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既是全知的,為甚麼明知亞當會犯罪,仍然要創造他?神為甚麼不創造一個不懂得犯罪的亞當?
是的,從神全知的角度來說,祂是明知人有可能會犯罪的,但仍創造人類。祂這樣做必定有更高的目的,以致祂作出這個決定。
讓我們從三方面探討這問題。
第一,不能犯罪的人,算不上是個人。神能造一個不犯 罪的亞當嗎?當然能!世界上有許多不會犯罪的東西,如石頭、木頭等,都是神創造的。神可以造一個不犯罪的亞當,但那只等於一部機器,至多是個機械人。
機械人是怎樣的呢?按《韋氏字典》( Webster 3rd Dictionary )的定義,「機械人(Robot)是一部酷似人形的機器,手可動,腳可行,但卻是以電發動。它能夠做一些重複死板的工作,卻缺乏感情與敏感性」。
當然,有時候機械人比人更有效率、更積極與忠心。人會受感情影響、會疲倦、會工心計。但人與機器截然不同,人可以唱歌、繪畫、寫作、說話等,最重要的是:人有靈性可以與神交通,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是非與善惡。 機械人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能力。它雖然可以做各種各樣不同的動作,某些功能甚至比人類更強,但它卻沒有感情和意志。
亞當是神最卓越的創造,所以亞當跟其他的動植物不一樣:他有自由意志,能選擇是非善惡,可以選擇順從神還是背逆神。因此,沒有自由意志去選擇善惡的亞當,算不上是個真正的人。
第二,人之所以為人,乃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與野獸不同,正 是因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作出道德的選擇,其他動物卻沒有這樣的能力。
我們從來不會希望家裏的狗變成一隻更有道德的狗。狗也許對主人很忠心、很友善,也會辨別賊人,加以攻擊;但這些只是出於狗的本能,並不是道德上的自由抉擇。動物沒有選擇道德與善惡的能力,但人卻有。
自由的特性是因為它可以選擇,如果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道德。自由意志是神賜給人非常獨特的禮物,讓人超越其他的動物或生命體,有截然不同的價值。
第三,自由意志有被誤用的機會。人有了選擇的自由,就會有危險。因為有選擇的自 由,就有誤用它的危險,也會有選擇錯誤的危險。因此也可以說,自由是既寶貴又危險的東西。
就如人發明了炸藥,它正面的功能可以幫助人築路、建設。然而,若炸藥落在惡人手中而被誤用,就會傷害很多無辜的人。又如汽車製造廠,明知製造出來的車輛會有肇事出車禍的危險,但仍然會製造汽車,為甚麼呢?因為汽車的正面功能多的是,若是為了避免出車禍而放棄製造汽車,只是因噎廢食。當然,神創造人之後,人會犯罪的機率跟製造了汽車會出車禍的情況或機率很不一樣,但也有相似之處。
人既有自由意志,就有可能誤用它,用以頂撞神、違抗神、不順從神,因此就有犯罪的可能。然而,人會犯罪而仍能勝過罪惡。人可以選擇背逆神,但仍然決心順從神,這才是最寶貴的地方。因為自由亦帶來責任,所以享受自由也就有潛在的危機。但這自由給人更大的空間,使人有別於萬物。
最後,讓我以大女兒參加舞會的自由為例,加以說明。我的大女兒在讀中學的最後一年時,有一天對我們說,她要參加同學們舉辦的舞會。我們的家規一向不鼓勵孩子參加舞會。但因為她快要從中學畢業了,若是日後離家上大學,她每晚參加舞會,我們不知情也不能阻止,所以我們便允許了她。
那天晚上,我們夫婦二人感到有點擔心,就坐在客廳等她回來,殊不知她很早就回來了。我們感到稀奇,就問她為甚麼回來得這麼早?她說:「我到了舞會的地方,心想還是不要跳,但同學看見我不跳,以為我有事,就輪流來陪我說話。我感到不好意思,所以便寧可早點走了。」感謝主,這是她自由選擇的結果。
後來她進大學,離開我們獨立生活。完成第一年的課程後,她回來作見證說,她以前的信仰是父母親的信仰,因為她一生下來便沒有機會選擇,必須跟隨我們到教會。但是在大學的環境裏,受到各方面的衝擊,讓她再次作出選擇。如今的信仰,是她自己的信仰,不再是父母親給她的了。這是自由意志帶來的寶貴選擇。
如果神真的將人誤用自由的機會挪走,人確實不會犯罪,但也沒有了選擇的自由,便與機械人沒有兩樣,失去了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尊貴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