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宗派那么多,它们之间又该怎样区分?

无可否认,基督教的宗派实在多。根据一项统计,大小宗派的总数有二百多个。而且这些宗派再分成其他小派別,例如浸信会远在一九七一年时,就早已有二十七种之多。
一. 宗派、异端与异教
要明白「宗派」(Denomination)的意义,必须明白它与「异端」以及「异教」之间的不同。
A. 「异教」包括一切宗教如佛教、道教、回教等。它们的教义与基督教信仰截然不同。
B. 「异端」包括一切掛著基督教旗號的派別如安息日会、耶和华见证会、摩门教等。它们的教义与基督教的信仰相近,却在某些基本与核心的教义上有出入。
C. 「宗派」包括一切与基督教正统信仰有关的派別,如浸信会、长老会、宣道会、播道会、信义会和其他的独立教会等。它们在核心教义上相同,但在礼仪、教会体制或信仰重点上有基本的差异。
对於前者(指「异教」)与后两者(指「异端」与「宗派」)的分別,相信已十分明显。然而有关「异端」与「宗派」的差异,不少人仍然不能划清界线,原因是在对於「核心教义」的定义有不同的詮释所致。
我们相信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包括:耶穌完全的人性、耶穌完全的神性、三一神论、圣经默示的无误与绝对的权威、圣灵是有位格的神、因信称义的救恩论、基督肉身的再来以及將来的天堂与地狱的存在等。对於以列一项或多项加以否认的教派,都可被称为「异端」。

二. 「宗派」的由来
毎个宗派的开始,都有其独特的因素存在。大要言之,可归纳为下列几项主要的原因:
A. 对真理的重点有不同的詮译
例如马丁路德在改教时期因强调因信称义之道,脱离罗马天主教而设立路德会与信义会。而与路德同期的改教先锋加尔文、慈运理与马勒方朗等人,在瑞士地方设立改革宗教会,皆因对真理的看法不同所致。
B. 对信仰与礼仪有不同的强调
例如英国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的开始,是由於一群基督徒对十九世纪的英国教会传统崇拜的仪式缺乏生气而深感不满,进而自行组织祈祷交通聚会,强调信徒当追求属灵生命以及「信徒皆祭司」的真理。
又如浸信会注重全身浸入水为洗礼应有的模式,而且强调受浸的人必须要有信心(Believers’ baptism),浸礼才有实际意义,因此主张婴孩不须用水施浸。
C. 对实际的需要有不同的感动 例如宣道会的创办人宣信博士(当时是纽约长老会的牧师)看见纽约地区未信主者的需要而离开长老会设立宣道会,它基本的宗旨是一个注重宣教工作的宣教团体。

三. 「宗派」存在的价值
有人认为「宗派」只是人意的结果,不单不属灵,更是撒旦分裂基督身体的方法。因此有些人以「反宗派」为旗號另立门户,在不知不觉间成为反宗派主义的「宗派」,与哥林多教会那些自称是「属基督的」一派的人(林前一12)並无二致。
我们不能否认在宗派成立的过程中可能会渗杂「人意」与「私心」的因素,然而我们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说所有「宗派」的存在都是邪恶的。其实如上文所述,许多宗派的產生都有它们的特別背景,而我们深信神容许「和而不同」的差异存在,在基督的身体里发挥不同的效果,达成「合一却多样、不同又相同」的配搭。
「宗派」的存在同时亦有它的贡献。查时杰在使者月刋(86年5月)中对此有独特的分析,他认为宗派的存在「可满足不同性向之信徒的需要,使信徒各得其所;而不同宗派所表现独特的长处,把教义的某一部分能更清楚表彰出来,因此愈发觉得上帝的美意与其匠心独运之处,充分显出其高人一等的智慧,以致归荣耀与祂。再者,各宗派有其优点,因此能带给信徒许多学习与进歩的机会,诸如彼此尊重、谦卑,扩大属灵方面的视野,也增加彼此观摩检討的机会,以致产生理性的宣教竞赛,为建立上帝的国度而齐心分头努力。至於各宗派內中的优良传统,教会组织与行政上因丰富经验所累积起来应变的能力,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寳贵资產。」

结论
由此可见,「宗派」的存在並无任何不妥善之处,信徒应当认清事实,明白它们不同的重点,不应抱徧激的態度;应当彼此接纳,互相尊重。只要是持守纯正信仰的宗派,都是神所悦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