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無辜 1月23日

靈靜致遠、美事重尋靈修系列

何崇謙牧師

1月23    

美的無辜

 

「……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三6-7)

 

上主吩咐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蛇好像很瞭解男人,

知道男人不愛主動跟妻子(不是女朋友)多說話,溝通的技巧亦不講究,對上主的吩咐未能作清晰的傳遞;因此蛇向女人開刀,試探她的口吻以下手。果然,女人引述上主的命令時顯出破綻,她回答蛇說:「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不得吃。」看來這話沒有出了甚麼錯,但是錯在她沒有指出「那」樹的名稱──分別善惡樹,或知善惡樹。蛇一開始亦避開提到這帶着濃厚神權意味的樹名,而把「主權」轉移到女人身上。

 

 

這裏的記述有一點很有趣,女人所看見的「知善惡樹的果子」,是「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與二章9節所描寫的相同──但那裏是先講「悅目」,後說「好作食物」。另一點也有趣,這回多了「可喜愛」和「使人有智慧」兩語,是二章9節沒有的。

 

很多人一讀到這兩節經文,就隨即把罪歸到「眼目的情慾」;這豈不是間接歸罪於上主?因為美麗悅目的都是祂所創造的;美艷花朵、斜陽美景、茂林秀峰、俊男美女,都是祂的傑作。但問題的癥結不在於「美麗奪目」,而是在女人心裏因懷疑上主的賜福,而生出「可喜愛」和「得智慧」的念頭。「可喜愛」可譯作「貪戀」;「得智慧」有「超卓」之意──本不為己所擁有的而硬要佔有,排除上帝的主權,自以為主宰;還以自己的方法以達卓越,得智慧的途徑不在於「敬畏耶和華」。

 

上主啊!當我看到美麗的東西時,求祢幫助我立刻想到祢的美善,想到祢的美顏慈容。奉主基督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