向神愛世上的人!祂那憐愛普世的心懷與救贖的計劃不只限於以色列人,更伸延至普世的人,這項真理在聖經中清楚明確地記述。因此,約拿書第四章的初步應用原則合乎聖經整體的教導。
例二,可十六1-8的初步應用原則是:「信徒當排除一切負面的心態,憑信接受復活的主所賜的力量,成為復活主的見證人。」這個原則當然合乎聖經整體的教導。
我想到一個進路來應用:婦女們來到墳墓之前,她們承認耶穌已經死去,這事實深印在她們的腦海中;然而,她們在離開墳墓的時候,仍然未能接受耶穌已經復活的事實。今日不少信徒的屬靈經歷同樣是介乎兩者之間:一方面他們承認耶穌已經死去,但仍未能接受耶穌已經復活,或者只是在頭腦上接受了,卻沒有讓復活主影響他們的生活與事奉。
這兩重的甄別試驗之後,所列出來的應用原則就較有品質的保證,亦不會有意或無意地胡亂去應用聖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