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平安。感谢神,让我今天能站在这里向各位弟兄姊妹作见证, 真是觉得深深不配。我往回看,不得不惊叹神对我的呼召是何等奇妙!我十四岁就认识了主,但是如同今天一些高中毕业的年轻信徒那样,我上大学之后就逐渐离开了神。然而,神没有放弃我,在1989年的感恩节,祂再度抓住我,使我回到祂的怀抱里。不久,於1990年4月,我在圣荷西基督徒会堂受洗。三年之后,「正好」遇上机会:基督徒会堂植堂到南谷,我所在的圣荷西基督徒会堂一下子少了很多各方面的同工,神就让我有机会在圣荷西基督徒会堂事奉。开始时我做过小组长,也曾参与主日学事工,在当中开始学习服侍神。之后,逐渐学习其他不同的事奉, 如文字事工、宣道事工、团契联络、执事会主席等等。
在会堂各样的学习事奉中,我逐渐產生了要全时间服侍神的念头,但神一直没有呼召我。到了2005年,我的工作起了变化,我以为这是神给我开另一扇窗门,要我全时间服侍祂。我们夫妻一起求神给我们印证,谁知神竟然要我继续上班两年。
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神要我多做两年工作。后来回头看, 就很清楚神要我多做两年的原因,乃是要我们夫妻一起看见:我们的神是掌权的神,也是供应的神。在职场上的最后两年,我在一家半导体製造公司任职,担任他们美国分公司的总裁。我和妻子唐蓉姊妹,一同见证主所行的神蹟奇事。在当年不景气的时候,有些重要客户主动將订单给我;在我进行重要商业谈判的时候,也常常有一些素不相识的人突然帮助我。神藉著这些作为,让我们夫妻清楚明白神必掌权,神必带领。
因此,两年时间一到,在2007年6月,我就毫不迟疑地向我上班的公司提出辞呈,准备全时间读神学。在这之前,我已经部分时间读神学。我那时已经57岁了,大概是基督工人神学院最老的学生之一,但是神有丰富的怜悯,让我平平稳稳地毕了业。
同一个时期, 神也带领我到圣言资源中心,开始作「圣言」的同工。我除了参与拓展、出版及培训的事工之外,也担任「圣言」的办公室主任。感谢神,將我在这世上所学的一点技巧加以圣化,为祂所用。
在我全时间读神学期间,神也逐渐把牧养的负担放在我心中,让我进入深层去关怀別人,学习牧养。以前我在教会里参与事奉的时候,我以为神给我的恩赐是在文字及教导方面;如今神要用我在牧养,就开始给我这方面的负担。2010年秋天,神带领我和妻子唐蓉姊妹,在San Ramon基列圣经教会参与中文福音团契的创立与牧养事奉。我一个月一次,到他们中间带查经、讲道、教主日学,弟兄姊妹心里非常火热,圣灵也常常在那里作工。基列是一个小小的教会,但我们看见神如何其妙地,藉著查经和讲道的信息把信主的人数加添给这所教会。基列圣经教会在4 月15日,就要开始中文主日崇拜,我求神大大祝福他们。
除了教会的牧养, 神也使用我在辅导方面,就是一对一辅导(Life Coaching)青年人与中年人。神让我对中年人特別有很重的负担。中年人上有年老的父母,下有年纪还小的儿女须要照顾。同时,中年人的人生又在歷练的时候,工作的压力很大。虽然知道信仰很重要,却好像没有时间认识神、事奉神。更不要说立定將来服侍神的目標了。有些人被公司裁员,非常需要神的带领与安慰。人的话有穷尽,但神的话安定在天,所以我也尽量学习用神的话来辅导有需要的弟兄姊妹。
按牧对我个人来讲,是人生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我愿意用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13至14 节的话勉励自己:「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感谢主!
Author: Jay Lo
网上系统神学课程:基督论(三)
上期与读者谈过“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今期集中谈基督的神人二性。
4. 基督的神人二性
4.1 早期教会的偏差
4.1.1 两种对立的主张
a. 涅斯多留主义(Nestorianism)
• 由于反对“上帝之母”(theotokos)的论点,因而强调基督拥有两种本性;基督因此同时拥有神和人两重位格。
• 双重位格结果带来了基督人格分裂的危机。
b. 欧迪奇主义(Eutychianism)
• 因反对涅斯多留的主张而强调基督神人二性的结合。
• 因为神人二性结合,结果是二性完全溶化在一起,而所表达出来的结果就偏向了基督的神性,使其人性淹没在其神性中。
4.1.2 最终的结论:迦克墩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
a. 反对任何偏向基督之人性或神性的看法。
b. 认定“同一位的基督、圣子、主,和独生子,在两性中被认识”。
c. 而神人二性彼此“不混乱、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
d. 之后虽然继续有讨论,但是仍然无法超越这个结论;迦克墩的立场结果成为了教会的正统。
4.2 道成肉身
“大哉!敬虔的奥祕……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4.2.1 企图否定「道成肉身」这奥祕的一些理论
a. 嗣子论:神收纳人性的耶稣为子,使他由受洗开始就成为嗣子。
b. 虚己论:道成肉身乃是基督以部分人性取代其部分神性。
c. 二性基督论:神性的道进入了耶稣里面,但是与耶稣本身的人性没有联合。
d. 道成肉身只是神的某些能力降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上。
4.2.2 不能成立的原因
a. 上段四个理论使基督成为半神半人的东西。
b. 这四个理论与圣经的资料不符,因耶稣同时具有完整的神性与完整的人性。
4.2.3 一些重要的基本考虑
a. 道成肉身乃“道”如何取得“人”性,非“道”放弃“神”性。
b. 神人二性同时在耶稣的身上,意思是说:两者不再独立发挥功效,结果使其中一些神性受限制,例:基督在地上不再无处不在,其情形有如两位赛跑冠军在二人三足赛中的表现;但并不因此而否定其本身的神性。
c. 从“道成肉身”看“神人二性”,非从“神人二性”看“道成肉身”;参约 1:18;前者将道成肉身看为神的特殊工作,所以并非绝不可能;后者则无从瞭解,因“神人二性”始终是一个谜。所以,在这问题上,当学习从神的角度看神成了人,非从人的角度看人如何成为神。
4.3 童女生子
4.3.1 问题所在
a. 旧约的“童女生子”中的童女其实通常指妇人,因此这句话可解作“妇人生子”。
b. 有人怀疑马利亚在生育耶稣时并非童贞女,因此捏造了“圣灵感孕”的故事。
c. 也有人认为是早期教会的信徒捏造“童女生子”的故事,以增加耶稣的神祕色彩及其超然性。
4.3.2 这问题的重要性
a. 有人指出耶稣是否童女所生并不决定其神性,因其神性乃是建立在神的权柄上而不是建立在童女生子这事上;所以不必认定“童女生子”为歷史事实。
b. 虽然以上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真正的关键乃是:“神蹟是否有可能发生?”
4.3.3 有关童女生子的证据
a. 圣经:太 1:18-25;路 1:26-38
b. 早期教会:使徒信经:“[耶稣]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以及使徒教父伊格那丢(Ignatius)的见证。
4.3.4 这事件的意义
a. 救恩本身是超自然的。
b. 救恩是从神而来的礼物。
c. 基督本身的独特。
4.4 结论
4.4.1 耶稣同时完完全全的是神,也同时完完全全的是人。
4.4.2 他的神性是百分之百的神性,而他的人性也是百分之百的人性。
思考问题:
耶稣基督是独一无二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包括了他的神人二性、童女生子、道成肉身等,这些都是不容易以一般方法去理解的,因此歷代以来很多人用理性作出各种的猜测而立论,造成错误。今天仍是这样,还会有人再创新意,发表新的理论。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要有分辨这些理论的方法,你认为我们应当如何分辨?
圣经的记载是最重要的依据,哪怕有人说我们是“卖花赞花香”我们仍要持守这原则和依据。圣经好比一只真老虎,哪怕有人嘲笑牠不会咬人,是睡猫,只要把牠叫一叫,让牠自己发威吧。因为“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进阶参考书目:
李振群,《系统神学纲要》。新加坡:作者订装,1995年三版。
雷歷:《基础神学》。杨长慧译。香港:角石,1996。
Ryrie, Charles C. Basic Theology: A Popular Systemic Guide to Understanding Biblical Truth. Chicago: Moody Press, 1999.
註:本文部分内容获允引用李振群博士着《系统神学纲要》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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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杰华牧师:新加坡圣公会圣三一堂牧师, 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
(下期续谈)
「一人犯罪一人当」公平吗?
常言道:「一人犯罪一人当」,但亚当犯罪却连累了他的子子孙孙直到现在,永无休止。这岂不是很不公平吗?
圣经认定,亚当犯罪之后,罪便从一人进入世界,所有从亚当而生的后代也都有罪,成为罪人。
从个人的立场来看,这似乎是很不公平的事;因为现代人普遍接受一个观念,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有人犯罪是他个人的事,没有理由要其他人为他的行为负责。因此一些人会认为:亚当犯罪后,便要他所有的子孙承担他犯罪带来的恶果,这样未免不公平,也太严厉,近乎不合情理。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探討这问题。
一方面,亚当的后裔因亚当犯罪而被牵连。圣经说,世界上所有的人,作为亚当的后代,都因为亚当犯罪而成了罪人;因为我们都流著亚当的血,所以同时有分於亚当的背逆,有了他墮落的性情。由於亚当一人的行动,以致罪与死的恶果都临到亚当的生育源流里,临到生在世上的每一个人。人从亚当承受的罪性,不同於中国人所说「有样学样」,或「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意思。因为中国人的说法只是针对一些外在的行为,亚当真正影响后人的地方是指內在的罪性,是人在本质上所发生的变化,而不单是外在行为方面的问题。就如一些婴孩,虽然只活了很短时间,没机会在行为上犯罪,但他生命的本质就有了罪。
亚当的后裔如何因亚当犯罪而受牵连呢?圣经在罗马书五章12节说得十分清楚:「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於是死就临到眾人,因为眾人都犯了罪。」
为甚么一个人犯罪,会累及所有的人,罪的刑罚也临到所有的人身上?神学家对此有不同的解释,笔者认为「代表论」的解释比较適切。因为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因著他犯罪,恶果便临到他所有后裔身上,以致全人类也要承受罪责。
支持「代表论」的论据如下:
其一, 亚当是人类的肉身生命之首,同时亦代表著全人类。神先给他权柄,他可以为他的后代带来福气,也可以带来祸害。
就如著名的新约学者布鲁斯(F. F. Bruce)所说:「对保罗来说,亚当不单是歷史上的个体和第一个人。亚当正如其希伯来文名字的意思,是指『人类』,亚当被视为人类整体一开始的存在……人类在开始时並未犯罪,本是可以长存不朽的,但自从人墮落犯罪,便带来朽坏、死亡。」[ F. F. Bruce, Roman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6 (Nottingham: IVP, 2008, Paperback), 119 ]
布鲁斯又说:「这不单因为亚当这位人类的始祖犯了罪,所以人类便有分於他的罪里(不然,人便可以反驳说,因为亚伯拉罕的信心,所以他的后裔也可以在他里面承受他的信心)。这是因为『亚当』一词,本身就是指人类整体。」(页122-123)
其二,「代表论」最能解释罗马书五章12节下半节所说的:「死又是从罪来的,於是死就临到眾人,因为眾人都犯了罪。」这句话表明,因为亚当所犯的罪,全人类因此承受了它带来的后果。因为眾人都犯了罪,死就无可避免地临到眾人。
让我用个比喻来说明这点: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若是归化入美国籍之后,就成为美国公民,持有美国护照,享有美国政府的保护,会受到不同国家的优惠或礼遇。若是美国与別国宣战,身为美国国民的我们,亦要被徵召入伍了。虽然宣战不是我们的选择,但因为我们是这国家的公民,国家的决定亦会影响我们。同样地,神在救恩的计划上,祂对待人类的原则也是如出一辙。
另一方面,虽然亚当的后裔受到连累,但藉著耶穌基督可以扭转乾坤。
根据「代表论」的说法,亚当的后裔承受了亚当的罪性,並非罪行。而神审判人,是根据人的罪行,並非他的罪性。
按圣经记载,天使犯罪后,神並未为他们预备救恩。他们犯罪的后果完全要由他们自己承担,没有別的出路。然而,神却为人预备救恩,让亚当的后裔另有出路,不必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这岂非给予人格外的恩典和怜悯吗?
若按「一人犯罪一人当」的原则,所有人也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这是公平不过的。但神在人犯罪之后,没有使人像天使般要各自承担犯罪的恶果,反而赐下耶穌基督为我们承担罪债,让所有信靠祂的人都能支取救恩的福气,这不单是公平,更是神满有慈爱和智慧的决定呢!
持守古道──向上一代的属灵前辈学习 – 续2
三. 殷勤学道
为甚么上一代的属灵前辈在他们的讲道与写作中可以引经据典,挥洒自如呢?无他,只因他们在神的话语上下了不少的苦工。正如古训所说:「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他们用上无数的时间与精神,將自己浸淫在神的话语中,以神的话语自乐,难怪他们读经有亮光,讲道使人得造就。
王氏十四岁那年定志每日查考圣经,一直保持这习惯。二十岁那年,他从神那里得到復兴,对圣经產生一种特別新鲜的兴趣。过不久后,他遇见大试炼,他曾「將自己禁闭在一间小的屋子里面,每日迫切祈祷,专心读经。就在这时蒙了神的光照,从圣经中得著不少要紧的真理」6。及后,他更用三个月的时间住在乡间,安静地祈祷读经,使他的「心境志愿完全改变过来;从前以地上的事为重,看世上的名誉利乐学识为最宝贵;现在看那些竟算不得甚么,却以上面的事为最重要。基督成为我(王明道)的至宝」。7
倪氏在他的《神话语的职事》一书中,经常强调说:「如果不知道神话语是甚么,就不能作神话语的执事。」他自己对圣经下了不少苦工。「他初期一天读十九章圣经,一遍又一遍。听说他清早四点就起来跪在神面前来读经,读好几个小时,所以他的圣经『熟』、『深』、『匀』。他要求弟兄姊妺从年轻时就下工夫读圣经。凡早期受过他直接或间接带领的,不论传道人还是弟兄姐妺,好多都是勤读圣经的。」8
倪氏在圣经上所下的工夫,看过他的《读经之路》和《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人,便知道他读经是如何用心,如何仔细。倪氏亦常常背诵圣经,並且鼓励同工这样作。他的见解是:「熟识圣经的人不一定能作话语的执事,不熟识圣经的人更不能作话语的执事。我们对於熟识圣经这件事不能懒惰。」9
今日的传道人与信徒活在一个知识泛滥的时代,研经书、工具书与解经资料俯拾皆是;但我们这一代的「研经者」,最大的试探是甚么都读,只是圣经没有读;我们读了不少有关「圣经」的书,但却少接触圣经的本身;我们让別人告诉我们圣经的信息是甚么,却没有第一手的认识。难怪我们读经没有趣味,讲道拾人牙慧。让我们效法属灵的前辈,回到圣经去,多花时间钻研圣经,多发掘圣经的宝藏,多明白神的心意。这是最基本的研经法,除此以外,没有捷径,然而这亦是最需要花工夫的路。
结语
在2000年7月「中信」所出版的《传》上,刊登了一小段的话,题为「归回圣经──给廿一世纪华人教会的紧急呼吁」。兹节录其中的话作为本文的结语:
歷世歷代以来,教会坚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但如今,高等批判学、新正统派、新福音派的时髦理论,成为神学教育热衷追求的金牛犊。十架救恩不再被高举,认罪悔改不再是佈道信息的中心;强调自我实现的成功神学却大行其道,神秘超然的经歷成为追求的主要目標。现今华人教会也乱象横行,信徒身处属灵的大飢荒中,急需在讲坛復兴,重寻忠於圣经的教导。……让我们在主面前一起悔改……回应主的呼召,归回圣经…… 將我们的生命事奉与教会的生活见证,重新立基在圣经神的话──至圣的真道上。10
让这番话成为今日华人教会的提醒与挑战。活在发展创意的世代中,让我们仍然持守古道,不忘神永恆的心意是记在新旧两约的圣经里。
(本文原载於《今日华人教会》2000年10月,现经笔者修订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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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王明道:〈我为甚么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载於《卫道》,「王明道文库」第七册(台北:浸宣出版社,1996),页164。
注7同上註,同页。
注8邵遵澜,同註2。
注9倪柝声,同註1,页72。
注10《传》,第十三卷第四期(2000年7-8月)
持守古道──向上一代的属灵前辈学习-续1
二. 以经解经
基於对圣经无误的坚持,这些属灵前辈相信圣经六十六卷书是合一的,前后不会矛盾。
贾玉铭牧师(下称「贾氏」)是华人学者中將神学作系统性处理的第一人,在他著述的《神道学》中指出:「经有明训曰:『应当查考圣经。』(约五39)以经言互相较对,考其相合相异之点,而以经解经。(林前二13)『以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將圣经真理联为一贯。」3 在另一处又说:「圣经全部,原是始终一贯,各端要道,亦互为表发,尝有以一端要道,见解不同,其对於全部圣经的信仰,亦或隨之而异。」4
倪氏亦有类同的观点:「圣经不是杂乱无章的,圣经从起头到末了乃是一个有机的合一。……写圣经的人可以有差不多四十个,人虽然这么多,但是话语是一个,並没有纷乱,也不是零碎的。乐器有几十种,乐曲只有一个。」5
基於这样的信念,他们经常採取「以经解经法」来解释圣经。你若打开上述三位属灵前辈的著作,不难发现他们经常將新旧约圣经的经文,来回、纵横、前后交织在一起(这种例子到处皆是,因篇幅关係,不多作引述)。他们相信圣经是合一的,只要是主题一致,新旧约就可以反覆引用,藉此將神整体的心意读出来。
这种以经解经法的运用,亦显出他们对神的话语熟悉的程度。当然,这样解经的进路,有时会有穿凿附会之嫌,或是陷入灵意解经的强解中。然而,若是按正意分解,处理得法,就不失为明白神在圣经里所显明之整体心意的最佳法门。
今日因著理性主义的抬头,有些研读圣经的人並不能接受圣经的合一性。他们趋向於將圣经「斩件」(departmentalize)处理,用人的见解去断定圣经哪些是「神的话」,又哪些只是「神话」而已。例如,多年前一群美国开明派学者聚集在一起,用「耶穌会议」(Jesus Seminar)的名称来研討四福音中的耶穌生平,会中最令人茫然的是:他们用不同顏色的代號,投票断定福音书中哪些是耶穌所说过的话,又哪些是后人加上去的。投票的结果是:福音书中一直被认为是耶穌所说的,只有百分之二被他们確认是耶穌所说的。
用这种方法处理圣经,结果是將神的话撕得四分五裂,使人无所適从。今日的教会若是要传讲圣经,最好的方法是「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接受,忠忠实实地解释,並且原原本本地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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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注3 贾玉铭:《神道学》(上)(台北:橄欖基金会出版部,1996),页20。
注4 同上註,页25 。
注5倪柝声,同註1,页62。ff
持守古道──向上一代的属灵前辈学习
感谢神赐给华人教会眾多属灵前辈,从他们身上我们学习良多。
华人教会上一代的属灵前辈中,有多位对圣经极其尊崇,对圣经詮释有很高造诣,值得我们学习。曾有人说:「倪柝声讲道路,贾玉铭讲道理,王明道讲道德。」他们三人可算是华人教会中公认的属灵巨人。 又因他们著作甚丰,可从这些丰富的资料中,看他们如何在持守古道这方面所留下的优美传统。圣经亦提醒我们说:「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来十三7)让我选这三位与大家谈谈吧。
一. 服膺真理
这三位属灵前辈基本上是坚持「圣经高度权威的观点」(high view of Scriptures)──相信圣经是神绝对无误的话语。他们在处理圣经的经文时,態度是敬虔的、庄重的,而且是一丝不苟的。
王明道先生(下称「王氏」)曾写过一篇文章,题目为「我为甚么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其中列出八项论证证明圣经默示的权威与无误。基於这项信念,他一生致力於传讲神无误的话语。
倪柝声先生(下称「倪氏」)相信圣经是信仰无上的权威。他说:「所有话语的执事,都是倚靠神所已经说的话,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圣经之外得著启示。有谁得著的启示是在圣经之外的,那一个启示就是异端,决不可以相信。」1
倪氏对神的话语採取非常执著的態度,只要他认为是神的话语所命令或要求的,他就会竭尽所能去实行。倪氏解经十分细緻,是个思想极度精密的人,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高举理性,反之,他让理性服在圣灵的带领之下,作为瞭解神话语的工具。当神的话语超越他理智所能瞭解时,他寧愿接受神话语的权威。他基本的態度是:只要是神的话语所要求,无论付多大的代价,都得听从。
邵遵澜牧师说,倪氏是「用一种近乎傻的態度来顺服真理。……举个例说:他有一时期,读到林前十一章蒙头的真理,他认为女人要蒙头,男人绝对不可以蒙头,他要求姊妹蒙头,他自己是男人,就绝对不蒙头,甚至淋雨晒日都不肯戴帽。就那么傻。可是他的態度还是可爱的。……」2。我们得承认,倪氏对神话语的专注,对神真诚的赤子之心,是今日信徒所当学效的。
今日教会对神的话语至少面临两种的危机。其一是將圣经与讲道「边缘化」(marginalize)了。读经已变成信徒生活中可有可无的活动,而教会主日讲道亦为要迎合会眾的「消费者心態」,缩减得愈来愈短。我们所专注的已不再是神无误的话语,却注重在时事新闻的分析、娱悦会眾;我们在讲臺上甚么都讲,就是缺少圣经的宣讲。
另一种现象是將圣经与讲道「仪式化」(ritualize)了。我们知道教会不传讲神的话是说不过去的,然而当圣经被引用的时候,却缺乏那股带来生命改变的生气。讲道者不能代表神,因为在讲道中鲜有立场。讲道已经变成一种礼仪,没有权柄,与生活没有多大关係,至於说要对神的话语作出绝对的顺服,就更摸不著边了。
让我们追隨上一代的属灵前辈,持守圣经的权威,以圣经为真理的范本,服膺真理,使教会与个人的生命与事奉都建基於神的心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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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注1 倪柝声:《神话语的职事》(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74),页66。
注2 邵遵澜:〈我所认识的倪柝声精神〉(1977年6月1日讲於台北校园团契,刊登於互联网上)。
2011圣言之行
「耶穌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1-32)人若要得自由,脱离罪和死的捆绑,就须晓得真理,遵行主道。这当然也表示有圣灵同在,因为「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藉「十步释经法」让人自己学习圣经,得以自由,是「圣言中心」的宗旨之一。
怀著感恩谨慎的心,我在去年十一月第一次参与「圣言中心」的培训,是用提多书作內容教「十步释经法」和教导箴言的信息,一同作教师的还有沈有方传道。我们祷告求上帝赐恩惠能力,使我们所教的十步释经法有助於学生明白並且能自己操作应用。所以,沈传道是从一到十步,手把手的教导,正如:给人鱼吃,不如教人捕鱼。
这次培训,有20多位年轻单身、已经在教会服事的准传道人自愿来参加学习。学习时的伙食费他们也分担了一部分(大部分的食宿费用都由培训点负担)。其实,他们大都是没有资產的年轻人。看到他们愿意放弃工作机会,吃苦传道,令我深受感动,也为他们感恩。同工的沈传道是培训经验丰富的识途老马,有他带领、关心、照顾,提醒我注意言行,教学的压力无形之中化为乌有,有的是传道的喜乐和增广见闻的享受。
在培训中,他们表示对將来服事主的困惑,因为教会通常没有能力供应足够生活的开支。我问他们是如何生活?绝大部分人说:吃父母的。他们说的话我明白,意思就是生活方面是倚靠父母的供应。也有同学表示:「如果一面打工一面服事主,有人会说你贪爱世界,请问老师,我该怎么办?」在別的地方(譬如北美),服事主又作工根本不是问题。然而对这些学生,却是真实切身的难题。
我是一个从外面来的老师,如果不给答案就不像老师了(中国人说的好: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但是,如果给的答案不合適,更不好。我求上帝赐智慧,於是从圣经的內容分享了三个原则:
1. 关於无薪传道的困难──我说:根据圣经,主是命定「传福音的靠著福音养生」(林前九14),教会如果领受牧养和教导,就应当顾念传道人生活的所需。因为上帝顾念传道人,所以在圣经上说:「牛在场上踹穀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我说:你我是凭信传道,不是凭薪传道;然而,教会若有能力,就要供应传道人的生活所需。「传福音的靠著福音养生」是上帝的心意。
2. 关於无產成家的困难──我说:根据圣经,上帝设下的婚姻蓝图是「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要结婚最好是思想独立、经济独立、感情专一(因为他们很多人没有收入,不敢也不能结婚,付不起聘金、聘礼)。我提醒他们:配偶同心最重要,生活苦一点没有关係。至於可不可以借债结婚,我只有说:你们自己决定,但欠债应当偿还,这是诚信的问题。
3. 关於无由打工的困难──我说:根据圣经,信仰基督不是二分法,在教会是服事主,在世上工作也是服事主。保罗明白这个真理,所以写道:「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8)如果我们明白並坚定这个思想,不是为了贪財或享受,就可以打工供应自己来传道。(保罗也曾经在有需要时,一面织帐棚一面传道。)
看到这些年轻的兄弟姊妹在事奉上的挣扎,我只能下结论说:每个时代不同,我们信靠主就当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將来判断我们的是教会的主,不是教会。这话是对学生说,也是对我自己说的。
连续学习的日子转瞬即过,面临分离倍觉伤感。好在箴言教导我们如何说智慧的话,我就用课堂上大家都熟悉的话,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眾同学立刻回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参得二4)。我带著同学的祝福,怀著感恩的心踏上归途,心中自然地想到:工场培训的呼声遍地,但教导解经释经的需要更大,惟愿上帝使用「十步释经法」和「圣言」的教师,成为祂儿女们和眾教会的祝福,是所祷也!
传道人犯罪,怎么办?教会当如何处理?
传道人犯罪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但比它更悲伤的,莫过於教会没有按圣经所指示的去处理整个事件。事实上,若教会在处理此事上做得合宜,可挽回在此事上失足的人,也可恢復所失去的光彩,並让会眾能进一步地投入参与和成长。
基督教跟其他宗教不同的,其一是处理罪的问题。它可说是基督教最大的资產,就是藉著基督的死和復活,且是一次过正面、妥善地解决了罪的问题。它包括了认罪、惩罚、义的代替了不义等,因此,罪人能面对神,也能正面地面对罪。
传道人也是人
首先要指出,传道人也是人,与常人一样,受著同一的试探,同样会中撒但的诡计和网罗,陷在罪中。事实上,撒但不愁教会有眾多属灵传道人,只要越能把神所重用的传道人拉倒下来,就越能绊倒信徒,使教会成为世人的笑柄,使神的名字受损。所以当传道人犯罪跌倒时,不要希奇,因他们也是人。既是人,又是主內肢体,就可按马太福音十八章15-20节所指出的步骤,把他从罪中挽回。本文所解答的问题主要是关乎如何处理传道人犯罪,故此本文不会重复论述处理信徒犯罪的步骤,而集中探討处理传道人犯罪的步骤。我们会从两大方面入手:罪的本质和严重程度,教会的责任和行动。
罪的本质和严重程度
一旦圣职人员的罪被揭露,教会的注意力多半会集中在传道人所犯的(如淫乱、贪財等)罪行上,而这罪行可按以上提及的挽回犯罪信徒的步骤来处理(太十八15-20)。但教会也须知道他还犯了另一宗更大的罪,它比失职失责更严重,这是一宗失信的罪,就是褻瀆了圣职(defiled the office of Elder)。因此,教会不单要处理他被揭发出来的罪,更要处理这宗罪加一等的罪,是当受更严厉审判的罪(雅三1;另参提前五17)。
一位立志终身牧职的传道人,他在神和人前承诺或立誓坚守圣职所带来的一切要求,因为他所代表著的理当有更高的標准(are held to a higher standard because what he represents)。因此,当他犯罪──尤其所犯的不是那些偶然被过犯所胜的罪,而是知法犯法,就应当马上向神认罪,即时退职,求人家原谅,接受教会的处分,恢復与神关係,並期待教会的挽回。
活在罪中的传道人,当然是失去担当圣职的资格。但若因罪还未在人前显露出来,他还若无其事地履行日常圣职的职务,就玷污了圣职、冒犯了神。若这些活在罪中担当圣职的日子越长,越反映出他灭绝圣灵的感动和责备,深受罪所迷惑,心里刚硬(来三13),当神不存在。同时,他也是在蒙骗信眾,活在罪中仍假装成属灵的样子,对自己的罪行视而不见。这样的罪,已超乎原有被揭发出来的罪行;严厉程度,已非原先被揭发之罪的大小,而是当事人藐视神、冒犯神的程度。
尤有甚者,在整个罪行被揭发的过程中,当事人假借了、仗赖了甚至滥用了职权或当中的信誉来犯罪和掩饰罪行,更以谎言中伤他人,绊倒肢体……。这样的罪,教会怎能忽视?
教会要尽的责任和当有的行动
一旦圣职人员的罪被揭发,教会可从三方面看当尽的责任:
第一,教会是真理的维护者,带著传扬真理的使命。教会传道人犯罪之后,若教会採取低调被动的政策,只要求犯罪的人自动请辞或暗地里把他革了职,就算了事,这样其实造成了莫须有的悬疑,让信眾猜想他离职的原因。这样做,不但亏损了教会的声誉(没有爱心、不持守真理等),也摧毁了犯罪之传道人的前途(失去获挽回、与会眾和好,和復责復职的机会),以及错失了教导群羊(困境中如何依赖仰望神)和牧养他们(一同自洁、为罪忧伤懺悔)的好机会。
教会不当误导会眾,虚报传道人离职的原因,却应以真理来杜绝谣言,因为始终纸是包不住火的。寧可堂堂正正有教会官方立场、把事实说出来,总好过让人家左猜右度,让消息在加盐加醋下慢慢地泄漏出去,给魔鬼机会。若教会不出来表白真相,她很容易会被误会──小则为当事人隱瞒事实,大则与当事人同伙串谋,在他的罪中有分。忠於圣经的教会领袖,不会忍见信眾受到不正確的资讯所迷惑,而不把正確的消息报道出来。
第二,教会要教导和牧养会眾。教会不单要通知会眾当事人暂停职务或革职的原因,更要进一步教导和牧养(辅导)他们,助他们度过这个忧伤懺悔的阶段。教导的內容可包括:神圣洁的律例是最高的权威;圣职要求的贞洁与纯真;肢体要以坚定不移的爱去爱犯罪者;全会眾执行教会纪律──惩治犯罪者;挽回悔改者等。牧养的方向可包括:检討自己在犯罪者身上要追认或承担的责任;自己在神面前自洁,过一个自律的生活;为自己和犯罪者认罪,或作赔偿;保护信眾不再继续受身、心、灵的伤害等。
第三,教会要以坚定的爱心把犯罪的传道人挽回。坚定的爱是纪律的爱 ,教会最终是为了挽回悔改的罪人,故须当眾责备犯罪者和私下「栽培」他,以坚定不移的爱去爱他。
当確证罪行后,要尽早当眾指出他的罪行来。悔改者,可当眾认罪、要求眾人饶恕。教会除了当眾责备犯罪者,暂停他的牧职及有关的职务外,同时亦要向会眾强调宽恕的道理。若犯罪者请求饶恕,整个会眾伸出他们宽恕的手,这是一幅何其美的图画!
为甚么要把罪公开,又要当眾责备犯罪者?这是否没有爱心的行动?事实刚好相反,理由如下:
1. 当眾的责备是神的命令。一旦確证了罪状,就当在眾人面前责备他,为要让会眾有所警惕(提前五20)。这同时也起了保护会眾的果效,因避免了犯罪的传道人(不论悔改与否)继续假借职权或利用会眾对他的信任,危害会眾的利益。另一方面,亦让会眾(甚至教会以外的人士)有所提防,不会自动地继续信任他。
2. 这样做也为了表明事態之严重,教会对传道人罪行的立场是零容忍的。同时亦希望挽回信眾对圣职的信任,因神绝不轻视褻瀆神明的罪。
3. 只有当眾的责备和认罪,才能为將来挽回的过程铺路:公眾的领袖,公眾的声名。今日我们身处的世界所要求的是:要真诚(be authentic)。若当事人真的懺悔,已到了最低谷的他就只能向上行,不用再(在某些人前)掩饰些甚么。日后若是挽回的时刻成熟,教会可以公开地宣告宽恕、復职等。没有公开的责备,怎能有具意义的公开饶恕?
4. 为真理。杜绝谣言、报道正確的消息,就不会误导会眾了。一个辜负了信眾信任的传道人,若真的懺悔,在人前认罪悔改是合理合宜的行动。若教会当眾原谅了他,神也追认教会所作的(太十八18),谁还可指控这已认罪悔改的传道人呢?所以,当眾的责备、当眾的原谅、当眾的恢復会籍、当眾的復责、当眾的復职等,是整个挽回的过程。公开地当眾处理,可杜绝不必要的中伤,和终身得不到原谅的淒凉境况。
教会当委任有经验的人成立小组,扶助受责者,帮助他从罪中摆脱出来。更要让他仍然能经歷到肢体的爱和关怀。教会领袖和小组要不断私下教导、辅导、引导、指导,甚至是开导他。若证实他是真心悔改,又验证时机成熟,就可当眾宽恕他,逐渐恢復他的职务或牧职,继续在背后不断地督导他、支持他和鼓励他。
传道人犯罪的个案,都各有其独特的一面,以上所提供的只作原则性的参考。真正处理有关的事件时,还须考虑到情境和人事的参数,如:当事人认罪和悔改的可信性和程度,所揭发的罪对其他人的影响,会眾和领袖对教会纪律的认识,以及在整个挽回的过程中,復籍復责復职的进度和程度等。然而,这些参数一一都要在圣经特定经文的原则下有智慧地执行,领袖和会眾该不忘以祷告托著每一个环节。教会在这传道人犯罪的事件上,若能按圣经合宜地处理,那就是神让教会反省和成长的好机会
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
在男女相悦、相爱的过程中,经常会有「来电」或「擦出火花」的感觉,是热烘烘的、使人感到温暖的。雅歌书中形容真爱如同「电光」一般,而且是「火焰的电光」(可称为「爱的火花」),具有强劲的威力。由此可见,真爱充满动力与热力,不会静止,亦不是冰冷的。
「耶和华的烈焰」在希伯来原文是一个复合词。前半部是「火焰」;后半部可用作为对「神」的简称,和合本繙为「耶和华的烈焰」。然而,按希伯来文的语法,后半部亦可具有加强语气的功能,因此不少近代译本(如 RSV; NRSV; NIV; TEV; 吕振中译本;现代中文译本等)都採用「强烈的火焰」的繙译。和合本可能根据早年英文修订本圣经(RV, 1901: “a most vehement of Jehovah”)而作出相类的繙译。
当然,真爱必须源於神,正如使徒约翰说:「爱是从神来的 … 神就是爱。」(约壹四19)。人的爱情十分有限,而且非常短暂。人所拥有的爱往往参杂著「慾爱」的成份,当慾火攻心的时候,可有激情產生;但过后可能一点爱意都没有。若要爱得持久,必须从爱的源头 – 神那里支取爱的力量。
或许有人会问:「在恋爱与结婚初期,双方都感到爱情电光烈焰的激情,但这种震撼力为甚么在婚后不久就消失於无形呢?」
这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去探討:
1. 在婚前或初婚之时,双方没有太多事情分心,是处於二人世界当中,故此多有时间去培养感情。然而,婚后因为有了孩子,或因其他事情將注意力分散,不能专注於配偶身上。
解决的办法是將培育二人的感情订为优先的次序,儘量腾出时间,寻找机会去与对方相处。
2. 要明白爱的进程:初恋是比较热切的,是带有激情的作用。然而这种爱热得快,冷得亦快;来得迅速,去也迅速。在婚后一段时间,夫妇的爱渐趋成熟,成为一种温纯的,沉实的爱。虽然不像初爱那样灼热,但仍是温暖可亲的。有人用烈酒形容恋人的爱,但婚后就如同醇酒一般。
婚姻的关係可以用三种不同的电磁来形容:
1. 第一种是电磁满有电力的婚姻:夫妇二人主动去爱对方,是热力万钧的。他们之间不单有力量爱自己的配偶,更可以感染与帮助別人。
2. 第二种是电磁不太能发动的婚姻:夫妇的关係时好时坏,有时候甚至不能发动,需要別人来充电(jump start)。这种关係经常处於被动状態,需要接受外来的帮助才能继续往前行。
3. 第三种是电磁不能动的婚姻:夫妇之间一点电力都没有,如同死寂的电磁一般。从人的角度看来,似乎是没救的了,但若是全心倚靠主耶穌復活的大能,相信仍有死灰復燃的可能。
慕迪先生曾经研究耶穌的生平,看祂如何处理丧事礼拜。但他发现在四福音里,每次耶穌基督遇到丧事的时候,那次的丧事都办不成,因为祂每次都將死人復活。
爱如死之坚强f
犹太人的智慧语录中有一则描述世上十二项坚硬的东西。先是石头 (1),但铁可以削石 (2);铁遇火 (3) 会鎔解;火遇水 (4) 会熄灭;水被蒸发成气 (5);气被风 (6) 吹散;但风无法將人 (7) 吹走;然而人常为恐惧 (8) 所困;酒 (9) 能驱逐恐惧;睡眠 (10) 可以消除酒意;死亡 (11) 比睡眠更为持久;但是死亡也敌不过爱情 (12) 的力量。
其实,这段话主要的意思是用其他东西来衬托出最后一句:「死亡虽然坚强,却无法胜过爱情的力量!」若是將两者作出比较,爱情比死亡更为坚强。
唐佑之牧师对「爱如死之坚强」这句话有以下的解说:「死亡是无法掩饰的、无法逃避的,爱又好似坟墓那样顽强,无可抗拒。」当死亡先生前来叩门的时候,没有人可以逃避或抵御,它的来临是一项不能改变的事实。对於一个有爱心的人,没有甚么事物可以难阻他;他不软弱、不惧怕、亦不后退。
既然爱情是坚强的,为甚么今日许多的婚姻关係是那么脆弱呢?为甚么在有些拥有良好爱情基础的婚姻,在时间的冲击之下,最终面临破裂呢?其中当然有眾多不同原因,但相信主要是忽略使真爱坚强的一项重要原素 – 委身(commitment)。
当一男一女在婚礼的圣坛前「互託终身」之后,婚姻就是一项神圣永恆的盟约。婚姻不单具有罗曼蒂克的浪漫,它同时是一项决志,决定一生一世去爱神所预备的配偶。爱情不是一种买卖,只以「利益」为出发点,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就会放弃不干。婚姻亦不是一项游戏,只满足自己的兴趣与欢愉,但当厌倦的时候就说:「不玩了!」
真爱是彼此以身相许,在神面前立志从一而终,这样的委身有多项的好处。首先它使双方都有安全感,在稳定与互相信任的环境里学习成长。其次是当遇见第三者要介入的时候,可以坚决说「不」,不须多作考虑。最后它可以培植责任感,不以「利益」或「个人喜好」来作评估是否要继续爱对方的標准,因为对神的委身,所以愿意承担责任,面对困难。
在中国以前以男性主导的社会中,女姓在婚姻关係上是身处弱势的,因此许多母亲在女儿成长的过程中,不忘耳提面命她们在结婚时,必须要爭取一纸婚书,以作日后的保障。提防丈夫有外遇要闹离婚时,可以爭取赡养费、子女的抚育权,以及部份的財產等。
其实一纸婚书又岂可確保婚姻的健全?只是在离异时可以得到一些补偿罢了。能確保婚姻关係持久的,是彼此之间的发自於爱的委身。
不少人认为这种委身是失去自由,会被关在婚姻的牢狱中成为「囚犯」。然而要婚约坚固,又要自由毫无约束,真是鱼与熊掌,二者不能兼得!
在欧洲(Netherlands)有一城镇里曾流行一种风俗。一对新婚夫妇会从房子的一道门进去,这道门就就被封闭不会再被使用,直到夫妇中有一人去世,他们会將死去配偶的身体从这道门运出来。
这是很好的实物教材,说明婚姻是恆久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