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六1-18 十步釋經研讀
第六步:歸納總意
A. 經文的基本意義
這段經文顯然分為四個段落( 1、2-4、5-8、16-18節),討論的課題分別是:總括用語(1節)、論施捨(2-4節)、論禱告(5-8節)、論禁食(16-18節)。所強調的是:不可故意行在人前,以博取人的稱讚;乃要行在暗中,以討天父的喜悅。
耶穌的重點不在於是否要做這些事或所做的是甚麼事(what),乃在於如何做(how)及為何要做(why)。那些到處炫耀自己外表虔誠的人,他們得到人的讚賞,亦是他們全部的賞賜。相反地,那些在暗中活出善行的人,因為他們只為要取悅神,最終必得天父的賞賜。
在論禱告的一段中,加插了主教導人的祈禱文(9-15節),間接地校正當時的人對禱告的錯誤理解(7-8節),並指出合神心意之禱告的內容必須以神的事為優先,然後,生活所需將會得神的供應與照顧。
B. 經文結構與大綱(經過解釋之後的大綱)
一. 總括用語:(1節)
你們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
二.施捨的時候(2-4節)
不可……;要……
三.禱告的時候(5-15節)
1. 不可……;要……(5-6節)
2. 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7-8節)
3. 禱告的範本:主禱文(9-13節)
4. 饒恕與被饒恕(14-15節)
四.禁食的時候(16-18節)
不可……;要……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