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若要明白哥林多前書這一首愛的詩章的實義,是不能單把男女之愛或婚姻之愛斷章取義地讀進去的。雖然愛的原則基本上是一致,但要把握保羅在林前的原意,而不致使其獨特的闡釋平面化,以及失卻其對當時教會的針對性的講論,並且能對此段聖言──林前十三4-7──有較立體的認識,我們必須循着書信的思路來探討這愛的意義。
保羅在林前開場白的表揚中,除了「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一5),一丁點兒也沒有提到他們的愛心──明顯沒有帖撒羅尼迦書信(帖前一3;帖後一3)的美言,可見哥林多教會問題的所在。保羅勸告他們(幾乎是全卷書的重點):要以愛心為先決條件,並藉着神所給予的恩賜服侍教會(八1,十四12)。
在第一章說完了肯定和鼓勵的話,保羅隨即指責他們不能一心一意地和睦相處,違背了基督十字架的工作和智慧。再加上各人分門結黨,自誇自大而彼此不相讓,又自以為很有智慧很聰明,從不明白基督的十架犧牲的智慧和大能所在。很奇怪,保羅並沒有因此而順勢用主基督的十架來說明愛的意義所在,反而以十架來說明神的智慧──或許合神心意的「愛」已完全在他們當中消失了,他們連一點愛的概念都沒有,甚至一個愛的動機和舉動都難找得到;要是先談愛,真是對牛彈琴,更何況他們有所謂的愛,是極受到阿佛洛狄忒(Aphrodite:愛與美的希臘女神)的肉慾之愛所影響。所以,保羅還是先針對他們的「自誇自大」,對症下藥,直等到八章1節才直指「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我們注意到幾乎開頭的八章,重心都是環繞着他們存在的核心問題──自高自大/自誇(一29、31,四7、18、19,五2,八1),保羅一直以循環螺旋式的論據討論兩大主題:「人的智慧和自誇(自高自大)」、「神的智慧和大能(權能)」。並且,每次責備他們的自以為聰明之後,就指出他們忽略了主基督在他們生命中的焦點地位。有關的經文如下:
一9 神 是 信 實 的 , 你 們 原 是 被 他 所 召 , 好 與 他 兒 子 ─ ─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一 同 得 分 。
一17 基 督 差 遣 我 , 原 不 是 為 施 洗 ,乃 是 為 傳 福 音, 並 不 用 智 慧 的 言 語 , 免 得 基 督 的 十 字 架 落 了 空 。
一24 但 在 那 蒙 召 的 ,無 論 是 猶 太 人 、 希 臘 人, 基 督 總 為 神 的 能 力 ,神 的 智 慧 。
一30 但 你 們 得 在 基 督 耶 穌 裏 是 本 乎神 ,神 又 使 他 成 為 我 們 的 智 慧 、 公 義 、 聖 潔 、 救 贖。
二2 因 為 我 曾 定 了 主 意 , 在 你 們 中 間 不 知 道 別 的 ,只 知 道 耶 穌 基 督並 他 釘 十 字 架 。
二16 誰 曾 知 道 主 的 心 去 教 導 他 呢?但 我 們 是 有 基 督 的 心 了 。
三23 並 且 你 們 是 屬 基 督 的 ,基 督 又 是 屬 神 的 。
此外,保羅認為恩賜是好的,然而它只是神讓我們在地上先嘗主恩典的滋味,最好的恩典仍是:我們乃屬於基督的,與主基督一同得分,並「他成為我們的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一30)。
第十三章的愛是屬於「屬靈恩賜的源頭」,是針對和揭露當時教會「徒有宗教」之外表的偏差,例如:禁慾生活方式背後實在是縱慾(六9-10、18),追求屬靈恩賜和高言大智為抬舉自我(一5-6,三18-23,四10,十四37),喜歡以公開說不能翻的方言來顯示自己的超越 (十四4-11)。難怪保羅勸勉他們:方言不是為信徒作證據或記號,乃是引領未信者藉聽得懂的方言來認識主(四20,十四22-25)。總體看來,第十三章是針對他們自誇的兩方面的行徑:第一,為高舉方言而顯自我高超;第二,為高舉先知講道而用氣勢壓人。這樣,第十三章頭一句就將保羅要針對甚麼表明出來:我若能說萬國的方言和靈語,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明白各樣的奧祕──為了這些與眾不同的恩賜而高抬自我,那就會分門結派,彼此相爭,容不下異己。明顯地,哥林多信徒失去基督信仰最核心的愛──愛基督、愛他人。
對保羅而言,愛不是使喚某些行為而是屬於抽象的推動力量,它本身就是行動,任何說要做的事而沒有愛的行動就不算是愛。五旬宗新約學者Gordon Fee根據林前第十三章指出:「愛本身就是行動;任何缺乏行動的(言語或智慧之言)都不是愛。此外,愛並不是有別於屬靈恩賜……對保羅而言,不是『恩賜是肯定的,但有愛更佳』,而是『愛乃恩賜運用的唯一(合法)途徑』」,或者可以說:愛神愛人是孕育一切恩賜的泉源。
此愛的詩章(林前十三4-7)激勵我們三件事:第一,學習放下只為己、高抬己的愛,而操練「為他人設想」的愛──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4節上)。為何保羅以「鳴鑼」和「響鈸」來形容「無愛的方言」和「無愛的講道」?顯然,鑼與鈸是敲擊樂器,在舊約時代是不能用在聖殿的樂隊中,因為它們與外邦信仰的偶像崇拜有關,而且用最輕力的撞擊就能使它發出響亮的聲音,將別的聲音遮蓋了;保羅用「鳴鑼」和「響鈸」來形容「自我表揚」的特質,以及虛有其表而無愛的方言和講道,是十分貼切的。保羅藉此指出,愛是不以鑼與鈸的聲響來遮蓋別人、震懾別人;相反,愛是恆久忍耐而加上仁慈的心,這猶如柔和的樂器,以考慮和配合別人的音韻而使人得福,並不是只死忍而心懷苦毒怨恨,將注意力集中己身,因為我們都經歷過父神與基督如此以恆久忍耐又滿有恩慈之愛看待(羅二4)。
不單學習堅忍(longsuffering)而放下自我,並要學習積極主動等待機會以恩慈 (active kindness)回應那些苦待我們的人,以免被「單愛己」的心態和行徑絆倒他人──因為不是人人像你有這樣如鑼與鈸震撼力的知識或智慧;亦避免因放不下自己,就失卻了使人得着基督的愛的機會。
第二,瞭解一旦嫉妒別人,與別人相爭競,就很容易失去了愛的行動(4下 – 5節)。甚麼是嫉妒之根?嫉妒源於三方面:(1)自誇和張狂:原意是把自己如氣袋般吹得脹大。為了要贏,為要爭一口氣,不肯承認自己的軟弱而把自我吹噓,惟恐有一點認輸的可能。因為無法接受別人比自己強,比自己好、優越、聰明、幸福、受歡迎和可愛。這樣常存妒忌的心當然是我們老亞當的本性;在社會或家庭中,若我們仍竭力鼓吹惡性競爭,將生命聚焦在所謂「贏在起跑線」,很大可能只造成「沮喪在中途,氣餒在終點」的悲哀。(2)作害羞的事:這短語可譯為「做失本分(失禮)的事」,是單求自己的滿足──求自己的益處的結果。(3)計算人的惡:又譯作「記着別人的錯處」,因為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當我們見到別人在某方面有優秀的表現時,不但要學習為他高興而感恩,更要以鼓勵和欣賞的心態,在我們的本分上與他一起配搭去服侍主服侍人。
第三,肯定愛的行動必須基於真理,違背真理的事必定將愛毀壞(6節)。「不義」指的是惡事,不合乎真理;所以,我們要在不破壞真理的原則下固執行愛,按理去愛。而這理是與他人的實況不可分,就好像保羅認為一切食物都是好的,因萬物是本於上帝,但要承認和接受「人不都有這等知識。……(因此)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八7、9) 。
愛的真理在於包容──包容就是對固守於真理的愛的行為有信心,有盼望,並有忍耐。也可以說,能包容是因為相信擇愛要堅定(擇愛固執)。包容不是縱容,例如,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所犯的錯,指責為大錯特錯(六6),絕不姑息縱容。
在這章經文的短短四節裡,保羅將哥林多教會不該賴以自豪的兩大支柱──講方言和作先知講道──放在愛的互動中。愛不是一靜止的完美理想境界,愛的發生端賴於彼此對己和對人的坦然認識和接納。當然,談愛容易,實踐起來困難,所以我們更必須祈求主愛的激勵,並且當深深承認「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