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出恰當的經文主題和神學原則

──以士師記第十七章為例

我在不同地方教導「十步釋經法」的時候,常看 到一個情況,就是學員往往對經文有很好的觀 察、提問和解答(第一至五步),卻沒法把前五步 的成果整合出恰當的主題和原則(第六至九步)。 學員往往把主題 / 原則弄得很籠統簡單,失去經文的 特點,以致很難應用,只好回到第一至五步的零碎 資料中,選取幾個較有「感動」之處作應用。這樣 的研經過程,前面產生了一大堆寶貴資料,後面卻 產生了很鬆散的應用,未能掌握經文重點,委實可 惜!本文嘗試透過查考士師記第十七章,示範如何 更好把「十步釋經法」的前後步驟連貫,找出適當 的主題 / 神學原則 / 應用,作講道或教導之用。篇幅 所限,第一至五步的示範會從簡,但也未能處理這 故事的下半部分(第十八章)。

士師記第十七章是士師記結語(十七~二十一 章)的開始,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初期屬靈景況惡 化的高潮。讀十七至二十一章時,很自然會留意到 一句重複的話:「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 而行」(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只要 簡單看經文,就可以籠統地總結出士師記第十七章 的主題為「要以神為王,不要任意而行」,根本不 需用「十步釋經法」。有趣的是,我發覺不少學員 用心查考經文,作了很豐富的分析後,最後在總結 經文時也是如此簡單籠統。但究竟「要以神為王, 不要任意而行」這總結是否掌握到經文重點?經文 講的「任意而行」是指甚麼?以下我們用「十步釋 經法」來作示範處理。

第一至第五步

士 師 記 十 七 章 1-13節 是 敍 事 文 , 可 以 分 成 兩 段:1-6節(米迦和母親),和7-13節(米迦和利未 人)。

第一段:1-6節 米迦和母親

1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2他對母親 「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 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裏,是我拿去了。」 他母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3米迦就 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我 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 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4米迦將銀子還他母 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 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5這米迦有了神 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做 祭司。6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觀察

• 1-3: 經 文 發 生 的 【 地 點 】 是 以 法 蓮 山 地 ( 迦 南 地 中 部 ) , 【 人 物 】 包 括 米 迦 和 他 母 親 【親屬關係】。

米迦這名字可以說是【難解用語】。如果研究一 下,便會發現這名字意思是「誰像耶和華?」,名 字有濃厚的宗教背景。

經文有很多【先後】和【因果】關係:米迦偷了 母親銀子,母親不知道,因此咒詛;兒子向母親承 認偷錢,母親因此以耶和華的名字祝福兒子。

母親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是【強調】,也突 出咒詛與祝福的【映襯】。

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在《新譯本》是12公斤【數 量】【比較譯本】。米迦歸還銀子後,母親說要「分 出」或dedicate【比較譯本】這銀子,為兒子獻給耶和 華。 •

4-6如何獻呢?是雕刻一個木像(carved im-age), 鑄成一個金屬的像(metal image)【比較譯本】。為耶和華立的像是甚麼模樣呢?經文沒說清楚,只說兩個像都是放在米迦的屋內【地方】。

和合本第5節「這米迦有了神堂」,好像是說米迦因此建立了神堂。但是,按英文譯本ESV,「有了」在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式(had)【比較譯本/語法】。所以,米迦一直有神堂,只是現在再加了兩個新偶像。不但如此,這神堂一直有很多偶像(household gods)和祭司的以弗得,米迦更「分派」(ordained,原文描述按手的動作【比較譯本】)他一個兒子做祭司,表達出米迦的權力【權力關係】。第6節作了【評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問題/解答

  1. 從1-3節看,米迦有後悔嗎?為何他要把偷了的錢歸還母親?母親為何要祝福他,獻銀子給耶和華造偶像?

答: 米迦說話根本沒有悔意,很可能只是因怕母親的咒詛會靈驗,立刻把錢歸還。也很可能母親曾經用耶和華的名咒詛偷錢的人,所以,現在也要用耶和華的名祝福兒子,來「抵消」咒詛,並要把錢獻給神作神像來庇佑兒子。為耶和華造像敬拜,明顯是違反律法,但母子同心,好像「為佛像貼金身」,期望得到神庇佑。

  1. 從4-6節看,米迦為何有自己的神堂和偶像?為何會立兒子為祭司?

答: 從語法分析,我們知道米迦一直都自設神堂敬拜,他可能成了族中的宗教領袖,他也自立兒子為祭司,帶領獻祭敬拜。以弗得是祭司衣服(內藏工具求神指引),家中的神像(domestic gods)可能做占卜之用。這一切都是違反律法的,但米迦卻幹得非常投入。我們看見,米迦一家很有宗教熱情,米迦的名字本身好像很「屬靈」(誰像耶和華?),他和母親的想法也很有宗教色彩,覺得可以用自己的誓言和金錢操控神的咒詛和賜福。他們卻輕視律法,自立兒子作祭司,自立神堂,為耶和華立像。這一家人很有宗教熱情,卻沒遵守神的律法,覺得可以操控神。如第6節所總結的,這些「敬拜神的行動」都只是任意而行。

第二段:7-13節 米迦和利未人

7猶大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 他在那裏寄居。8這人離開猶大伯利恆城,要找一個 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 迦的家。9米迦問他:「你從哪裏來?」他回答 「從猶大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 方。」10米迦:「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 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 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11利未人情願與那人 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12米迦分派 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裏。13米迦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 未人做祭司。

觀察

7-9節:利未少年人【人物】來自猶大伯利恆【地 方】,到處寄居 / 漂流(sojourned)【比較譯本】,想 找一個「可住的地方」【重複兩次】,來到了米迦的 地方【先後】。當米迦詢問他背景【問題】,少年人 一開口就突出自己的利未人身分【強調】。

• 10-13節: 米迦聽到這是個利未人,便立刻開出 條件—— 「我以你為父、為祭司」【先後】【權力關係】,提供吃住和酬報,包括每年十舍客勒銀子、一套 衣服和度日的食物【數量】。利未人聽後就進了他的 家,情願與那人同住【先後 / 因果】。「情願」在ESV 譯本是同意(content)【比較譯本】,表示利未人很滿 意米迦開出的條件。但諷刺的是:本來米迦提出讓利未 人「為父」,但後來米迦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映襯】,也分派(ordained按立) 這少年作祭司,所 以權力還是在米迦手上【權力關係】。

第13節也有一個評語,不過不是作者的評語, 卻是米迦自己的【評語】:「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 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強調 / 因 果】

問題/解答

  1. 從7-11節看,利未人有何特點?為何這利未人要找 地方住?為何他情願與米迦同住?

答:利未人是神揀選作有關會幕的服侍,或在民中教 導律法(出三十二;民三~四;瑪二1-9)。利 未人沒有分地,卻當住在神選定為會幕之地(申 十八)或48個祭司城中(民三十五)。這少年人 沒按神的吩咐,卻漂流找地方和工作,最後因為 工資好、待遇高,同意留下來為米迦「打工」, 違反律法而充當祭司。

  1. 從10-13節看,為何米迦要邀請利未人為祭司?究 竟是看利未人為父還是為子?為何他覺得耶和華 必賜福與他?

答:米迦對律法有點認識,知道利未人是神揀選以服 侍神的,比他的兒子似乎更適合作祭司,所以覺 得神必賜福他。其實,米迦這樣做並不符合律 法,因為只有亞倫後裔才可作祭司,而且應在神 指定的地方敬拜,由會眾供應(民十八)。這 利未人應該很熟悉律法(士十八30說他是摩西的 孫子約拿單),卻完全沒指出米迦的錯誤。本來 熟悉律法的利未人,沒作師傅教導律法,卻隨了 「老闆」的要求而行,任憑米迦作主作父。 總結而言,我們再次看見米迦一家的宗教熱情, 投入敬拜。米迦覺得能僱用一個較「接近」律 法要求的利未人作祭司,在自己的神堂服侍,神 必定賜福他;而利未人也不重視律法。米迦按自 己喜好來敬拜神,且操控神的賜福。其實,這些 「敬拜行動」只是任意而行,神不喜悅。

第六至第九步

上 文 已 提 及 , 查 經 到 了 這 階 段 , 不 少 學 員 會 提 出 類 似 「 要 以 神 為 王 , 不 要 任 意 而 行 」 作 為 經 文 主 題 。 但 究 竟 這 主 題 是 否 適 當 ? 經 過 以 上 的 經 文分析,我希望讀者已經看出這主題太籠統,雖不 是錯,卻不能掌握經文的特點。「要以神為王,不 要 任 意 而 行 」 這 籠 統 的 話 , 用 來 描 述 士 師 記 十 七至二十一章是適合,甚至用來描述整卷士師記也是對的,但這些籠統高層次的總結,很難在生活中應用。究竟士師記第十七章講的是甚麼呢?

在經文中,作者特意描述一群很有宗教熱情的人,由米迦的名字開始,他母親說話的用詞、造偶像的行動,少年人的自我介紹,米迦自立神堂,以至祭司的事情,這種種全都在突出這些人很重視宗教活動,卻是按自己意思來敬拜神,以為因此能控制神的賜福,這就是經文中「任意而行」的特點。按以上的討論,我會這樣總結這段經文:

• 經文主題:當以色列人沒以神為王,各人隨己意而行,雖有宗教熱誠和活動,卻輕視律法,以私意敬拜,卻以為有神賜福,其實是神不喜悅的。

• 神學原則:神子民不要空有宗教熱誠 / 活動,卻輕視神話語,以私意敬拜;信徒當以神為王,按神的律法真理來敬拜祂,討祂喜悅。

• 應用問題:(1)我是否在某些地方只有宗教熱誠,卻輕忽聖經,隨己意敬拜?我有多重視聖經對敬拜神的真理?我要如何改變?(2)我是否以為可以透過宗教活動去操控神,神必須按我的方法賜福給我?我在敬拜神的心態上有否需要調整的地方?

在我們生活中,不難看見很多人徒有宗教熱情而不重視聖經,只靠自己的主觀感覺來決定如何親近神,很多異端邪說因此而產生。我們敬拜神的態度又如何呢?其實,就算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也可能掉進一個錯誤觀念中,覺得只要有宗教熱情 / 活動(比方參加聚會、奉獻金錢等),就必能換取神的賜福;如果事與願違,就對神埋怨。這都是走了米迦的舊路。求神幫助我們,以神話語為基礎來親近祂,以神為王來敬拜祂。

希望以上詮釋經文的示範,對弟兄姊妹學習「十步釋經法」有些啟發。尤其要留心把前後的步驟緊密連結,找出更貼近經文的主題、神學原則和應用方向,那麼,對自己和會眾都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