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恨如陰間之殘忍」f
以前看這節經文有點不理解:在一本描述真摯愛情的一卷書中,竟然會出現「嫉恨」、「陰間」與「殘忍」等似乎是負面的字眼?為甚麼呢?
其實,「嫉恨」一詞在這裡是採正面的意義,並非用來形容反面的情緒。神曾被描述為「嫉妒」的神(出廿5:「忌邪」與「嫉妒」同);祂的名是「忌邪者」(出卅四14);並且祂的靈是「戀愛以至嫉妒」的靈(雅四5)。意思是神對人的愛具有強烈的佔有性,在這種立約的關係中,絕對不容讓有別的神明從中介入。
夫婦之間同樣是一種立約的關係,它要求的是全人投入的愛。這種愛不能與第三者分享。因此,在夫婦關係中有時會產生某程度的「醋意」,這是絕對正常的。因此當配偶問你說:「昨晚到那裡去了?」你當然可以認為她/他在追問你的行蹤,不給你自由。然而從這句話可以知道兩件事:她/他昨晚正想念著你;而且他重視你們二人之間的關係。
這種嫉恨的愛如同「陰間之殘忍」,表明它是「固執」與「不能隨便」;新國際譯本譯為「不妥協」(unyielding)。這句話的意思是:真愛對所愛的人具備一種專注、從一而終與忠貞到底的特質。
從這項特質會引發出一個相關的問題:「男女之間可能有純友情(或說柏拉圖式的愛情 [platonic love])存在嗎?
從客觀的理念上來說,我相信是可能的!不過友情與愛情之間的界線很難劃分。因此與異性交往要特別小心,特別是已婚的人。因為真愛的佔有性特別強烈,就是你真的用「柏拉圖式的友情」與異性交往,會讓你的配偶感受到很大的威脅。而且當你的定力不夠,又愛到濃時,將會產生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千萬不要在懸崖邊跳舞,紙難包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