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釋經、藝術

釋經講道與信徒教育,兩者都屬於用話語言詞來傳遞信仰真理,造就教會的工作。兩者在傳遞的過程中,都需要藝術創意作為輔助工具或載體,因為藝術創意能提供多樣的傳達方式,以及豐富講道和教學的想象力,使信息得以有效地觸動不同的人的心靈。

聖經作者本身已經運用了很多不同的藝術手法去記載神的啟示,因此,倘若在釋經和講道上忽略了這些藝術方式或文學藝術手法,沒有按着經文的文學藝術進路去理解箇中意義,我們的釋經與講道必然不能貼近經文的精髓。教會的講道和教學基本上是須要釋經,不釋經就無從使神的道成為今天廿一世紀的「身體」,反造成弒經之弊。

歷來寫作的人都禁不住在文字表達上追求藝術美,文字不單傳情達意,更着意營造文采、形式和風格等。人對美的要求,是神將祂的形象賦予人的一種印證。按此理,神不單有獨到的啟示方式與內容,而且也喜歡使用人慣用的藝術方式來啟示祂的旨意。

美與藝術之源來自上帝,祂創造宇宙萬物景象之美不在話下,正如詩人說:「諸天宣揚上帝的榮耀,穹蒼展現他奇妙的天工。」(詩十九1,新普及譯本)至於在傳遞祂心意上,上帝多用藝術方式,最經典的是向亞伯拉罕的應許,這應許以視覺圖畫的景象表達出來——他的後裔必多如天上的星和海邊的沙(創二十二17),具體不過;對於慣常生活在大漠的人來說,這是最熟悉的圖畫,真可以「望圖生義」。

其次,神對摩西的啟示也像是一場「瞬間發生的藝術作品」(an art of happening),叫摩西從中體會到神如烈火般的能力,覆蓋着脆弱的荊棘,這對比極大的造型,深深吸引摩西。那脆弱不會被人珍惜的荊棘竟能完整無損。在一個可稱荒地的何烈山,在毫無神聖可言的荒蕪之地,在沒有任何的宗教期望的心境下,竟然遇上如此奇景(unusual sight)!由看而走近再看,再看而留心聆聽神的呼召,可說是先看見然後留意聽取的一個過程。單在出埃及記三章1-9節這一小段中,「看見」這詞就出現了十次之多,可見「看見」的重要。(1)

還有,面對着約伯莫名之苦,神也同樣向他展示祂的創造奇工和奇景的大圖畫,作為回答的工具。神所用的就是視覺圖像的思維,提升約伯的領悟力──明白他自我的極度卑微,與神的威榮高超不可比擬(伯三十八章)。

神使用藝術家來成就祂的旨意(2):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清楚指出,神實在是藝術事工的贊助者、策劃者(後台藝術大總監),祂呼召一位藝術總統籌和總建築師,使他將榮美帶給祂的子民,以配合祂完美的創造。藝術天分是神所賜的,神並在這天分上引導被召的藝術工作者作聖工;經文兩次記載神對比撒列、亞何利亞伯等人的呼召(出三十一1-6,三十五30-35), 可見他們在聖工上何等重要!(3) 神指名呼召比撒列,顯明此舉是神給子民的禮物(三十一2 「看啊」一語通常要說明上帝要顯的恩惠),像神按着名字呼召亞伯拉罕和雅各等的做法。請注意:神不僅給比撒列 (比撒列原意是「神的贊助和蔭庇」) 藝術方面的恩賜,也為他預備一名具相同藝術天分的助手亞何利亞伯,讓他們同心按神的吩咐去建造和裝飾會幕。不但如此,神還吩咐他們,要發掘有潛質的人,並要教導他們(出三十五34)。留意聖經以「心裏有智慧」或「心裏靈明」 來形容這些藝術工作者,心裏的智慧都是來自神(出三十五35)。

另一位神所使用的,心裏有智慧的藝術工作者名叫戶蘭(王上七13)。他被所羅門召喚, 要製作兩根巨銅柱(八公尺高,圓周五公尺三公寸),柱上滿有複雜美麗的浮雕裝飾(包括頂上的百合花),要安放在殿廊前頭;巨柱各有名號,右柱名為雅斤,左柱名為波阿斯(七21)。這兩根柱是要引領人的視線往上望,幫助觀者離開地上的事,望往天去;這兩巨柱前是廣場,供人作獻祭、訴訟、歌唱和跳舞之用。(4) 當問及兩柱之名時,人們就會大聲地說「雅斤」(意為「神所建立的」),和「波阿斯」(意為「祂帶着能力而來」)。藝術作品配上合宜的話語,叫人藉雙管道去明白神的高超和偉大,可謂天衣無縫。這叫我想起保羅的話:「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西一28)。

耶和華曉諭先知都多用比喻,典型例子為以西結。神給以西結的啟示多為異象與比喻,例如神對以西結說:「人子啊……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結二十四2-3) 這叫我們也想到門徒對主耶穌的提問:「對眾人講話,為甚麼用比喻呢?」(太十三10)比喻藝術常見於聖經的啟示中,因為我們的神是十分藝術的。

美國雙城聯合神學院的耶偉信(Wilson Yates)教授,在他的The Arts in Theological Education一書中已列舉出美國的神學院曾開設過的百多科藝術課程,說明近四十年來藝術在美國神學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耶魯大學教授禾特斯托夫(Nicholas Wolterstorff, Art In Action的作者) 認為, 藝術在神學教育中的功用,主要是能引進「適切(相應)能力的訓練」,因為藝術涉及三個基本的實踐練習的作用:1.創作與製作的實踐──creating; 2.表達或活演的實踐──performing/presenting; 3.關聯性與適切性的實踐──appropriating/fitting。藝術性的神學教育志在使用藝術作品,作為資源(data),從歷史與批判的角度並根據上述三項連鎖實踐,向學生介紹歷代富於神學或宗教意味的藝術作品,使他們反省和明白這些作品如何在「適切與否」的掙扎中產生。擴闊神學語言,從而開拓神學思維與意象(theological sensibility and imagination)的領域。因此,David Tracy (The Analogical Imagination: Christian Theology and the Culture of Pluralism的作者)謂:「藝術家群體是一民族的觸覺天線,為我們在潛能上引進新的境界,為個人與群眾帶來新的秩序與新的價值,並導入嶄新而較完整的善觀。誠然,美的確是真理本身的鑰匙。」

從來沒有一種學問是在文化的真空中產生的,人不能在一個所謂「歷史性的無人地帶」進行研究。講道及釋經必然要在我們的時空文化的限制(範圍)中瞭解和獲得真理(林前十三12)。「道成肉身」是上帝的行事方式,「道成肉身」是把看不見的顯現(becoming body);教會要具體表達她的信仰,其信息不能不切合社會的處境與文化。 藝術文化濃縮時代精神,創造新語言,並彰顯人的期盼與渴求,是相當前瞻性的。藝術是創作,創作必須經過取捨、選材和組織,因此,它是屬於思維,但亦超越思維;對創作者和觀賞者而言,同是一個發現的過程。它提供感通與參與的機會,並挑戰、激動、滋潤我們對信仰的詮釋。


1 參Terence E. Fretheim, Exodus (Louisville: John Knox Press, 1991), 53.

2 Gene Edward Veith, Jr., The Gift of Art (Downers Grove: IVP, 1983), 1

3 Victor P. Hamilton, Exodus: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es: Baker, 2011), 520.根據出三十一11,比撒列等人要照神「一切」的吩咐去作。

4 Carol L. Meyer, “Jachin and Boaz in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Perspective,”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vol. 45, no. 2 (Apr 1983),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