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教會音樂而言,是否「傳統」的聖詩就代表着「老套」或「不合潮流」?
若“老套”或“不合時”就是“傳統”的代名詞的話,對於那些經歷數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聖詩,就不適用了,因為它們能留存到如今,足以說明它們珍惜之處,絕非不合時或老套的作品;聖詩是屬於藝術類,也屬於神學類;是神學與藝術的結合體。而在文化藝術上的先進性,或前進性,根本不是取決於它是否屬於現代還是屬於傳統的作品。在藝術與內容上若屬上乘作品的,我們稱之為歷久常新的作品,這些的作品不能用“不合時作為傳統的含義”來否定它們。
Frank Gaebelein (1985):“崇拜所用的音樂必須具有高品質,經得起真理的考驗,才能彰顯福音的榮耀…甚麼是音樂領域的真理?這個問題的答案,沒有辦法用三言兩語就可以帶過去,但至少可以指出一個方向…浮誇的、粗榻粗糙的、濫情的、炫耀音樂技巧,都不是純正的音樂,就專業而言,有上述特質的音樂,即使教義完全無誤,也不算是聖樂…如果單純到缺乏藝術性也不行…音樂真理的“誠實”和“純正”,不等於“簡單”和“天真”。但問題是,為何我們會感到傳統的聖詩不好,老套,其原因何在?特別對新一代來說,年青一代來說:
一. 這涉及歌詞的中文翻譯,特別廣東話音樂流行的今日,使聖詩不得不考慮本土化的詩歌。昔日以普通話、閩南語、客語為基調的翻譯,就不能配合音韻的抑揚頓挫。如“美哉小城小伯利恆,你是何等寧靜”的樂韻和文字之聲韻不是十分配合的,若如《恩頌》改為“小伯利恆你多安寧,安躺寂靜無聲”(恩頌142首)就更合韻。
二. 樂韻的象徵意義,有很多地方遠離現代人的理解和感受,因此喚不起崇拜的知、情、意的投入。如“謙恭仰瞻主慈容”和“歡然皈依永信靠”(《生命》“樂頌神恩”#307)。這些字眼顯得八股。又有些字眼是現代人,可能無法感受的其真義,因為在現代人經驗以外:如“主能帶領我經過曠野路”;“求救主為我掌舵”;“作精兵”
三. 對音樂達到何等深度,會影響我們欣賞傳統的詩歌,正如看抽象畫是較難的,看傳統的中國畫亦如是。
四. 日新月異的消費文化、影視文化、娛樂文化、快速文化、方便就手文化所鼓吹的新鮮感之下,好的傳統文化就似乎顯得古老,落後、老套,不合時了。其實當然不該是這樣的。
五. 因脫離殖民地時代,文化的本土意識抬頭,反省教會詩歌不應全盤西方。作聖詩要:
1. 有感而發;
2. 不該無愁強作愁,垂手拈來,借屍還魂,抄襲,跟風,徒有外表的形式,只有重重覆覆而沒有實在的神學,信仰的經歷。
3. 最不好的是在商業市場經濟導向下,為起貨而貨的創作。
音樂要想進步,就須有新曲表現,若無新曲,就顯不出音樂的進步。
詩96:1說,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啟5:9-10),這新歌是指上帝賜新恩─新是豐盈、在我們意料之外之恩典也。因此,創作新曲是我們從今以後極須努力的方向。“新”不是新奇的新,新款的新;而是每早晨都是新的之新的活潑的生命感也。這就是新的真實、新的生命、心靈振奮,生命活潑的新感受,新領受,新恩澤的確實,很有活力也。在我們的預料以外的恩澤,使人心激動之新。因此創作原則需要以下的原則:
1. 音樂藝術的形式應由信仰所塑造;
2. 神的形象、道成肉身之道、僕人的事奉等要放在歌曲裡;
3. 神學意義必須要落實於音調、和聲、旋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