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成一個可供宣講的格式:經文概念
倫思學牧師
(聖言遘道研經學院特約講師)
講道者,就算是尊重聖經權威的講道者也不例外,若稍不留神就會犯下兩個毛病:其一,所講的「道」是按着經文的次序、綱領,每字每句逐一講解,沒有遺漏。當然這樣講解的策略沒有錯誤,但對聽道者而言,所起的果效不大。這樣的「道」如同朗讀一本釋經書似的,整體的取向與會眾的生命脫節,更因很多時欠缺鮮明統一的信息,令聽眾摸不着頭腦、感到沉悶,無心聽下去。其二,另一毛病是小題大做,把經文次要而零星的事件、人物、觀念或一句片語等,發揮成一篇超越經文作者原意的信息,信息無形中離開了聖經的權威範圍,成了借助經文而發揮講道者自己的「道」。
要防止這兩個毛病的發生,在準備過程中,講道者必須充分掌握到「經文概念」(「講道八階」的第四階段,參《聖言通訊》第二十八期頁12),並以它來掌控着橋接至「信息概念」(第六階段)的過程。這「經文概念」看來簡單,因它的成品是簡潔易明,清晰又容易掌握得到;但只要你親自熬煉過一句精簡的經文概念,你就能體會到當中的複雜和辛酸。因此,要拿捏出一段經文的概念殊非易事,請大家不要掉以輕心,低估了它的價值,甚至跨越了這一階段。
誠然,任何的演講必須言中有物,我們斷不能從一無所有中雕塑出精美的藝術品,而講道的「物」就必須是從聖經而來,但聖經如此廣博,宣講時又當講些甚麼呢?就算選定了一段經文,又當講這段經文的甚麼?首先,讓我先指出講道不是講甚麼:
- 講道不是重複(或重現)經文的經歷
- 講道不是仿效經文所述的方法行事
- 講道不是講聖經裏每字每句的內容
- 講道不是(以現代版本)重述經文故事
- 講道不是單單呈示經文的解釋
- 講道不是宣讀一篇釋經的論文
- 講道不是呈示經文的內容或綱領
- 講道不是講經文所引發的思潮
- 講道不是講其他經文所支持的概念
當然,講道可以包含以上各項,但單有這些並不等同講道。那麼,講道是甚麼?講道應講些甚麼?講道是講聽眾的生命:講經文觸摸着的聽眾生命與生活的地方;那就是從經文概念的觀點出發,指出與聽眾生命與生活相關的事情,這就是講道。它是要聽眾正面對着經文的要求,而作出相關合主心意的回應。因此,講道是講那宣講經文的核心概念怎樣觸摸着聽眾生命的事情。
不言而喻,任何一篇有效應的道,講道者都必須有一個清晰的思維才能講得清楚,而最佳的辦法是以一句信息概念的句子支配着整篇講道(這是八階段的第六階段,容後進一步詳述);這信息概念,也就是講道的概念,必須是從經文概念演繹出來的。講道既不是講人的意念,而是講神的意念,因此講道者必須先要準確地掌握到神藉着作者透過經文要傳遞的真理,然後才能清晰地宣講。若講道者自己也弄不清楚那段經文的概念,聽眾又怎能聽到清晰的信息呢?
經常有講道者問:「聖經既是博大精深,可以無止境的研讀學習,那麼,在準備講道的過程中,我們應研讀到哪一地步才是足夠?」我的回覆是:「研讀至準確地拿捏到經文概念為止。」但問題又回來:「怎樣才知道自己已掌握到經文的概念?又可怎樣衡量自己是否已經接收到從經文而來的信息?」這就要看我們能否把(要宣講的那段)經文的核心概念,用自己的語言以一完整句子將它表達出來。
這樣可怎樣說呢?聖經裏充滿着偉大的概念,它反映出神的真實,並指導我們如何與祂相交。我們到聖經裏支取這些概念,意味着聖經的內容和本質——它是一本充滿概念的書,不僅僅是一本單詞或短語的書,或孤立的經文。經文作者所傳遞的是概念,不是一些字詞或片語;所以,我們閱讀聖經時,必須識別出經文的核心概念,那就是貫通整段經文的中心思想。
甚麼是經文概念?
「經文概念」這階段就是把先前研經(第二、三階段)得來的大堆資料,濃縮、綜合、梳理,組織成為一句完整句子,而這句子不單止反映出那段經文的核心思想,它更以一個可供宣講的格式(preachable format)呈示出來。
講道學大師羅賓遜教授(Prof. H. W. Robinson)稱這句完整的句子為「主概念」(the big idea, 故又可翻譯為「大概念」)。另有講道學者稱這句子為中心概念(central idea)、命題(proposition)、中心真理(central truth)等。若你撰寫一篇論文或文章,你會稱這經文概念句子為中心思想或主題論點。姑勿論人如何標籤這句子,它都是指着經文主要重點來說,就是作者的主導思想,貫穿着整個段落,又配合着上文下理的核心主題。
有些講道者視講道是輕而易舉、簡單不過的事情,他們認為講道是兩部曲:個人研讀經文,之後便可直接公開宣講(以講道八階的架構來講,他便是由第二階段「研讀經文」跳到第七階段「信息大綱」)。但事實上,這「個人至公開」的過程是一個相當講究的,因它要把經文演繹為聽眾能應用的信息。一位好的講道者,除了先把經文解讀、明白透徹外(第二、三階段),他還須把經文過濾、梳理,塑造成可傳遞的格局(transferable format, 這是第四階段),才能承接進入準備宣講的程序(第五至八階段)。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些不同體裁的經文概念的例子:
民數記二十一章4-9節
叛逆者被蛇咬,可認罪、望蛇得活。
約書亞記一章1-9節
約書亞當以謹守律法來領導以色列人入侵迦南。
詩篇二十三篇1-6節
耶和華如同牧人引領和看顧屬祂的人。
詩篇一一七篇1-2節
全人類都要因神的慈愛和誠實讚美祂。
箴言二十九章20節
愚昧人比言語急躁的人更有指望。
耶利米書三章22、23節
神呼喚以色列人歸回,因只有祂能拯救。
約拿書一章1-17節
約拿總不能擺脫神的召喚。
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耶穌嘉許寡婦對準主而作的盡心奉獻。
路加福音十章38-42節
耶穌勸喻馬大不要注重工作過於聆聽。
羅馬書六章1-10節
外在受洗儀式意味着棄罪與主同活之實。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13節
教會的合一有賴以愛來掌控着恩賜的運用。
從以上的例子,我們可察覺出經文概念簡潔而完整的一面。可是,請大家不要誤以為得出如此清晰的概念是一步登天、輕而易舉的事。事實上,就算是富有經驗的講道者,都非經過一番努力不可,才能得出稱心的經文概念。他們要不斷與經文「摔跤」才能得出初稿;有了初稿,還須反覆修改,務求越改越準確,越能反映出經文作者的原意,最後才能琢磨出一個忠於經文的概念來。
就以民數記二十一章4-9節為例,當中的修改、琢磨、「進化」過程簡錄如下:
初稿:以色列人因怨讟神被蛇咬而死,後因認罪望向掛在杆子上火蛇的人得活。
二稿:怨讟神的以色列人被蛇咬,因認罪望杆子上火蛇得活。
三稿:叛逆的以色列人被蛇咬,因認罪望火蛇得活。
四稿:因叛逆被蛇咬的,可認罪藉着望蛇得活。
五稿:叛逆者被蛇咬,可認罪、望蛇得活。
請注意:這修改過程的經歷比得出「模範答案」更為重要,因這是一個非常絞腦汁的作業。在雕琢出經文概念的過程中,實質是內化我們對經文的認識、簡化當中紊亂思維的來龍去脈,衡量資料之間的重要、去蕪存菁,藉此加深我們對經文作者意圖的領受,以致寫講章時,就能事半功倍。故此,請不要輕視或跳過這個從經文段落中識別概念的塑造過程,因日後在演繹信息概念時,我們(從這掙扎出經文概念過程中所學會/領受的東西)可使用相同的技術,將它逆轉應用,發展成一篇講道。
正如柴培爾(Bryan Chapell)指出:「……講道者若能擁有足夠的資料,去理解聖經作者當時是用甚麼技巧建構他所敍述的故事,他一定也就更能明白如何以同樣的方式建構他的講章。」1換句話說,要懂得分析經文的修辭才能準確地讀出作者的意思,同樣,宣講時也要懂得使用同樣的修辭手法才能有效地說服聽眾。理論上,一位能正確分析經文的講道者,是意識到經文作者所使用的修辭技巧;反過來說,若未能察覺出經文作者的修辭工夫,他不單止會錯判了經文的方向,也沒有使用這些修辭技巧來提升他所宣講的信息。
作為一位講道者,經過「研讀經文」,又掌握到該作者的「經文目的」之後,他手頭上必有一大堆的資料,甚至已製成了一套分析經文的綱領。但單有這些還未足夠進入宣講程序,他必須寫出一句扼要的話抓住經文作者的核心概念;這句子講道者要用自己語言寫下來,這過程會迫使他去咀嚼和琢磨這段經文的思路,讓他把經文的來龍去脈弄得一清二楚;因它是歸納了經文的每一個要點、細節、意韻等,反映出作者之意圖的同時,又是透過這概念句子去理解整段的經文。這概念句子是釋經的成果,濃縮了經文要傳達的真理,更把整段的經文塑造成一個可宣講的格式。2 單有分析經文的大綱是不足應付講道之需要的,因它只是指出經文的分段或當中的內容,並不一定是把經文綜合起來,引出經文所要作的。
因此,由釋經邁入宣講之前,講道者需要少於二十五個字3的經文概念句子扼要地抓着所要宣講的內容。有了這句子,講道者就能貼着經文去篩選和剪裁講道的內容,與這句子無關的資料就可棄之,或留待用於另一篇的信息。若講道者不能用自己的語言以一完整句子表達出經文的核心概念,他對經文仍未有足夠的瞭解;若這句子只在他腦海中徘徊而仍是不能以言語表達出來,那概念仍是未成熟、未夠清晰。沒有清晰的概念,聽眾是難於接收的。可能有人會問:「為何受要受二十五個字的約束?」當然,這是沒有絕對的標準,但若要把經文的概念清晰地傳遞出去,概念就須易明、易記、方便「擕帶」(portable),冗長的句子是難於傳遞的。
綜上所述,從經文的角度來看,經文概念是歸納經文的內容,又能反映出作者意圖的一句完整句子。它是經文的主力骨幹,支撐着整篇經段的依據和發展,也是全段經文的精華版,雞精樽裝,包括了經文所講和所作4。它是經過深思熟慮、慎思明辨、考察文脈、作者意圖後的成品,由主體和補語組織而成。另一觀點,從宣講的角度來看,經文概念是一個可傳遞的完整思想單元(在溝通過程中,只有概念才可傳遞,而講道的本質就是溝通)。它是把經文塑造成可供講道的格式,使其踏上神學窄橋,然後橋接至「信息目的」;準備講道時,只携這句子過橋,便有足夠的經文內容(細節、元素、意韻等)來支撐一篇信息。
如何識別出經文的概念?
「概念」是講道學的術語,技術上,它是由主體和補語兩部分組成,這兩部分加起來成為一句完整的句子。內容上,它是一個完整的思想單元準確地反映出經文的內容和作者的意圖。它是把經文塑造成可傳遞的格式,是把眾多凌亂的資料加以整理,使之條理分明,組織起來,反映出經文的主幹內容。按羅賓遜解經講道的體系,常把概念劃分為兩部分,他稱這兩部分為主體(subject)與補語(complement),而在這裏我採用了一個桃果的例子來說明當中常混淆的「主題」、「主體」、「補語」和「概念」之間的關係。
一個桃果有它的皮、肉、核和種子四部分5,同樣,要從經文中識別出概念時,我們先要掌握着經文的「皮、肉、核、種子」四個元素。最外層的「皮」是指經文的自然分段,要有正確的概念,必須有準確而有效的經文分段。這分段如同無形的皮包圍着經文,隔離它成為一個完整的講道單元,也就是我們要宣講的那一經段。
這段經節的多少在乎經文的體裁而定:書信的最小單元可以是一段落;詩篇是一整篇;箴言則可以小至一節經文;而敍事體裁則須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段落。識別出這個經文單元尤其重要,如果你沒有正確地把經文拆開,你是無法找到正確的經文概念。一般情況是:只要速讀經文連同上下文多次後,這些分段和單元會清楚地在你腦海浮現出來;有含糊時,可參考不同的聖經譯本比較它們之間的分段,才作決定。確定了宣講的經文的單元後,你可要進一步識別經文的主題(topic)。
經文的主題猶如桃肉,是最受人注目的,故不難識別它。它是作者所講的內容,回答「作者講了些甚麼?」這條問題,提供一個廣大的題目。我相信你會同意每一段經文都必定有它的主題,而每一段經文都講論一些事情,有經文作者要表達的思想。主題是經文所講的大題目,範圍相當廣闊;究竟作者正在講些甚麼?他是講「常常禱告」?「不可離婚」?「不要為生活所需的憂慮」?還是其他?如上文所舉的例子,經文的主題是:
民數記二十一章4-9節:以色列人被蛇咬
約書亞記一章1-9節:約書亞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
詩篇二十三篇1-6節:耶和華是牧者
詩篇一一七篇1-2節:全人類都要讚美神
箴言二十九章20節:言語急躁的人
耶利米書三章22、23節:神呼喚以色列人歸回
約拿書一章1-17節:約拿躲避神
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寡婦的奉獻
路加福音十章38-42節:耶穌勸喻馬大
羅馬書六章1-10節:受洗歸主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13節:使用恩賜
若你已完成了八段錦的前三階段(挑選經文、研讀經文、經文目的),你應不難找出經文的主題。這時我們不要過分執着主題,籠統點也可以,但總要把它記下來。有了主題還不夠準確,因它的範圍實在大太、太籠統,未能忠實地反映出經文的內容,因作者並沒有在這經段裏把所有關乎這主題的事情一一都講出來。如羅馬書六章1至10節的主題是「受洗歸主」,這是一個相當寬闊的主題,究竟作者講的是誰有資格受洗歸主?在怎樣的情況下受洗歸主?為何要受洗歸主?受洗歸主的功能?受洗歸主的步驟?抑或是受洗歸主的意義?所以,「受洗歸主」的主題是寛敞的,我們必須按照經文的內容和意韻收窄它。然後,再識別出經文的主體來。
主體是桃果的「核」,是經文的核心、把每一細節連在一起的關鍵。它收窄主題的範圍,回答着「作者講了些甚麼關於那主題?」。通常在所得的主題上加上一些修飾詞或形容詞就縮小了主題的範圍,而這些附加上去的修飾詞或形容詞通常可以從上文下理或作者的寫作目的中察驗出來。如民數記二十一章4-9節為例,「以色列人被蛇咬」的主題未能反映出以色列人被蛇咬的原因,故從上文下理所提供的線索中,我們可收窄主題為「怨讟神的以色列人被蛇咬」,這樣就可反映出這段經文的神學(與神之間的關係、事情)思想。如此緊貼着作者的神學目的便可銳化了主題,形成「主體」,講道時就能聚焦地宣講出神的性情和作事方法,以及人當如何正確地回應神。在每段經文或單元的背後,作者都針對着讀者一些「須要知」、「須要做」的事情,這是作者的意圖,期待着讀者的回應;作者是藉着所記下的經文要在讀者身上達成某一特定的目的,而在識別主體的過程中就應儘量把這意圖反映出來。這由主題到主體的步驟,它與「關鍵字」(key word method)」、「複數名詞(plural noun)」講道法在機制技術上有點相似的地方,所不同的是「主體」必須要符合上文下理和作者意圖的要求,而關鍵字或複數名詞的策略只注重了經文字面的意思和名詞的收納能力,並沒有認真考慮到匹配着作者意圖。
有了單元(皮)、主題(肉)和主體(核),就是要找出補語的部分(核裏的種子)。補語正如其名,它是補充主體使它成為一句完整的句子,學者稱這完整句子為「概念」。它是回答「作者講了些甚麼關於那主體?」。羅馬書六章1至10節的補語是「意味着與主同死、同埋葬和同復活」,把它與主體合起來就成為一完整的概念句子:「受洗歸主意味着與主同死、同埋葬和同復活。」為了更突顯經文中的意韻,又配以現代用語,我把它修飾成「外在受洗儀式意味着棄罪與主同活之實。」補語是窩藏在主體裏,如同種子窩藏在果核內一樣,兩者是有機地連接着,並且是大大地收窄了主題範圍。
從主體中去找出補語,我們可藉着一些假設的「問題」來幫助我們從「主體」中尋索出「補語」來。有了主體,我們可以用「何人」「何事」「何時」「何地」「如何」「何因」「何果」等去查問「主體」,嘗試察看經文所提供那一條問題的答案,如此用顺藤摸瓜的方式來尋索,追問整段經文講了些甚麼關於那「主體」。通常作者在一個段落中,只會集中回答以上的其中一個提問,而這提問會導引我們引出經文的補語來。設若不能從經文中找出補語,這可能意味着是「主體」出了誤差,這時要試試再檢視經文的主題和主體,作出適當的調校,矯正誤差,然後再嘗試以調校後的「主體」再一次從經文中找出答案來。如此反反覆覆的重複多次,總會釐定出一個滿意的概念來。
下表是把先前的例子,按主題、假設問題、主體、補語剖析出來:
經段 |
主題 |
假設問題 |
主體 |
補語 |
民二十一4-9 |
以色列人 被蛇咬 |
如何 |
以色列人被蛇咬的解救方法 |
望火蛇而得活 |
書一 1-9 |
約書亞帶領以色列過約旦河 |
如何 |
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的準則 |
謹守遵行律法 |
詩二十三 1-6 |
耶和華 是牧者 |
何人 |
認定耶和華是他牧者的人 |
一生有神的引領和看顧 |
詩一一七 1-2 |
全人類都 要讚美神 |
何因 |
全人類都要讚美神的原因 |
因着神的慈愛和信實 |
箴二十九20 |
言語急躁 的人 |
何果 |
言語急躁的人的命運 |
比愚昧人更失敗 |
耶三 22、23 |
神呼喚以色列人歸回 |
何因 |
神呼喚以色列人歸回的原因 |
只有祂才能拯救 |
拿一 1-17 |
約拿逃避神 |
何果 |
約拿逃避神的後果 |
總不能逃脫 |
可十二41-44 |
寡婦的奉獻 |
何因 |
耶穌嘉許寡婦奉獻的原因 |
是她盡上所能對準主而作 |
路十 38-42 |
耶穌勸喻馬大 |
何事 |
耶穌勸喻馬大不要分心 |
不要注重工作過於聆聽 |
羅六 1-10 |
受洗歸主 |
何事 |
受洗歸主的意義 |
向罪死、向主活。 |
林前十三 1-13 |
使用恩賜 |
如何 |
使用恩賜的途徑 |
以愛來掌控 |
假設在講道八段中的第一階段你已設定了宣講(研讀)的經文界限範圍,又完成了第二、第三階段,熟讀經文後,第四階段就是「經文概念」。而我們可把以上識別經文概念的步驟歸納為:
- 先列出經文的主題,如禱告、奉獻、饒恕、神的愛、因信稱義等。
- 在主題上加上修飾詞或形容詞,把主題收窄成如「常常禱告」,「盡上所能的奉獻」、「無限次饒恕」 等成為主體片語。
- 藉着「七何」來追問這主體片語,看從所揀選經段中能找出甚麼最多的資料,答其中的一「何」。
- 把這些經文資料答案歸納成一補語片句。
- 把主體的片語與補語連在一起成為一句完整的概念句子。
- 以今日的口語修飾這完整句子,務求通順上口、簡潔易明。
識別「經文概念」是一個收納的思維行動,並非分析、發掘的過程。它是整理、梳理已有的資料,是歸納總結的思維。在這過程中,你不停地追問「經文講了些甚麼?」、「這段經文的中心思想是甚麼?」這過程是把經文濃縮成一句子,歸納出經文的總意,便於携帶(演繹)到現今的應用,是準備經文轉化成講章的必經步驟。從另一角度來看,識別出經文的概念,就是找出經文的氣勢,也就是認定推動整段經文的力量。講道時若能配合這力量,順勢一講,事半功倍,原汁原味,就講出耶和華如此說的權威宣告。
以下八個概念都可以是形容耶穌在馬大家中作客(路十38-42)的經文概念,試看看你會揀選哪一個最為貼切?(讀者可先閱經文,嘗試為這段經文寫下概念,把自己得出的概念與下列概念相比,然後才繼續看下去。)
- 馬利亞選了上好的福分
- 耶穌肯定了馬利亞,因她揀選作門徒的福分
- 馬大要求耶穌命令妹子協助她工作
- 耶穌拒絕馬大的要求,因為馬利亞更能體貼祂的心意
- 耶穌責備馬大注重工作過於聆聽
- 耶穌提醒馬大不要注重工作過於聆聽
- 耶穌勸喻馬大不要注重工作過於聆聽
- 耶穌勸喻馬大不要為事務而慢待客人
下文列出我選用第7項概念的取捨考量:
- 這段經文是由馬大觀點記敍下來,而馬利亞在全段當中都是處於一個「被記錄」的被動位置,況且,經文又沒有詳細闡述馬利亞的福分是怎麼。因此,概念應包括馬大,不應以馬利亞為主角。第1和2項都未能準確地反映出這段的概念。
- 聖經的內容是講及神的事情,撇下神學來讀聖經的姿勢不可取。雖然第3項是如實地反映出事實,但作者並非單單要指出兩姊妹的關係,而是藉這兩姊妹宴客的關係來表明另一真理,故由馬大當主角也是不合宜的,所以第3項仍是不能反映出一個準確的經文概念。
- 按這經段記載的手法,作者是強調耶穌拒絕馬大要求的原因遠遠超於拒絕她的行動。當敍事經文直接引用他人的說話,這表明放慢速度,是作者要讀者注意的地方,是他強調事情的技巧;這有如用黃色熒光筆去突顯經文。有了這瞭解,第38、39節成了事件的佈局,而40-42節就成了焦點。當然,耶穌的答覆比馬大的要求(同是直接引述)重要,故第4項強調了耶穌拒絕的行動是未能完全掌握到經文的氣勢和意韻。
- 第5至第8項的概念大同小異,雖不中,亦不遠矣。當中反映出釋經的個人口味和傾向。「責備」、「勸喻」和「提醒」是形容耶穌對馬大之態度的不同程度。我個人喜歡採用「勸喻」,因它比「責備」温和,而又比「提醒」加增了責備的意韻。至於馬大受勸的原因,是「注重工作過於學習」還是「為事務而慢待客人」?我相信這並不是看重「工作抑或學習」或看重「事務抑或客人」的區分,而是甚麼時候做甚麼合宜的事。因這段經文記載在耶穌離世前,上耶路撒冷的路途中,是最後一次見馬大和馬利亞,而當時連耶穌自己的門徒還未能捉摸到耶穌為罪人受難受死的心志。我相信那時祂極需要別人瞭解祂、聆聽祂,承擔祂日後未能完成的工作⋯⋯耶穌就是在這種心境中說出第41、42節。有此瞭解,所以我以「先明白主的心意才服事主」的取向揀選了第7項為經段的首選概念。再者,又因整件事是以負面手法來描述,故概念裏以「不要」來說明也是合宜地配合了經文的動力。
從以上的考量來看,當你親力親為經歷過識別經文概念的過程後,你會體會到當中的奧妙之處和絞腦汁的地方,不單止迫使你衡量經文的細節,更讓你能欣賞別人識別出的簡潔經文概念的辛勞。在整個準備講道的過程中,尤其是琢磨出一句稱心的概念時,可以說是:誰知台上道,字字皆辛苦。6這過程是準備講道的過程中必經之路,因為若沒有經文的概念,何來信息的概念?
現今的挑戰
大多數的講道學課本都同意講道必須有信息概念,就是以一句完整的句子表達出整篇信息的內容,然而卻有很多講道的書本卻忽視了經文的概念這一回事。沒有經文的概念,信息的概念就沒有了依據,或未能有力地按經文的氣勢出發成為一篇原汁原味的講道,或因缺乏了整全的傳遞格式,以致所宣講出來的信息欠缺焦點。更可惜的是,有些學者輕視甚至拒絕了經文概念。他們認為這樣做是對經文不恭又不義,特別是對詩歌、箴言、敍事等經文體裁,因他們認為這些文學作品是不能簡化或濃縮成一句句子的。
可是,這些學者可能忘記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是有賴概念的傳遞。這正是我們所謂「言中有物」的「物」,它是回答着「作者(講道者)講了些甚麼?」的提問。經文的作者是以概念來傳遞信息,經文不是一個主題(topic)接着另一個主題,而是一個概念接着另一個概念,組織成一篇有「物」的信息。單單只看到主題而看不到概念,有如只看到個別樂高(Lego)積木的塊件,而看不出所組合而成的房屋。經文中有句子、段落、單元,讓我們尋索作者的思維,瞭解當中的含義,找出他要傳遞的信息。因此在「下筆」寫出講稿以先,我們必須認識清楚經文的要旨,歸納出它的立論,因它是言中有物,並非是無病呻吟。我們能清楚地說出經文概念,才能準確而權威地把它轉化成信息的概念,然後聚焦地宣講出來,應用到聽眾身上。
當然,我也同意一句概述的句子是無法囊括經文所講的一切;對一段經文而言,你不能縮減它而不遺漏任何的東西。但把經段濃縮成一個概念句子,並不意味着對經文或作者不恭不義,相反地,只要概念是精準地反映出作者的原意,它不單沒有歪曲經文,更可澄清經文含糊的地方。
事實上,耶穌也多次概述和總結他的講論,如在馬太福音五章21至47節裏,祂多次解釋舊約經文,而在這段中的首尾,祂仍以「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20節)和「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48節),來概述和總結祂所講論的。同樣,在葡萄園工人比喻(太二十1-15)的前一節(太十九30)和後一節(二十16)一對相似的句子——「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也闡述整個比喻的旨趣來。
結語
這個得出「經文概念」的階段非常重要,講道者最低限度要有此意識。即使一下子現今未能做到十全十美,也要嘗試把經文濃縮成一句完整的概念句子。有這意識和經驗,才有準繩去衡量別人的經文概念和欣賞別人做好的成品。這階段至第六階段「信息概念」是講道功力所在,是講道者在密室裏的工夫。這過程簡化地說,是把整段經文壓縮成一完整句子,然後讓它反彈出成為一篇信息。
這些密室的工夫是一般聽眾看不到的本領,他們可憑直覺說出這篇信息的好或壞,但他們卻未能指出它或好或壞的因由,或建議你如何改善。因此,講道者的責任是找出經文概念,繼而把它演繹成信息的概念。講道的準備,是關於如何為你的特定聽眾弄清楚經文的核心概念,又如何把這概念應用在他們生命中。這不是要在經文中找到新的東西,而是作準備——就是要以一種新穎、引人入勝、情境化、以福音為導向的方式,陳述古舊的真理。
附註
- 柴培爾:《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 賀宗寧譯(Milltown, NJ:更新傳道會,2010;初版二刷,2011),頁217。
- 如果你要一篇子彈信息,只傳遞一個信息概念;見倫思學:〈煉淨與發展〉,《聖言通訊》第二十四 期,2016年2月,頁7-9。無論經文是甚麼,都須從一個經文概念的句子演繹出來。
- 嚴格來說,概念的字數沒有一定的限制,但以簡潔有力為原則。強制自己在一限定的字數內把概念表達出來,無形中強迫自己要對經文有銳利的理解力和表達力。當然在一般情況下經文概念是冗長的,因它牽涉人名、地名等,例如約書亞記一章1-9節,當中就有「約書亞」、「眾百姓」,甚至是「約旦河」等專有名詞,已佔了九個字,是難於在二十個字內裁出一個經文概念來。
- 「經文所講和所作」是What does the text say and what does the text do的中文簡易版,反映出語言和溝通一起的運作功能,指出經文作者如何以他的話語行事。它分別代表着言語行為理論中的「話語行為」和「語內行為」。在實踐中,通常以互補的方式使用這兩個向度,來找出經文作者的意圖,否則講道很可能會因未能符合作者的意圖而失敗。
- Kent Edwards, Deep Preaching (Nashville, TN: B&H Publishing Group, 2009), 68-71.
- 仿唐朝李紳〈憫農〉詩中一句:「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