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怎有資格談論理想與神聖的婚愛呢?f賴若瀚牧師文章

所羅門有那麼多的王后與妃嬪(歌六8),怎有資格談論像雅歌書所述那樣理想與神聖的婚愛呢?
faq-a對於這個問題,可有幾條解釋的進路:
第一個進路是以雅歌書為虛構的愛情故事。書中所描述的並非真實的歷史,只是從神的標準來看愛情與婚姻,與所羅門自己實際的經歷完全無關。
然而,這看法不無問題,因為所羅門的名字多次出現在書中,而且書中出現許多地理的名稱,都足以證明書中所描述的是確實曾發生的事件。
第二個進路是以雅歌書為所羅門晚年所寫的。藉此,他向後世的人說明多妻的虛空,一夫一妻的婚愛才是神所喜悅、最為美滿的關係(參創二24)。
當然,對一個身處在罪惡中的人,不能排除一個可能性──他所說的仍是真理。所羅門曾寫成傳道書,是他晚年對人生虛空的描繪,勸導人不要學效他失敗的一面。主耶穌亦警戒門徒要棄絕假冒為善的人,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卻仍可以接受他們合乎經訓的教導(太二十三2-3)。
然而,最佳的進路是以雅歌書為所羅門年輕時所寫的情歌。正如德爾(Jack Deere)所說:「有人曾希奇所羅門如何可以在雅歌書中高舉婚姻的忠貞,而自己卻是那麼的不忠,他有七百位王后,三百個妃嬪(參王上十一3)。要得到問題的答案,可以認定歌中的『親愛的』是他的第一任妻子。若是這樣,雅歌書可能是他在婚後不久,在他還未陷入娶『多妻』之罪以前所寫的。」(Jack S. Deere, “Song of Songs,”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1010)。由此推算,雅歌書所記述的相信是在所羅門登基前後所發生的事。
另外,雅徹爾(Gleason Archer)在他的舊約導論一書中指出,雅歌書對地理環境的描述可證這卷書是在公元前931年以前的作品。他說:「作者不受拘束地描述南、北兩國的一些地點,如:隱基底、黑門山、迦密山、利巴嫩、希實本與耶路撒冷等。他在書中的描述似乎指出它們都屬同一個政制管理之下的。請注意得撒被描述為一個特別榮耀與華美的城鎮,與耶路撒冷當時的情況是可以同日而語的(六4)。若反對這卷書是在大衛王朝時寫成,而認為它是寫在得撒成為北國開創早期的首府之後,那麼書中必定不會用這樣正面的詞句來描述。另外十分重要的是,撒瑪利亞城在公元前885至874年為暗利所設立,但雅歌書對它卻完全沒有提及。因此從內證來說,作者完全沒有體會到希伯來南北兩國任何分裂的情況,這更顯明這卷書的寫作日期必然是早於公元前931年。」(Gleason L. Archer, Jr. A Survey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497)
然而,為甚麼雅歌書中會記述「六十王后、八十妃嬪」(歌六8)?若這卷書是所羅門登基前後所寫,何來這些王后與妃嬪?而且更難解釋的是:所羅門在登基時,他形容自己是「幼童」(王上三7;指年輕而沒有經驗的人),但為甚麼這「幼童」竟已娶法老的女兒為妻(王上三1)?
可推斷,這些王后與妃嬪是由他父親大衛遺留下來,或是由政治的結盟而來的(參王上三1),只是有名無實的夫妻,並無肌膚上的接觸(至少在早期時沒有)。(參 Roland de Vaux, Ancient Israel, 116:”It appears that the king’s harem, at least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monarchy, used to pass to his successor.”)
所羅門在雅歌書中將這些女子與書拉密女相比,實在是相形見絀,書拉密女遠遠勝過她們(歌六9)。由此看來,所羅門一生之中,只有與書拉密女之間的愛情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