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雅典所讲的道有问题吗?

qa保罗在雅典所讲的道( 徒十七22-31),是犯了没有传扬基督救赎的错误吗?
今年四、五月间带领使徒脚踪考察团,到了雅典的亚略巴古遗址。「亚略巴古」又称「马斯山」(Mars Hill),「亚略」是希腊文,「马斯」是拉丁文,是希腊神话中的武神,「亚略巴古」位於雅典「卫城」(Acropolis)以西。古时,雅典法庭经常在这处审判罪犯,所审判的皆属宗教和道德的案件。在保罗时代,它亦已成为一个將新意见彼此辩证交流的地方 (徒十七19)。

我们在「亚略巴古」同读使徒行传第十七章,回想保罗如何向雅典人传讲福音,心中欣赏保罗是一位深具智慧的传道者。
然而,有人认为保罗在雅典的讲道,是试图用哲学的论证去引导人信主,其中没有提述耶穌基督的代赎。后来,在哥林多前书他坦然承认自己的错误,立志从此以后,只传耶穌基督和祂被钉十字架(林前二2)。
美国三一神学院新约系教授卡森博士认为,上述的詮释,严重误解了保罗在亚略巴古的信息和路加记载此讲章的用意,是把两份不同文献中的不同事件,在没有证据支持二者之间有任何因果关係之下,就总结说保罗在雅典的传道是失败的,因此他决意照以前的老方式传福音。(卡森著,余德林、郭秀娟合译:《再思解经错谬》,台北:校园,1998,页175-176)
当然,这两件事在地理上和时间上有先后关係(保罗的確从雅典下哥林多),但两者之间却没有丝毫的因果关係。这是一种因果谬误、隨意对號的解经方式。
这篇讲章十分特別。其实,这些雅典人早知道保罗要传讲耶穌(参18节),但保罗运用的传福音策略是先建立接触点(23节)——从肯定他们对神的追求开始;然后引进对真神的认识(24-27节)——说明他们所追求要认识的神正是创造主;再引用例证(28节)——引述他们希腊之诗人所作的诗句为例证;並劝导悔改(29-31节)——指出他们要与创造主建立个人关係(29节),因着即將临近的审判而悔改,且强调审判者正是从死里復活的主耶穌(30-31节)。
这次传福音的独特是因为对象不同,所以进路有所不同。况且,保罗不是第一次这样作。他在路司得也有类似的讲论(参徒十四15-17):从创造主开始,说明祂是降雨並赐人饱足的神,然后,劝勉他们要离弃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的真神。这与他在会堂里向犹太人传福音的讲论方式完全不一样,那是从旧约神对亚伯拉罕的约言开始,到大卫,直贯穿旧约,证明耶穌是要来的弥赛亚。
保罗对雅典这些异教信仰的听眾,就从「自然宗教」(罗一19-20,二14-16)的价值开始,是刻意採用的传福音策略,正应验他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2节所说:「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