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可以遵照聖經的原則來從商?
我是經商的,怎可以遵照聖經的原則來從商?這個衝突妨礙我成為基督徒,如何處理?
我們向未信主的朋友傳福音時,他們提出不信主的原因經常就如問題中所示。當然,有些是出於推搪,隨便找個藉口應付我們;但對於那些真的被這問題困擾的,我們可提供甚麼方法和答案呢?
提問者沒說明聖經原則怎樣與從商衝突,筆者猜測他可能慣常以狡詐手段從商,所以有此困惑。事實上,其他拒絕信主的類似原因包括:
「我捨不得現今相熟的豬朋狗友,故不可能信耶穌。」
「我有賭癮,故未準備好跟你去禮拜堂。」
「我未準備好放棄瀏覽色情網頁的習慣,所以不該信主。」
「若信了耶穌就不能繼續與現今黑道的男朋友在一起,我寧可不信。」
…………
若要分析這些未信主的朋友所提出的原因,他們基本信念是:
(一) 他認識到他的生活行為未能符合聖經的要求;
(二) 他知道一旦成為基督徒以後,他的言行要與信徒所領受的恩相稱;
(三) 因此,他要先行改正他那不符合聖經的行為及戒除他的壞習慣,才會嘗試信耶穌。
從以上第(一)及第(二)兩點來看,我們慶幸這些福音朋友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又知道聖經的教訓及神對他們的要求,而他們所未能瞭解的和體會的是神福音的大能。但單是看見自己行為與聖經要求有出入是不足夠的,他們要進一步承認神的尺碼,承認所有與聖經不符的行為和習慣都是罪,得罪了神,故當受處分。這叫人知罪的一步是聖靈的工作,基督徒只可向福音朋友解釋清楚,為他們禱告。
至於第(三)點,若一個人能靠自己改善自己的弱點,又可以藉著自己的克己自制來改變行為,他何須信耶穌?自己能解決問題,當然就不需要耶穌吧。他們要明白福音的本義就是:人不能靠自己改變自己的行為、個性和習慣,必須靠耶穌的死和復活來擺脫罪的挾制 (bondage)和勝過試探。上了賭癮的,要承認罪,信耶穌,並靠內住的聖靈除掉他對賭的興趣。他只要勤於讀經,常常親近主,讓屬靈生命茁壯起來,他就能體驗到神改變生命的大能,或遲或早脫離賭癮。因此,福音並非靠賴做(去禮拜堂等)或不做(戒掉壞習慣、放棄奸詐等)些甚麼而得到,它是藉著相信(或接受)神已為我們所做到的。
另一方面,當未信主的朋友提出這些推搪原因時,我們信主的都有需要在神面前檢討:第一,我們有否強調基督徒的良善品格過於神的改變能力?前者注目於人的身上,後者注目於神的身上。強調人(基督徒)的好行為會有風險:當領袖跌倒,跟從他的也會跌倒。但若強調神的大能,那就迫使我們每天依靠祂。
第二,我們是否容讓他人(包括了信與未信的)有得罪神的權利?那就是當別人知道了神的尺碼而故意違反時,我們不再要求他須要符合某些律例,不再給他指責……。相反地,該當容讓他們真誠(authentic),讓聖靈在他內心自由工作,讓他親身經歷神的看顧和責備。
第三,未信主的朋友當然不能體驗到神的能力,但我們辦事和事奉的態度有否讓他們看到神在人心和事工中的大能?今日教會採用了很多世俗處事的方法和原則,這些方法和原則本身無可厚非,但一旦我們依靠它們過於神,我們就失去見證神的大能,使未信主的無從看到神的大能。
未信主的朋友不單要知道神改變人心的大能,他們也要見到這大能在信徒和教會中彰顯出來,才能心悅誠服,歸向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