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得醫治是否包括在贖罪的大功裏?
我們相信的神毋庸置疑是全能的神,祂有能力可以醫治百病。祂曾對以色列人說:「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大衛在詩篇中曾提醒自己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詩一零三2-3)以上兩處經文中的「醫治」,都是指身體的疾病得醫治說的。
在討論有關「神醫」的課題之前,有一個基本的問題必須解決:主耶穌的救贖(atonement)是否包括疾病的醫治?換句話說,信徒祈求疾病得到醫治,是否每次都能蒙應允,經歷神醫治的大能?
贊成的人,經常會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5節、馬太福音八章14-17節與彼得前書二章24節等經文,支持他們的論點。以下是對這三段經文的簡單分析﹕
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是有關耶穌救贖大功的偉大預言。其中第4-5節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是被神擊打苦待。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經文提及的「憂患」和「痛苦」,從字面來理解,可以包括身體的疾病或精神的痛苦。然而,若對照下文所採用的字詞,如「過犯」、「罪孽」、「罪」(參5、6、11、12等節),顯然是將上文的「憂患」和「痛苦」規限在屬靈的領域裏。簡單來說,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的重點,乃預言彌賽亞為擔當世人的罪孽而受苦、受害,最終成就了救贖大功。
馬太福音八章14-17節,當主耶穌醫治好所有的病人之後,馬太說祂所作的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7)。
這裡引用以賽亞書中預言的方式,似乎印證救贖確實包括疾病得醫治。但是仔細觀察馬太使用的文字,沒有引述當時流行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 “phero” 一詞(《和合本》分別譯為「擔當」與「背負」),卻使用”lambano”和 “bastazo”兩字(《和合本》譯為「代替」和「擔當」)。為甚麼不直接引用七十士譯本,而是從希伯來文原文翻譯呢?相信主要的原因是:馬太要指出耶穌是彌賽亞,具有醫病的權能(參賽六十一1-2;路四18-19)。主耶穌在世上的三年傳道事工,醫治無數病人;然而,因為祂還沒有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救贖大功還未完成。故此,馬太乃將以賽亞書的預言,引申應用於耶穌在世所行的醫病神蹟中,要印證祂正是舊約預言要來的彌賽亞。
彼得前書二章24節,也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5節的經文。彼得說:「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的引用,屬於主流的意義,與馬太引申性的意義不大相同。彌賽亞到世上來是要為人贖罪,重點不是在「能治百病」或除去信徒肉身所受的苦楚。彼得在二章24節的上文清楚交代,信徒可能因為持守信仰而受逼迫。他勉勵信徒應效法主基督忍受苦難的榜樣,跟從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
聖經明確指出,當一個人誠心相信主耶穌之時,他所犯的「罪」都因主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贖而得赦免。然而,聖經沒有保證信徒不會受「疾病」纏擾,或者說所有疾病都會得到醫治。不少敬虔愛主的人,他們的疾病與苦楚,沒有因著信仰就自然消失(拉撒路病逝、保羅身上的一根刺、提摩太胃口不佳等,都是明顯例證)。
總結來說,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的預言,重點是論述彌賽亞到世上來,藉著受苦受死而成就救贖大功,但救贖並不包括疾病得醫治。信徒的身體要等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才能完全得贖。那時,或是復活或是改變,信徒會得著榮耀的身體,不再受疾病與痛苦的煎熬了。然而,在主耶穌還沒有回來之先,我們都活在會被拆毀的帳棚裏,仍有嘆息和勞苦(林後五1-4;參羅八18-25),但「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