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淨與發展

一篇子彈的信息[1]必須經歷煉淨(distillation)和發展(development)。這兩個過程有一定的程序,講員必須先把經文消化,然後煉淨為一個神學概念(theological idea),再由這個神學概念出發,發展成一篇講章。

 

消化經文

  講員要先自我研讀經文,明白其中的意思,從中領會神藉這段經文對昔日聆聴或接收這段經文之會眾的要求。這個步驟是解經的行動,是每個讀經人必經的途徑。期間,他可用不同的技巧和方法來解讀經文;這包括了歷史分析、神學分析、文學分析(語文和語句分析、字義的研究等)及參考多本的釋經書等,旨在明白神透過經文在原聽眾身上要傳達的信息和要達到的目的,繼而推敲出作者原意。以約翰福音十三章1-17節為例,講員要先明白新約時代的巴勒斯坦的文化習俗(最下等的奴隸才替客人洗腳)、地理環境(公眾的浴室、泥路)、希臘文(第10節出現了兩次的「洗」字,是從兩個不同的希臘文字翻成的中文字)、文學[由耶穌「到底」的愛(1節)至門徒彼此相愛(34、35節);耶穌的「知道」在1至3節中出現了三次]等。這都是釋經的工夫,是準備講章前先要完成的。

煉淨為神學概念

當講員理解了經文的意思,找出了作者的意思後,他要把經文煉淨成一精簡的神學概念。這神學概念有別於經文概念,它是一個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神學觀念(concept),這是把由詮釋得來的經文概念[textual idea,又稱為詮釋概念 (exegetical idea)]抽象成一用之於四海(普世)皆準的神學概念。繼續上例,耶穌要求門徒照着祂的榜樣而行(15節)也就化成了神要求我們仿效祂的榜樣去行。這煉淨的過程也可形容為一個抽象的過程,事物、人物由具體獨特化成抽象一般。如此,「耶穌洗門徒的腳」可煉淨成為「信徒謙卑的服侍」、「信眾當以一個謙虛的態度來服侍」等神學概念。

這個神學概念必須以一個精簡句子來表達。這句子越簡潔、越能用聽眾常用的詞藻,就越容易在下一步發展信息。這神學概念句子是一完整的句子,它可分為兩部分:主體和補語。主體是信息要傳講的主題,收得越窄、煉得越貼經文和生命,越有影響力。補語是講及主體的內容,也是補足主體成為一完整句子的片語。上例中的主體是「信徒服侍的態度」、補語是「謙卑」;另一察驗主體和補語的方法,可以用問答的格式來揣測。主體問:「信徒當用甚麼的心態來服侍?」補語答:「以一個謙虛的心來服侍。」

由神學概念出發

講員持着精簡的神學概念,可按着經文的神韻(nuances),朝着聽眾的需要來發展信息。經文的神韻是指那些經文仔細的記敍,不同的細節、原有的色彩。若能尊重這些經文的神韻、細微的差別,信息就能更原汁原味,更具說服力地展示在聽眾前。講員可按着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的神韻繼續修飾「信眾當以一個謙虛的態度來服侍」的神學概念,因當時洗腳是滿足他人實際的需要,又是對客人禮貌款待的規矩,講員可把已有的神學概念修改成「信眾當按着別人的需要,謙卑服侍」。再者,洗腳是新約時代最下賤的工作,是猶太的奴隸不會做的,只有婦女、孩童或外邦奴隸做的工作,故講員可再把它進一步修改成「信眾當按別人需要,不嫌工作的卑微,仍謙卑服侍」。有了這與經文神韻匹配的神學概念,講員不難從現今教會服侍中找出相應的實際應用,如:主日在育嬰室為嬰孩換尿片,浸禮後收拾器具、洗熨浸禮袍,或飯後幫忙清理等,這些都是因着別人的需要,謙卑無聲的服侍。

發展信息

煉淨和發展的過程,可以用一個時漏(或稱「沙漏」)來表達,時漏中間最窄的部位就是神學概念。它之上,是千言萬語、無數的資訊數據,這包栝了經文、經文的背景、字義的研究、從不同考據(criticisms)得出的成果等。在這窄口之下是由那神學概念發展而來信息,講員要認識聽眾,按他們的需要來發展信息──究竟神希望他們從這段經文中知道些甚麼?這段經文針對着他們甚麼的需要?在釐定信息發展方向時,要決定他們對這「按別人需要,不嫌工作的卑微,仍謙卑的服待」神學概念的理解程度:他們明白「卑微的服侍」是指甚麼的服侍嗎?又甚麼是「別人的需要」?又或怎樣才是「謙卑的態度」?若會眾對這些詞句的理念不清楚,講章就要朝解釋的方向發展;若會眾明白這神學概念卻不信服這概念,講章就要從「為甚麼」、「是真的嗎」、「行得通嗎」方向發展;當然,當會眾明白了又信這是聖經的真理、但還是未能夠在生活上行出來時,講章就要幫助會眾定位,指出在甚麼情境中可以應用這神學概念,活出「按別人需要,不嫌工作的卑微,仍謙卑服侍」。

確立目的

在決定信息目的之前,講員還要找出經文在聽眾身上做了些甚麼。約翰記載了這一段經文,排除了聽眾不願按這神學概念而行的一切藉口,因耶穌立下榜樣作了,也要求門徒按祂的榜樣去行(12節下)。在信息中注意到耶穌洗門徒腳時的心境[祂知道當天晚上猶大會出賣祂,祂很快就要歸到父神那裏去(1-3節),然而門徒仍懵然不曉得祂來到世界的救贖工作,在往耶路撒泠這段路途中還爭論誰為大(太十八1-5,;可九33-37;路九46-48)],有助信息緊貼經文的神韻:瞭解到雖然那時耶穌可有千萬般的理由去氣憤、沮喪甚至責駡門徒,但祂仍選擇那執着的愛──到底的愛(1節下),顧及門徒的需要,洗了他們的腳。這樣信息的目的若能與經文所做的(排除了不謙卑服侍的藉口)相配,那就最能原汁原味有力地帶出聖經作者要帶出的信息。如此,信息按着聽眾的需要發展和朝着信息目的的方向來邁進,就能達到講道最終的目的──聽眾生命的改變。那是聽眾聽從神的話語,樂意謹守遵行所吩咐的去行。

完成了煉淨和發展的過程後,講員把資料鋪排成聽眾最容易明白和接受的格式,然後再加上引言、結語、例子和轉接句等,便可成為一篇有力的子彈信息。

結語

上文以約翰福音十三章1-17節為範例,只指出這段經文其中一個的信息,這範例並沒有處理到當中耶穌與彼得的對話那一段(6-11節),以及整個故事情節(1-17節)與下文(18-30節)的關係。若我們細心地讀下去,便會察覺到這段經文除了是一個活出來的比喻,還有另一個的信息。

福音書所記載的比喻大多是由耶穌講出來的,但這段經文卻記載耶穌活出一個比喻來,祂按着門徒的需要,謙卑地作了別人不願作的事──洗門徒的腳。換句話說,耶穌洗門徒的腳的故事表明一個屬靈真理,當耶穌回答彼得「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8節下),祂是指出若我們不靠祂在十字架之死所流出代罪的寳血時,我們就與祂沒有關係。而接下去「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10節上),可解作:當接受過耶穌救贖的人在地位上已與主有關係(是神的兒子的身分,不再是罪人的身分),日後只要承認他所犯的罪,就能與神恢復關係,不用再接受「救贖」。當然這是經文的另一個概念,故此應當是另一篇的信息,向另一個方向發展和應用。在此一提,是指出以上的範例只強調着講道技巧和過程,並未完善地解釋清楚當中的真理。


[1]羅賓森教授指出:「講章應該是子彈,不是(獵槍用的)鉛散彈。」Haddon W. Robinson, Biblical Preaching: The Development and Delivery of Expository Messages. 3rd edition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14), p.17. 讀者若有興趣想進一步瞭解這「重點出擊」觀念,可以參閱“Bullets or Buckshot? An Interview with Haddon Robinson.” Ministry Magazine (September 2000): pp.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