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心理拐杖嗎?
問題的本質和背後假設
一個腳傷的人以拐杖助步,並沒有甚麼不妥善之處;但若把「心理拐杖」一詞套用在基督教的信仰上,就帶著強烈貶抑的色彩。認為基督教是「心理拐杖」的人有以下的想法:
1. 認為只有懦夫弱者或心理不健全的人才會信基督。
2. 信仰會導致人意志消沉,逃避現實,自我安慰。
3. 宗教只是心理作用,叫人非依賴它不可,就好像吸毒一樣.
4. 基督徒需要這樣一套虛構出來的信仰去面對他們不願、也無法面對的人生問題。
5. 他們的論據與假設:
a. 一切拐杖(扶助人的東西)都是不好的
b. 基督教是一枝拐杖
c. 基督教不是好東西
以信仰為「心理拐杖」的基督徒
教外人士對基督教的議論並非無因,事實上,現今有很多人利用宗教來滿足感情上的需要。的確不少宗教騙子也在基督教的圈子內招搖過市,譁眾取寵.
1. 確實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留給別人的印象是出世的,逃避現實的。亦有人覺得基督教鼓勵信徒聽天由命,與世無爭。
2. 當一個基督徒只關注信耶穌後的平安感受,而不理會基督的真實性和要求,他想:「只要信耶穌是真,帶來快慰就足夠了;基督是真還是假的?誰管!」這樣只求平安的好感受(it works)而不求真實(it’s real)的信徒確實是濫用了基督教為他個人的「心理拐杖」。
不論基督徒的屬靈經歷或見證是如何的真實,基督教最有力的證據乃是建立在客觀的歷史事實上,而不是在一些主觀及不可捉摸的感情上。
1. 理智的人,絕不會因為一些庸醫謀利而否定了醫學的地位。同樣理由,衡量基督教的好壞,應由它的信仰入手,而不可單看兩、三個掛名基督徒的行為而作準則。
2. 這裏所討論的重點是基督教本身是否「心理拐杖」嗎?而不是指那些基督徒濫用它作為「心理拐杖」。
基督教不是「心理拐杖」
基督教唯一及最高的權威 ─ 聖經就清楚指出基督教不是人民的鴉片,也不鼓勵信徒逃避責任。整本聖經前後一貫的訓令是叫人要愛神過於自己,也要愛人如己,卻從沒有把重點放在個人的感情上。
1. 在教義上,基督教也沒有暗示過信徒要過一個悲觀冷漠和被動的人生.相反地,卻激勵信徒要過有紀律的生活及無論在喜樂患難中同樣要熱愛生命。基督要求每一位信徒主動和積極地參與在人群中,以他們的生命去影響人的生命(參太廿八19-20;徒一8;西一28)
2. 看基督生平,祂從沒有畏縮,祂積極和勇於承擔責任,跟祂同期的人,甚至是祂的仇敵也沒有一個指控祂以宗教為「心理拐杖」或在鼓吹著「心理拐杖」。
3.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由耶穌的門徒、使徒保羅、初世紀的信徒、及至到現今缺乏宗教自由國家裏的基督徒,當他們受著因信仰而帶來的迫害時,為主殉道也不畏縮,看不出他們有甚麼「心理拐杖」。
基督教是拐杖
退一步說,拐杖有甚麼不妥?一個腳傷的人以拐杖助步,沒有甚麼不妥善之處;正如一個近視的人,常常戴著眼鏡以致視覺清晰,都是一些肯承認自己能力不足,又願接受幫助的人。
1. 在屬靈層面上,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是一位肯承認自己能力不足,又願接受神幫助的人,他們相信又承認:
a. 在這世上,人類在感情上、生理上及屬靈上是不能有痊癒的。
b. 無人能靠自己在神面前以無罪的身份站立得穩。
c. 唯有靠神的醫治才可回復昔日被造時無罪的境況,人才能與神有一個直接相通的關係。
2. 如此看來,基督徒是坦誠地面對著人的本性,勇敢正視著人生中的生、老、病、死等事情,亦謙卑地接受神的幫助。
3. 所以,若基督教是拐杖,耶穌就是為了整個人類的流行性跛腳病而來到世界。
4. 當然,不了解基督教信仰的人可以用心理學的詞彙來形容 基督在信徒身上工作的果效,但這並沒有減低基督教的可信性、史實性和真實性。
假設基督教真是「心理拐杖」的話,教外人是無法解釋以下的事件:
1. 從物質和世界的角度來看,信基督只會帶來更多的苦難,未必有安慰和快感。基督徒不是一帆風順,他們要面對不少的苦楚,基督曾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 一個由人心理所創造或設計出來的信仰,必能叫人達到這信仰的要求,好讓自己心理上好過一點;但聖經卻處處要求信徒放下自己的一切來滿足神對信徒的要求(參太六33;路九23-25, 57-62;羅十二1)。一個不能滿足神要求的信徒,那來安慰和快感?
基督教是超乎拐杖
進一步的研究,我們便很容易發覺拐杖通常是用來幫助因意外受傷的病者,助他一臂之力,希望他能早日康復。而拐杖所做到的,頂多是協助傷者回復往日的健康狀況,卻不能改善傷者本身的健康。但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卻不是這樣,基督能改變生命,信主的人能獲得新生命,一個更有意義意的生命.正如基督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流出活水江河來。』」
真知而力行、靈活的使用
每當與未信者談論到「基督教是心理拐杖嗎?」這問題時,首先要搞清楚詞與義的關係,在此欄中「拐杖」和「心理拐杖」是兩個不同的含意(connotation),設若張冠李戴,一邊討論一邊轉換「拐杖」和「心理拐杖」的意思,這樣的討論也不會帶出甚麼結果來。
對信徒而言,這是一個反省我們與主的關係的好時刻,是否我們看重信仰所帶來的祝福過於看重主的真實性?單從我們的代禱生活中就可以反映出答案來,我們所求的是為了自己的益處還是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呢?
結論
基督教並非一枝導致人意志消沉,逃避現實,叫人非依賴它不可的「心理拐杖」,但這卻不能避免有人濫用或誤用為「心理拐杖」。根據聖經,耶穌的教義及歷代信徒的榜樣來看,基督教是叫人積極進取,以基督所賜的力量去面對人生,並以生命去影響別人的生命。
另一方面,基督教是一枝勇於承認人的罪性,有限能力,不能自救,須要依靠神的拐杖。基督教不單是人類必備的拐杖,更是一個超乎拐杖的信仰,叫人更能享受人生,更具積極的態度去面對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