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思考──換個角度看人生
引言
法國文豪大仲馬在他的名著《基度山恩仇記》中,描述在法國馬賽港一位水手愛德蒙鄧蒂斯 (Edmond Dantès),因被人誣陷而囚在死牢裏。經過十多年,他來一招偷天換日,神蹟般成功逃獄,後來更因找到寶藏而搖身一變成為富豪基度山伯爵。他立下斷絕情義、僅為復仇而活的宣言:「永別了,仁慈、人道和恩情!永別了,一切高貴的情操……現在復仇之神授權給我,命我去懲罰惡人!」後來他利用財富和權勢報復成功,卻同時發現原先所深愛的人,亦被自己深深地傷害了……
這種以牙還牙的人生觀,令世上不知多少人也像基度山伯爵般,讓仇恨在心裏變成了苦毒,蠶食鯨吞了自己的心靈,不能自拔。然而,聖經中有一個人,他的經歷與基度山伯爵相似,卻採取了另一種視角來看人生,他名叫約瑟。
創世記五十章15-21節,正好向我們說明了兩種不同的人生觀。約瑟的哥哥們因嫉妒他得父親寵愛,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約瑟經過重重轉折,到了埃及。在埃及幾經痛苦與起跌,最終蒙神眷顧而成了埃及的宰相。他的哥哥們後來因為原居地饑荒,來到埃及糴糧,與約瑟相認。
約瑟初次與哥哥們相認時 (創四十五4-8),已告訴他們不要因為把他賣到埃及而自憂自恨,因這實在是神的作為,先差遣約瑟到埃及,為要保全各人的性命。但他的哥哥們沒有將約瑟的肺腑之言聽進去,他們認為約瑟在父親死後,必定會伺機報復。
一. 摒棄以牙還牙的人生觀 (創五十15-17a)
15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着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16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17『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
從上引經文可看到一種「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心態,是世人常有的反應。這種屬世的人生觀有甚麼特點呢?
A. 面對犯罪的惡果,心中有愧 (15節)
第15節記述:「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着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當雅各的葬禮完畢之後,約瑟的哥哥們知道他們唯一的保護傘沒有了。他們認為約瑟對他們好,只因看在父親的面上,現在父親死了,便害怕約瑟會翻舊賬,嚴厲地對付他們。
人在得罪別人之後,自己又處於劣勢之時,最容易會感到害怕、恐慌、疑惑,不敢信任別人,然後靠自己的力量解決問題。而且,人的本能是不讓自己與所厭惡的人在一起。但當所厭惡的人勢力龐大,不得不去面對他,便想辦法與他妥協。約瑟的哥哥們正是存着這樣的心態,他們不想面對約瑟,但又因為懼怕約瑟的權勢,不得不先打發人去見他。
B. 不願意正面請罪,承擔己過 (16a節)
第16節上半節說:「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打發人」是請人傳話的意思,東方人經常用間接的方法去應付比較敏感的事情,這反映出約瑟的哥哥們不敢正面去見約瑟;面對昔日的過錯,更沒有「負荊請罪」的勇氣。
C. 在求饒時,盡量用對自己有利的言詞 (16b-17a節)
約瑟的兄長打發人去對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16a-17b節)這是用人的方法去解決問題。雖然父親的保護傘沒有了,但父親的影響力還在。他們便想借父親的名義,希望約瑟看在父親的面上饒了他們,甚至將父親也放在求饒恕的一方。到底雅各在臨終前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呢?聖經沒有記述,現在真是死無對證。1 他們的行動完全展現了世人處世的人生觀,是因罪性而來的表現。他們認為記仇與報復是人性自然的反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摒棄了這種報復心態,那才是不正常的。
曾有一對夫婦,因為自己五歲的小女兒被不具醫護資格的人打了幾針葡萄糖、抗生素,又遭到醫生錯判,延誤治療的時機而死去。這對年輕的夫婦在極度傷心下,先生花了九年時間打官司,將相關的法律條文背得滾瓜爛熟,並且誓言官司未了永不剪髮。九年下來他的頭髮已長到及地,他甚至辭去了工作,把全部精力放在打官司。太太也結束外面的工作,在家作裁縫,勉強維持生計。有人問他們為何不再生一個孩子,繼續過正常的日子呢?他們說,孩子的死已使他們不願再生孩子!
中國人的一貫文化,從武俠小說中可以看見:牢記別人的罪過,傳承仇恨,寃寃相報,不知何時才了。這樣你一來、我一往的發展下去,難怪這世界如此醜惡、如此悲苦!然而,我們若換個角度看,用逆向的思考來面對人生的種種際遇,也許會很不一樣。
二.展示以德報怨的人生觀 (創五十17b-21)
17b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18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我們是你的僕人。」 19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 20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21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
約瑟卻沒有用以牙還牙的人生觀對待他的兄長。他回顧自己的一生,看見神的帶領,他從神的角度看事情,沒有懷恨在心。他能坦然地面對自己、面對兄長,因為他能坦然地面對神。約瑟所展現的人生觀,包括存着一顆單純的心,不讓自己代替神成為審判官去審判別人,卻以神的美意取代了人的惡意,從更高的層面作出饒恕人的行動。
A. 存心單純,不藏詭詐 (17b節)
第17節下半節帶出逆轉的情節:「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約瑟是容易流淚的人,在創世記的記錄中,他已經哭了六次,現在是第七次。2 約瑟為甚麼哭呢?
原因一,約瑟是性情中人,這由創世記的記述中可以看到。他少年時將夢境的內容直率地告訴父親和兄長們,卻引來哥哥們的憤恨、父親的責備 (創三十七5-11),可見他是個直率、沒有心計的人。
原因二,他大概見到兄弟們因過去傷害過自己,如今即或自己表明不計前嫌,但對方仍然猜疑與不信,因而心裏傷痛。
原因三,約瑟是個心地善良的人。他哭,正好反映出他有着良善的本性。因為他如今位高權重,要對付已往傷害過自己的人易如反掌。但在報復的良機之前,約瑟不笑反哭,可以看到他存着一顆單純善良、與世無爭的心靈。
《讀者文摘》曾刊載英國著名作家吉百齡先生一篇名為「假若」的文章,筆者將他的話稍作改編如下:
假若舉世倉惶失措,人人都怪你,而你能保持冷靜;
假若舉世見疑,而你仍能相信自己,能原諒他們的懷疑;
假若你能在受毀謗時不以牙還牙,被恨時不怨天尤人;
假若你能面對勝利和慘敗,把這兩個騙子一視同仁看待;
假若你的敵人或你的摯友都不能傷害你……;
……你將是個堂堂的男子漢。3
約瑟的確是一個堂堂的男子漢,且具備屬靈君子的風範。
B. 承認人無法代替神 (18-19節)
第18 -19節加強了情節的逆轉性:「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我們是你的僕人。』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約瑟的哥哥們說他們是約瑟的僕人,但約瑟卻說:「我豈能代替神呢?」這句話的意思是「我豈是神呢?我怎麼能站在神的位置來作審判官呢?」約瑟謙卑地活在神面前。
約瑟當時雖然可以操兄長們的生殺大權,但他不願意取代神的主權,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他知道真正的審判官是神,只有祂才可以作出最終的裁決。
C. 換個角度看人生 (20節)
到了第20節,情節達到高峰:「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與創世記一章4-31節神在創造天地時的「好」遙遙呼應,說明神的旨意都是美善的。4人的惡意可以成就神的美意,所以約瑟能勝過仇恨,不以惡報惡。
約瑟是一個摸到神心意的人。然而,這背後有一段心路歷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他在甚麼時候開始摸到神的心意呢?
從約瑟給兩個兒子取名,可以看見這改變的開始。他生長子時給他起名叫瑪拿西,寓意是神使他忘了一切的困苦和他父的全家(創四十一51)。人受了冤屈苦楚,要「忘記」十分困難,約瑟說神使他忘了,是經歷了從神而來的釋放。約瑟生次子的時候,給兒子起名為以法蓮,寓意是神使約瑟在受苦的地方昌盛(創四十一52)。他認定神使他在受苦之地昌盛。
再者,他從神的護理的角度去看整個事件。約瑟回顧雅各家在迦南地的時候一共只有七十人。若不是神先差派約瑟先到埃及來,他們可能會因饑荒而餓死,那麼就不能繁衍下去。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與約言亦會落空。他從神的觀點看事件,進而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他的下坑、被賣到埃及、下監,這一切在人看來是不幸的際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與護理。神預先作出準備,祂有一套計劃,而且祂的計劃不會出錯,是出於祂美善的動機,要成就最大的好處。
人只有明白自己是在神的旨意下受苦,才不會感到這些苦是白受的。因為順從神,我們更知道祂的旨意,明白每一步都有祂美善的帶領。俗語云:「人生如戲」,每一齣與另一齣之間如同「連續劇」,而導演就是神自己。造物主手中的劇本極為複雜,而每個人所經歷的情節都是經過祂精心設計,並非偶發的事件。約瑟的兄長們雖曾惡意加害於他,但約瑟不從一己的角度看所遭遇的一切,處處尊神為大,相信神在背後主導和掌管,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要知道,許多時候我們的人生無法得到解脫,並非因為身邊有一些可惡的人,而是因為內心不願放手、不願釋懷,遂讓心中負面的情緒興風作浪。這時,若要得到釋放,你必須調整自己的人生觀,認定那些讓你咬牙切齒的可惡者是神所安排的,藉着他們你更能認識自我,在困境中看透人生的意義。而反擊那些可惡者的最上乘心法,就是「改造自己的心靈」,心意更新變化。
D. 用愛仇敵的行動,去改變環境 (21節)
在第21節,約瑟進一步對兄長們說:「『……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約瑟在明白神的心意之後,不但安慰他們,更答應以自己身為埃及宰相的權柄,保護、供應他們,讓整個民族能繁衍下去。
約瑟雖然活在舊約時代,但他早已活出耶穌的教導,並且用生命去示範。舊約律法中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律例,在耶穌時代也常有以之作為不正確地採取報復行動的依據,故此耶穌說出天國子民的更高的道德律:「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五38-39)耶穌告誡門徒不要追隨一種寃寃相報的生活形態,反而要「愛你的仇敵」(太五43-47),建立一個以基督的愛去對待別人的更高尚的人生觀。
基督信仰指出,一切與惡對抗的行動,不過是對惡的投降,因為「以惡抗惡」、「以暴抗暴」只是對罪惡的複製。對別人的惡行必須用救贖性的愛去應對,才是基督信仰的精義。以愛來行動是對暴力最深的克服,讓行惡者有救贖性的羞愧,進而因羞愧而脫離罪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了一句非常偉大的話,將基督信仰的精髓,以及天地間最偉大的愛表露無遺:「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林語堂在他的著作《從人文主義回到基督信仰》中,把耶穌這句話評為「世界上最美的一句話」。
饒恕的道理並不容易。但約瑟與耶穌基督都為我們留下榜樣,去饒恕那些曾經傷害我們的人。
結論
我們當如何根據屬神的觀點去饒恕那些曾經傷害過我的家人、親友或同事呢?有幾件事是可以做的。 當持定屬靈的人生觀。認定一切發生在我身上的事,都有神的允許,是神的護理與安排。 然後,認定我們身旁的人不是我們的仇敵。他們只是在無知的情況下被魔鬼利用,成為魔鬼手上的棋子。 寧可讓步,放下權利,聽憑主怒。不要將事件放在我們自己的手上,應聽憑主怒。 用神的愛主導人生。放下前嫌,挪去苦毒。若是可行,要主動與人和好,重修關係。
附註
- 鄺炳釗在他給創世記的註釋中,提出四個理由說明雅各應該沒有講過這樣的話:(1) 創世記沒有記述;(2)聖經鮮有一個人求另外一個人去饒恕第三者;(3)創世記沒有提及約瑟的兄長惡待他;(4)約瑟的哥哥們在創三十七欺騙父親說約瑟死了,到約瑟生平的結束,再次記述他們欺騙約瑟,作為首尾呼應。參鄺炳釗:《創世記》(卷五),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 1999, 2013),頁372-373。
- 參創四十二24,四十三30,四十五2,四十五14-15,四十六29,五十1,五十17。其中的創四十五14-15節,因在同一個場合中為兩個不同情況而哭,可算為兩次,如此則共有八次。
- 改編自著名作家吉伯齡(Rudyard Kipling)膾炙人口的名詩〈假若 〉(“If”)。這首詩除了多被人引述外,亦曾被製成了禮品牌。
-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A Biblical-Theolog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