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創造

我們可從甚角度來理解人有神的形象「神的形象」是指甚麼?這對我們在教會中,涉及藝術創作的事奉有何啟迪

畫家梵谷說:“現在已經很晚了;早晨五點鐘我要出發去畫畫。我每天都累得要命,因為必須穿越老遠的荒原!因為人需要天地萬物,也需要圖畫。”難怪他給同樣像他醉心於繪畫藝術的弟弟的信中,有以下這樣的話:“你要多出去走走,保持你對大自然的愛,因為這是深刻的理解藝術的正路。畫家理解大自然,熱愛大自然,並且教導我們欣賞她。誰要真心熱愛大自然,誰就能隨處發現美。”

 

德國著名的包浩斯設計學院,有句座右銘:“造型須助功用和機能”,即好的產品該美麗而實用的,而且主張造型要明快,沒有累贅的部份,主張將“美”帶進生活的用品裡,使生活加添偷快。

聖經一開首,不是說上帝是怎樣的;而是說明祂做甚麼,多次談到“祂創造”,談到祂所創造的“好”、“美”、“佳”;其中有一節更說:“甚好”。其實,“美麗而實用”、“造型俐落有韻律”都是上帝創造的原則;正如創世記2:9說的:“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真正有創作力的人才可以產生“各樣”,有美感才可造出“悅人的眼目”的東西,有豐盛的恩典才能使物質具備“好作食物”的營養。上帝是一位富於美感和智慧的創造主。這設計正是現代美術設計者的藍本。正如:椅子的設計要美觀又合體型(舒適);雞蛋的線條、色澤和質感的美感可愛,卻又因其尖端較堅硬,可抵受撞擊而顯出匠心獨運的物理智慧。此外,上帝使人在閉起雙目時,能在黑漆的內眼中,看到相對色的光點,以減低因凝視某強光而有的疲倦,這就是補光作用,何等美妙!

在創世記1:26-28更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人擁有上帝的形象,在世上完成上帝所托負的使命。甚麼是上帝的形象?根據上文,上帝的形象可以理解為:

1. 語言的創作:互相有溝通,心靈的交流與愛的契合;
2. 藉綜合和分析的能力,代表上帝治理大地,為動物命名,為病毒命名,為心理狀態命名等;又藉各方面的活動創造各式各樣的文化;
3. 生養眾多,生是創作(造)。

生產後要教養更是創作。當然我們知道,人類的文化一直被罪所污染,但正因如此,我們更要以上帝所賜的創作力去改造文化,締造合上主心意的文化環境,以完成祂給我們的文化使命。

要認識藝術與教會的關係,我們必先要認識三一上帝對人的愛和服侍。約壹4:19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太20:28指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約16:13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三一上帝的愛無不豐富多姿,豐富多姿是藝術的最高境界。


分別善惡樹與生命樹的文化

為什麼上帝好像害怕人能分辨善惡這似乎很不近人情難道「叫人能分辨善惡」不是祂造人的其中一個目的嗎

創世記記載始祖犯罪,他們罪在何處?

無論在社會的非基督徒群體,抑或在教會/ 基督徒的群體,有一種文化非常流行,那就是「分別善惡樹」(或叫做「知善惡」)的文化。分別善惡的文化是什麼?有什麼特色?

 

分別「善惡」的「善」是以上帝看為好的善來理解,「惡」是以上帝以為不好或惡來理解;所以分別善惡是上帝的獨有本性,是指出上帝有百分之百的自主自決權的屬性。因此,人要吃此樹的果子是想能像上帝有創造主這樣的獨有的「分開/決斷」的主權—將光與暗分開,將空間以下和以上的水分開,將水與地分開,將物種的類別分開,將男女的性別分開等;人極盼望能做上帝,所以魔鬼說:「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而上帝也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22)

「善惡」是法律上的用語,如法官經過考慮,斷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就是知道善和惡的意思,如上帝祂所造的甚是美好,以及判斷那人獨居不好。

總言之,這分別善惡的知識落在人手裏,只能是一種獨斷,離開以上帝為最高的判決者(Judge)而只按著己意作決定,並且置自己的被造本相於不理,更不理會上帝和祂將自己啟示在人生中的地位,造成了一個只以自己的意思、自我欺騙、自我滿意為中心的心理和行為。總之是以「我對你錯」作為一切的標準。這是一條死的道路,因為人離開了上帝就不能行生命的路。「我對你錯」的文化就是論斷(Judgmental)的文化,也可音意雙譯為「窒住盲堵」的文化。

1. Judgmental:論斷的、「窒住盲堵」的文化特色

亞當夏娃開拓了這個我對你錯的文化,叫全世界陷在其中,人與人之間,人與神之間,都是我對你錯─男人說,是女人給我吃,而且是你造的女人的錯,因此是上帝你錯;女人說,是你造的蛇給我吃,所以又是上帝你錯,堵著上帝的命令和心意。是聖經告訴我們當人類社會,落在「分別善惡」的「我對你錯的分界關係」時,自然的結果是害怕和厭倦上帝,害怕和厭倦人,造成這兩個關係的破壞;此外,亦害怕承認和面對自己的錯,由此而只採取逃避的態度,並學曉以自欺來繞過自己的惡,掩蓋自己的錯,而將別人放在惡和錯的那一邊,形成一種看任何人和事,都以「判人於死地」的態度來處理;甚至與上帝的關係都是我善你惡,為何要聽你的話,你的話一定對嗎?懷疑上帝而不認識自己,這就是Judgmental,就是「對人對上帝對己,採取窒住盲堵的行徑」,阻礙並盲目地堵塞人的表白,叫人叫神被拒於千里之外。

從這論斷的作風和行為,必然產生兩種對人對神的生命表現:Antagonistic,對抗性(音意雙譯為壓根兒來樹敵);Repulsive:易拋棄。

2. Antagonistic:對抗性(壓根兒來樹敵)

人類的第一個家庭,以及人後來的發展,都將上帝給我們的恩賜恩典用在不當的地方,特別是人與人之間同情共感心靈相通的能力,互相守望及對此關係的防衛能力,勇士的戰鬥能力、防範外人破壞的能力等,這些都不用在面對撒旦上而是用於對付自己人。另外,又例如對美麗和知識的敏銳觸覺和渴望,卻成為為自己情慾服務的獨斷自大的行為。

在教會、機構如此,在家庭也如是。當一個群體活在這種論斷的文化中,人的感情會只收藏不外露,整個群體的氣氛就相當冷漠,相當冷酷,失去彼此的信任,失去活力,只有彼此壓制;更甚者就是出現令人反感的質素─律法主義,自以為是(因為沒有親密關係的互相勸誡,個人主義抬頭,並唯我獨尊),種族主義,階級主義,山頭主義,虛偽自恃─造成另一種更糟的文化,就是Antagonistic的文化─壓根兒來樹敵的文化。

3. Repulsive:易拋棄

人犯罪後,對上帝為人所定的位份排斥和拋棄,亦不曉得幫助別人成就其位份,甚至對最親近的人也予以排斥。本來上帝的心意是:「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後來是「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16)「戀慕」原文有「慫恿去犯罪」之意(urge, impulse,創世記4:7 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家庭中,女人想居於領導地位,而不是處在伙伴的關係上;男人亦不以彼此為肋骨的關係相處,卻要管轄女人。人類文化從家庭文化而起,家庭中夫婦關係落在repulsive 的境況中,整個社會、世界也是如此。

我們在主內,生命的目標不祇是為主作大事,更是遵照主的吩咐,學習彼此相愛,彼此欣賞,彼此鼓勵,以致我們的生命更趨成熟,真是有生命的內裏更生,這才是真事奉;並叫人因此認得到我們是主的門徒。在這個學習的環境中,我們有否不彼此排斥?彼此本來互為主內弟兄姊妹,我們是否趨於內向,將人可以接觸到我的路徑封閉起來,以免受到操控或傷害?或是我們在豎立一座堅固的石堡去抗拒別人的愛,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別人亦不可愛?

生命樹的文化

若果我們是吃生命樹的果子就不同了,吃生命樹上帝的命令,是順從上帝的表現。一個群體活在順從上帝的文化中,是看到生命的來源是創造主自己,祂掌管我們的生命,是我們生命的主人,我們任何的好處和善都是來自祂;我們的好處和善亦遠遠不能與上帝相比,那麼我們一切的目光,當不再以我對你錯、我善你惡的分野作為立足點。

上帝所造的果子悅人眼目,亦可用食物。悅人眼目不是罪,但若都不幫助我們藉美來看見上帝的能力、恩典和愛,單為滿足自己,這就是罪;悅人眼目的讚美,成為悅人眼目的情慾,就是罪。

總得記著:每當信仰被視為一種權利,或是一把量尺時,我們便與法利賽人同夥,而恩典則輕輕溜走。


神為何不創造一個不犯罪的亞當?

faq-q神既是全知的,為甚麼明知亞當會犯罪,仍然要創造他?神為甚麼不創造一個不懂得犯罪的亞當?
faq-a是的,從神全知的角度來說,祂是明知人有可能會犯罪的,但仍創造人類。祂這樣做必定有更高的目的,以致祂作出這個決定。
讓我們從三方面探討這問題。

  第一,不能犯罪的人,算不上是個人。神能造一個不犯 罪的亞當嗎?當然能!世界上有許多不會犯罪的東西,如石頭、木頭等,都是神創造的。神可以造一個不犯罪的亞當,但那只等於一部機器,至多是個機械人。
機械人是怎樣的呢?按《韋氏字典》( Webster 3rd Dictionary )的定義,「機械人(Robot)是一部酷似人形的機器,手可動,腳可行,但卻是以電發動。它能夠做一些重複死板的工作,卻缺乏感情與敏感性」。
當然,有時候機械人比人更有效率、更積極與忠心。人會受感情影響、會疲倦、會工心計。但人與機器截然不同,人可以唱歌、繪畫、寫作、說話等,最重要的是:人有靈性可以與神交通,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是非與善惡。 機械人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能力。它雖然可以做各種各樣不同的動作,某些功能甚至比人類更強,但它卻沒有感情和意志。
亞當是神最卓越的創造,所以亞當跟其他的動植物不一樣:他有自由意志,能選擇是非善惡,可以選擇順從神還是背逆神。因此,沒有自由意志去選擇善惡的亞當,算不上是個真正的人。
第二,人之所以為人,乃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與野獸不同,正 是因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作出道德的選擇,其他動物卻沒有這樣的能力。
我們從來不會希望家裏的狗變成一隻更有道德的狗。狗也許對主人很忠心、很友善,也會辨別賊人,加以攻擊;但這些只是出於狗的本能,並不是道德上的自由抉擇。動物沒有選擇道德與善惡的能力,但人卻有。
自由的特性是因為它可以選擇,如果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道德。自由意志是神賜給人非常獨特的禮物,讓人超越其他的動物或生命體,有截然不同的價值。
第三,自由意志有被誤用的機會。人有了選擇的自由,就會有危險。因為有選擇的自 由,就有誤用它的危險,也會有選擇錯誤的危險。因此也可以說,自由是既寶貴又危險的東西。
就如人發明了炸藥,它正面的功能可以幫助人築路、建設。然而,若炸藥落在惡人手中而被誤用,就會傷害很多無辜的人。又如汽車製造廠,明知製造出來的車輛會有肇事出車禍的危險,但仍然會製造汽車,為甚麼呢?因為汽車的正面功能多的是,若是為了避免出車禍而放棄製造汽車,只是因噎廢食。當然,神創造人之後,人會犯罪的機率跟製造了汽車會出車禍的情況或機率很不一樣,但也有相似之處。
人既有自由意志,就有可能誤用它,用以頂撞神、違抗神、不順從神,因此就有犯罪的可能。然而,人會犯罪而仍能勝過罪惡。人可以選擇背逆神,但仍然決心順從神,這才是最寶貴的地方。因為自由亦帶來責任,所以享受自由也就有潛在的危機。但這自由給人更大的空間,使人有別於萬物。
最後,讓我以大女兒參加舞會的自由為例,加以說明。我的大女兒在讀中學的最後一年時,有一天對我們說,她要參加同學們舉辦的舞會。我們的家規一向不鼓勵孩子參加舞會。但因為她快要從中學畢業了,若是日後離家上大學,她每晚參加舞會,我們不知情也不能阻止,所以我們便允許了她。
那天晚上,我們夫婦二人感到有點擔心,就坐在客廳等她回來,殊不知她很早就回來了。我們感到稀奇,就問她為甚麼回來得這麼早?她說:「我到了舞會的地方,心想還是不要跳,但同學看見我不跳,以為我有事,就輪流來陪我說話。我感到不好意思,所以便寧可早點走了。」感謝主,這是她自由選擇的結果。
後來她進大學,離開我們獨立生活。完成第一年的課程後,她回來作見證說,她以前的信仰是父母親的信仰,因為她一生下來便沒有機會選擇,必須跟隨我們到教會。但是在大學的環境裏,受到各方面的衝擊,讓她再次作出選擇。如今的信仰,是她自己的信仰,不再是父母親給她的了。這是自由意志帶來的寶貴選擇。
如果神真的將人誤用自由的機會挪走,人確實不會犯罪,但也沒有了選擇的自由,便與機械人沒有兩樣,失去了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尊貴特質。


所羅門怎有資格談論理想與神聖的婚愛呢?f賴若瀚牧師文章

所羅門有那麼多的王后與妃嬪(歌六8),怎有資格談論像雅歌書所述那樣理想與神聖的婚愛呢?
faq-a對於這個問題,可有幾條解釋的進路:
第一個進路是以雅歌書為虛構的愛情故事。書中所描述的並非真實的歷史,只是從神的標準來看愛情與婚姻,與所羅門自己實際的經歷完全無關。
然而,這看法不無問題,因為所羅門的名字多次出現在書中,而且書中出現許多地理的名稱,都足以證明書中所描述的是確實曾發生的事件。
第二個進路是以雅歌書為所羅門晚年所寫的。藉此,他向後世的人說明多妻的虛空,一夫一妻的婚愛才是神所喜悅、最為美滿的關係(參創二24)。
當然,對一個身處在罪惡中的人,不能排除一個可能性──他所說的仍是真理。所羅門曾寫成傳道書,是他晚年對人生虛空的描繪,勸導人不要學效他失敗的一面。主耶穌亦警戒門徒要棄絕假冒為善的人,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卻仍可以接受他們合乎經訓的教導(太二十三2-3)。
然而,最佳的進路是以雅歌書為所羅門年輕時所寫的情歌。正如德爾(Jack Deere)所說:「有人曾希奇所羅門如何可以在雅歌書中高舉婚姻的忠貞,而自己卻是那麼的不忠,他有七百位王后,三百個妃嬪(參王上十一3)。要得到問題的答案,可以認定歌中的『親愛的』是他的第一任妻子。若是這樣,雅歌書可能是他在婚後不久,在他還未陷入娶『多妻』之罪以前所寫的。」(Jack S. Deere, “Song of Songs,”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1010)。由此推算,雅歌書所記述的相信是在所羅門登基前後所發生的事。
另外,雅徹爾(Gleason Archer)在他的舊約導論一書中指出,雅歌書對地理環境的描述可證這卷書是在公元前931年以前的作品。他說:「作者不受拘束地描述南、北兩國的一些地點,如:隱基底、黑門山、迦密山、利巴嫩、希實本與耶路撒冷等。他在書中的描述似乎指出它們都屬同一個政制管理之下的。請注意得撒被描述為一個特別榮耀與華美的城鎮,與耶路撒冷當時的情況是可以同日而語的(六4)。若反對這卷書是在大衛王朝時寫成,而認為它是寫在得撒成為北國開創早期的首府之後,那麼書中必定不會用這樣正面的詞句來描述。另外十分重要的是,撒瑪利亞城在公元前885至874年為暗利所設立,但雅歌書對它卻完全沒有提及。因此從內證來說,作者完全沒有體會到希伯來南北兩國任何分裂的情況,這更顯明這卷書的寫作日期必然是早於公元前931年。」(Gleason L. Archer, Jr. A Survey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497)
然而,為甚麼雅歌書中會記述「六十王后、八十妃嬪」(歌六8)?若這卷書是所羅門登基前後所寫,何來這些王后與妃嬪?而且更難解釋的是:所羅門在登基時,他形容自己是「幼童」(王上三7;指年輕而沒有經驗的人),但為甚麼這「幼童」竟已娶法老的女兒為妻(王上三1)?
可推斷,這些王后與妃嬪是由他父親大衛遺留下來,或是由政治的結盟而來的(參王上三1),只是有名無實的夫妻,並無肌膚上的接觸(至少在早期時沒有)。(參 Roland de Vaux, Ancient Israel, 116:”It appears that the king’s harem, at least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monarchy, used to pass to his successor.”)
所羅門在雅歌書中將這些女子與書拉密女相比,實在是相形見絀,書拉密女遠遠勝過她們(歌六9)。由此看來,所羅門一生之中,只有與書拉密女之間的愛情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愛情。


為何神要吩咐何西阿娶淫婦歌篾為妻?

舊約律法書中不是禁止淫亂行為及禁止祭司娶淫婦嗎?為何神又要吩咐何西阿娶淫婦歌篾為妻?(出二十14;利二十一7;何一2-3)
faq-a何西阿與歌篾之間的關係,可有不同的解釋。
其中一種解釋認為歌篾是當時巴力神廟的妓女,神要何西阿娶她為妻。然而,若是神要何西阿去娶妓女(淫婦)為妻,這樣的吩咐與神自己崇高的道德標準互相違背。因為舊約律法嚴禁祭司娶淫婦為妻:「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利二十一1、7)
因此,有中世紀的猶太學者認為這卷書只是一個寓言,不是真實發生過的事。亦有學者認為它只是何西阿在異象中所看見的,不具有任何歷史性。先知用這種文學體裁來表達神對祂的選民──以色列人──那份不死的愛情。然而,在何西阿書的開始,確實說明是耶和華神向何西阿說話,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它缺乏歷史的真實性。
讓我們來看何西阿書一章2至3節的經文:「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何西阿書開首三章主要乃記述何西阿的家庭生活。重點在神吩咐何西阿要將他那不忠貞的妻子娶回來。
這裏所述的是神初次吩咐何西阿,是他還未開始事奉之前。因此,這句話是作者將整個將要發生的事件濃縮在一節經文中,指出這位何西阿將要娶一個水性楊花的婦人為妻。但神在祂的先見與預知中說出將來,是何西阿在開始時所無法全然理解的事實。
舊約學者凱瑟(Walter Kaiser)認為「淫婦」(zenunim)一詞是複數的抽象形式 (abstract form),是指到歌篾「淫蕩」的本質,不是她「淫蕩」的行為。(參 Hard Sayings of the Old Testament, 頁218)。凱瑟將這節經文譯為:「你去娶一個淫蕩的妻子,從她生淫亂之子,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頁219)因此「淫蕩的妻子」(《和合本》作「淫婦」),是指她淫亂的本性。
從經文的下文何西阿為第一個孩子取名(一3-4),可見確實是婚後所生的;後來又為另外兩個孩子取名(一6-9),表明歌篾確實曾經是何西阿的妻子,並且是他們這些孩子的母親。因此,最合理的解釋是:在何西阿娶歌篾時,她並不是妓女;只因她水性楊花,後來離開何西阿,與別的男人在一起。神要何西阿去將他的前妻歌篾找回來。
這樣的解釋與當時以色列人的屬靈情況相合。以色列人本是神的新婦,是貞潔的、神所愛的。然而她離開神,去跟從別的神明(二8、13),如同妻子淫奔一樣。然而,神對祂的「妻子」仍存著不死的愛,願意招聚背道的百姓回頭。神已經沒有顧存自己的面子與榮辱,專注等候百姓回轉歸向祂。
這卷書強調神對祂選民的愛。在第二章中,神描述以色列人的「淫態」,多次說他們要隨從「所愛的」(二5、7、10、12、13),卻忘記了神(二13)。最後,神仍願意接受他們,在刑罰後仍以不死的愛愛他們:「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我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二19-20)
神要先知何西阿體貼祂的心腸,瞭解祂的苦情。藉著這樁破裂的婚姻──何西阿妻子離棄他,讓他深切體會神的心如何被離棄祂的以色列人所傷透。現在神又吩咐何西阿與歌篾復合,讓他進一步感受神那份立約與不改變的慈愛。何西阿的經歷讓他可以「道成肉身」地用生命傳遞神的心意,清晰地將神的愛表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