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舊人完全死了嗎?

基督徒的舊人完全死了嗎?信主的人是有一個還是兩個「本性」?
faq-a答案要視乎你對「舊人」和「本性」的認識和怎樣理解它們。以下從三方面探討這問題:
第一方面,「舊人」不能作「罪性」、「老我」、「舊的本性」等解釋 。按聖經的解釋,「舊人」一詞在希臘文聖經中只出現三次(羅六6;弗四22-23;西三9-11)。若按經文上下文理的要求,又要能與「新人」成對比的解釋,最貼切的就是把它解作未信主前所屬的舊組織(社團或支配它的行為)。討論如下:

1. 當「舊人」在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出現時,都是與「新人」成對比,而在這些經文中「新人」的解釋是較「舊人」明朗。
2. 弗二15清楚指出,因著基督的血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阻隔的牆,使雙方在基督裏成一個新人,而這「新人」是神的家──神所設立的教會。
3. 在「新人」與「舊人」出現的四段經文中,都同是以「我們」或「你們」複數代名詞配以單數「新人」或「舊人」,故這「新人」或「舊人」是一個集合(collective)名詞,同是指著組織或社團。
4. 把這解釋套進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的經文中,便可解為脫離(脫下)舊組織,加入(穿上)新組織。
5. 以「舊組織」來理解羅馬書六章6節的「舊人」,那就是指基督的死敗壞了整個罪的權勢(組織)。
6. 羅馬書和歌羅西書中的「舊人」很難解作「舊的本性」(old nature),因「舊人」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六6)和已被脫去(西三9)。兩者對信徒而言,都是過去已經發生了的事情,這樣,怎能說信徒仍有一個「舊的本性」呢?
中文聖經(和合本、聖經新譯本、新漢語譯本)在「新人」和「舊人」的翻譯上忠於原文,但英文譯本卻沒有這麼準確和劃一的翻譯(參附表),因此帶來很多混淆,影響著我們的成聖觀。或更準確地說,英文譯經者受著其一己成聖觀所左右,而沒把「舊人」按照原文直譯。附表:

 

羅六6

弗二15

弗四22-24

西三9-11

NET

our old man

(one) new man

old man/new man

old man/new man

NIV

our old self

(one) new man

(your) old self/new self

old self/new self

NASB

our old self

(one) new man

old self/new self

old self/new self

RSV

our old self

(one) new man

old nature/new nature

old nature/new nature

ESV

our old self

new man

old self/new self

old self/new self

NLT

our old sinful selves

one new person

old evil nature/a new nature

old evil nature/a brand-new nature

和合本

舊人

新人

舊人/新人

舊人/新人

新漢語

舊人

新人

舊人/新人

舊人/新人

新譯本

舊人

新人

舊人/新人

舊人/新人

 

從附表可見,原文「舊人」一詞有譯作old man, old self(老我),old nature, old evil nature(舊罪性), old selves(老我們)。其他學者還會把它解成sin nature(罪性),sinful nature, human nature(人性), Adam nature(亞當性), Adamic nature(亞當的本性), unregenerate nature(還未重生的性情), depraved nature(墮落的本性), corrupt nature(敗壞的本性), defiled nature(玷污的本性), carnal nature(屬肉體的本性)等。
  第二方面,信徒內在與罪的爭戰是真實的。新約共有兩段經文描述信徒內在與罪的掙扎:加拉太書五章16-17節描述信徒與罪的爭戰為「肉體」和「靈」的相爭,在這裏「靈」可指內住的聖靈或新造的靈,「肉體」可指肉體的情慾或情慾;羅馬書七章14-25節則描述信徒與罪的爭戰為「我」和「罪」(七17)的相爭,以及「心」和「肉體」(七25)的相爭。
第三方面,以上兩段的爭戰,是在信徒內裏的甚麼相爭(羅馬書七章「罪」和「肉體」的解釋)?這是否兩個「本性」的相爭?如何歸納以上兩段的爭戰,答案就要視乎對「本性」的定義而異。
「罪性」、「老我」等都是神學名詞,並非經文所用的名詞,故不能從經文中找出定義。討論如下:
1. 「罪性」、「老我」、「老亞當」等名詞,從未在原文經文中出現過。
2. 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所表達的觀念是沒有經文根據的。這有如「三位一體」一樣,它從未在經文中出現過,但卻是綜合經文而來的真理。
3. 這些名詞都是神學家創造出來的,它們的解釋是要用者自行界定的。
4. 就是因為是由用者自行界定,英文sin nature(罪性)的nature(本性)一字就有著不同的定義。
5.如此,基督徒這雙性、單性的爭議,便成了語義(semantic)之爭。
若把「本性」解釋為能力或能量(capacity)的話,「罪性」可理解為「犯罪的能力」(capacity to sin),而「靈性」則是「就近聖靈(神)的能力」。討論如下:
1. 按這理解來看,信徒當然是有雙重的能力,信主後雖不再受罪的挾制,但他們仍會犯罪,亦能依靠聖靈的力量勝過罪。
2. 因此,界定「本性」為「能力」或「能量」的學者,贊同基督徒是有雙性(two nature)的:罪性和靈性或舊有的本性和新造的本性。
3. 這兩性的理解有助於描繪和解釋信徒內心與罪的掙扎。
若把「本性」解釋為「本質」(the essence of one’s being)的話,當然基督徒是新造的人,神並不是把舊有的他們加工改造,而是徹底改變他們的本質。討論如下:
1. 這樣,他們只有一個「本質」,一個新的本質,就是基督徒的本質。
2. 正如耶穌基督一樣,祂不是人的本質,也不是完全神的本質,祂具備的是神人二性的本質;信徒不是罪的本質,也不是完全屬靈的本質,他們是基督徒(神兒女)的本質,是一個新的「本性」。
3.按此理解,基督徒只有一個「本性」。
總括來說,聖經所肯定的是:基督徒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是徹底本質本性的新造,他們內在常有爭鬥。至於是否兩性的相爭,答案在乎如何界定「本性」。但若不是兩性的相爭,那是甚麼在相爭?因超於所問和篇幅所限,本文沒有討論和作答,讀者若想進深一步探究這議題,可參:
Combs, William W. “Does the Believer have One or Two Nature.” Detroit Baptist Seminary Journal 2: 2 (Fall 1997) :81-103
Harrisville, Roy A. “Is the Coexistence of the Old and New Man Biblical?” Lutheran Quarterly 8: 1 (Fall 1956): 20-32.
Herrick, Greg. “‘Old Man’ and ‘New Man’ in Paul.” Bible.org http://bible.org/article/“old-man”-and-“new-man”-paul (accessed December 8, 2011).
Pyne, Robert A. and Blackmon, Matthew L. “A Critique of ‘Exchanged Life’.” Bibliotheca Sacra 163 : 650 (Apr-Jun 2006): 13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