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 3月3日 (星期三)
舒瑞允長老 (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3日(星期三)
悔改
路得記一章1-5節[1]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 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 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拿俄米的遭遇:摩西之約(利二十六章;申二十八章)是以色列人住在應許之地的生活法則。
他們若遵行摩西律法,神就賜福;若不遵行律法,神就降禍管教。以利米勒決定離開應許之地,結果落入極為淒慘的光景。拿俄米沒有了丈夫,也沒有了兒子。更嚴重的是,她沒有後裔!她不僅生活無所依靠,更是無人可在丈夫的產業上留名,以致以利米勒家族將從以色列中消失了。
神的寬容:如果說以利米勒的死與搬去摩押地有關,這就可能是神藉此提醒拿俄米、瑪倫和基連,讓他們有機會回頭。然而,他們又住了十年。不是因為神沒有賜下慈愛,施恩等待,乃是因為人看不到自己的錯誤,或不願意悔改,以致沒有回頭的行動。結果兩個兒子也在神的寬容中滅亡了,令人不勝惋惜。
拿俄米的悔改:人雖不可靠,但神的恩典卻沒有離開祂的百姓,因為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申七9)。拿俄米終於醒悟過來,認識到神的管教(得一13、20-21),決定回歸應許之地(得一6-7),這成了她的家族再次蒙神賜福的開始。路得記其餘的章節就是記載神如何帶領拿俄米得到了後裔。
今日的應用:今日基督徒不再活在摩西律法之下。但我們有神更完全的啟示——聖經,神的話。人生中所做的一切決定,也必須靠着主的恩典,不能違反神的話的教訓。神的兒女若偏離神的話,祂必管教,因為我們是父神所愛的(來十二5-12)。雖然苦難的成因是一個奧祕,但神有時候也藉苦難來管教祂的兒女,以此提醒他們要悔改。路易斯(C. S. Lewis)說「苦難是神的擴音器」,因為人在得意的時候聽不到神的聲音。當我們受到管教,便應立刻回頭,不要像拿俄米一樣拖延,直到陷入絕境。今日你我有甚麼事不合神的心意呢?在甚麼事上需要悔改呢?
禱告:「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