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步釋經到小組查經(下)

——破冰與應用

舒瑞允長老 (美國聖言董事)

  小組查經通常有四類問題:上期已經討論了選擇主題與觀察題和解釋題的編寫[1],本期要討論應用題和破冰題。觀察題的資料來源是十步釋經的第一、二步的標籤,解釋題來自第四步,而應用題來自第九步。破冰題雖與十步釋經無關,卻對小組查經有幫助,所以也分享我們的經驗。

 

  • 應用問題

小組查經的目的是應用,但應用常常被忽略。帶查經者往往沒有留下足夠的時間做應用,而編寫材料者也往往沒有花太多工夫設計應用問題,以致無法激發組員對經文的回應。十步釋經法採用神學原則應用法。第七步找到經文的主題後,在第八步將主題化解為一個超時空的應用原則。然後在第九步,我們將這原則落實在今日生活中,而應用問題就是落實的一個途徑。所以,應用問題應該從這原則來思想。這樣的做法,有別於直接從經文來問的「代入法」和「靈訓法」[2]。從應用原則出發,也可以避免掉入枝節應用的陷阱,而聚焦於經文的主要的教訓。

按第九步的說明[3],應用的範圍包括了「對神、對己和對人」。應用的層面有「知、感、行」三方面。以下介紹的應用問題,就是按知、感、行來分類。不是每次查經都要包括每一類的問題。要按經文的內容,組員的靈程和彼此熟悉的程度,做適當的選擇。比如,組員如果彼此熟悉,就可以多問一些個人化的問題。

  • 認知性問題:旨在引發組員分享對真理有何新的認知,或有何錯誤的觀念須要糾正。「知」的部分往往是神學性的,包括對神的屬性、對人性、對處事等各方面真理的認識。 例如(正面),「從耶穌所說的話裏,你對神有了甚麼新的認識?」,又例如(負面),「信徒在學習知足的事上,會遇見甚麼困難?」(提前六6-10)

 

  • 感動性問題:對神的話的感動來自聖靈。人有感動,才會產生行動。好的感動性問題激發組員的委身。「感」的部分是比較個人性的。 態度的改變可以是對神,也可以是對人。例如,「這段經文的哪一部分對你最有觸動?或對你印象最深刻?」,或「你覺得自己有甚麼態度須要改變?」,或「你願意在哪一方面成為一個更知足的人?」
  • 行動性問題:行動性問題挑戰組員擬定應用的行動方案。按十步釋經法第九步的建議[4],方案應通過至少三項SMART的檢驗:
    • Specific具體的:問題越具體越有效。 例如,問「我要如何不去愛世界? 」太籠統,不如問「我要停止看甚麼電視節目? 」。
    • Measurable 可量度的:可用一定的標準來衡量的。例如:每日讀聖經三章。
    • Achievable做得到:靈命的長進建立在許多小事的順服上。
    • Relevant接地氣:它與生活有直接關係,是組員所關心的。
    • Timing時限:比如,談談本週可以做的具體事情。

所以,應用問題可以加入SMART的條件。例如:「本週你能為配偶做的一件甚麼事,讓

你學習服侍人的心態? 」 這問題滿足了Specific、Relevant和Timing三個條件。

若是考慮組員一時不知如何提出行動方案,技巧上還有兩種問法,可以帶出個人的應用:

  • 假設性問題:就是「如果發生某種情況,你要如何應對?」(參雅二15-16)。假設性問題的作用有三:(1)有時組員不便分享自己的問題,但往往更樂意給假想的他人出主意;(2)幫助組員從一個不同的角度,或透過一個案例來設想,可讓思想上有所突破;(3)以假設性問題為基礎,可把話題轉入個人的應用上。
    • 例:「假設你的朋友正經歷失業,你會對他有甚麼建議? 」組員會覺得比較容易分享。其實失業者可能就是組員自己。
    • 例:「假如下次你與妻子(丈夫)鬧矛盾,你會用甚麼與以往不同的方式來解決?」 (參弗四26)
  • 分享性問題:假設性問題往前看,分享題是回顧過去。分享經歷可以榮耀神,也可以作為借鏡,激發其他組員的聯想,引出更多的應用,達到小組彼此鼓勵的功用。分享內容最好是關於組員自己,但有時也可以是他所認識的人。分享過去的事容易超時,小組組長要注意控制時間。
    • 例:「試分享你人生中一件苦難,到後來才明白是神的眷顧。」(參得一1-7)
    • 例:「請分享你知道的一位信徒,以他身上發生過的一件事情為例,說明他如何彰顯基督。」(參腓一20)一般人不好意思說自己彰顯基督,所以用這個形式來問。

問應用問題要避免複數代名詞。因為談「我們」應該如何,容易變成一個原則(第八步),無法落實在一件事上。除非是小組可以一起做的事,盡量用「你」或「你和我」,這樣可以鼓勵應用個人化。應用問題至少應該有一題是問個人應用的方案(第九步)。

 

  • 破冰問題

我們按主題設計了觀察、解釋和應用的問題之後,再為本次查經的開始,設計一個破冰題,來打開話匣子。破冰題的作用有二[5]:一是讓組員藉分享一些生活中的點滴,增加彼此的認識;二是讓話題轉入要查的經文。它是一個分享性問題,不可用來討論。根據經驗,它應具以下的特徵:

  • 引起興趣:有趣的事,吸引組員的注意力。
  • 取材生活:談熟悉的事物。
  • 因人而異:對小組成員的背景要敏感。比如小組有單身的,就不要談夫妻關係。
  • 便於轉題:內容讓組員聯想到經文的主題,但要避免進入經文,以免喧賓奪主。
  • 容易回答:人人可答。
  • 具體提示:比如「困難」太籠統,改為車禍、生病等。
  • 沒有對錯:可以放心回答,不怕答錯。
  • 非開放性:避免組員借題發揮,演變成討論。提醒組員,別人分享時不要插嘴。

 

  • 範例:路得記一章1-7節人生的決定

上期我們以這段經文做了示範,從選擇查經主題,到編寫觀察題和解釋題。這段經文的應用原則是「屬神的兒女做了不合神心意的決定,蒙神管教,應該及時悔改」。我們選擇的查經主題是「人生的決定」。以下是我們為小組查經所撰寫的破冰題和應用題:

破冰題

  • 請組員分享一件以前做的決定,當時有哪些因素影響你所作的決定?

觀察和解釋(見上期《聖言通訊》頁6-8)

應用問題:

  • 比較以利米勒和拿俄米所做不同的決定,你學習到一件甚麼功課?(認知性問題)
  • 目前你生活中有沒有哪一件事,不合神的心意,你決定有所改變?(感動性問題)
  • 你計劃採取甚麼行動?甚麼時候作完?(行動性問題)

 

  • 總結

以上的分享,綜合了我們過去幾年的經驗,如何從十步釋經來編寫小組查經材料。雖是野人獻曝,仍盼望能給主內同道參考使用。我們完成的小組查經材料,已上傳在曉士頓西區中國教會的網站,歡迎下載試用:https://www.whcchome.org/ch/small-group-bible-study/

 

 

附註

 

[1] 舒瑞允:〈從十步釋經到小組查經(上)──觀察與解釋〉,《聖言通訊》第三十二期,2020年2月,頁6。

[2] 賴若瀚:《十步釋經法》(Sunnyvale:聖言,2008),頁437-441。

[3] 賴若瀚:《十步釋經法》,頁460-461。

[4] 賴若瀚:《十步釋經法》,頁459。

[5] Josh Hunt, Good Questions Have Small Groups Talking, Kindle Edition (Pulpit Press,2010), 20.


家譜 3月31(星期三)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31(星期三)     

家 譜

路得記四章18-22節

18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19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20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21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22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大衛的家譜:大衛的祖父是俄備得。俄備得可以被算在兩個家族線裏。按至近的親屬的條例,他應被歸在以利米勒的名下,為他留名。按血脈,俄備得是波阿斯親生的。作者選擇這個家譜為路得記的總結,為要說明大衛與波阿斯的關係。波阿斯的祖先可以追溯到法勒斯,法勒斯是猶大的繼承人,而君王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創四十九10)。這個家譜從法勒斯算起,說明了大衛作為以色列的君王的合法性。

家譜的意義:家譜說明路得記的每一個角色的決定和行動,都有深遠的歷史意義。當時以利米勒全家去摩押,對拿俄米來說,是一段岔路,是個悲劇。但在神的手中,因路得和波阿斯的來到,倒變成了祝福。在神的照管下,他們間接地成就了大衛的王朝,影響了以色列的國運。不但如此,大衛的家譜也被馬太收錄在耶穌的家譜裏(太一1-17),因為按着肉身,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太一1)。馬太特地將路得和其他三位外邦女子的名字加在耶穌的家譜裏(太一3、5、6),為要說明耶穌也是外邦人的救主。

今日的應用:家譜幫助我們看到神的作為,和祂的計劃的連續性。一代又一代,神在歷史中掌權。我們每一個人只能經歷一個世代。神的心意,就是要我們在自己的世代裏,遵行祂的旨意,就如「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徒十三36,《和合本》小字)。你願意做個合神心意的人嗎?認識了這個真理,你待人處事,將會有何不同?

禱告:親愛的天父,我讚美祢,因祢造我,將我放在這一個特定的世代裏,並在我身上有一個美好的計劃。求祢讓我明白祢的心意,按祢賜的智慧和能力,遵行祢的旨意,忠心服事這世代的人。


全權 3月27(星期六)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27(星期六)

全 權

路得記四章13-17節

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14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拿俄米的孩子:這段經文可以說是路得記的高潮點。俄備得是路得生的孩子,但由拿俄米做他的養母(16節)[1]。因此,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17節)。這是回應一章5節「拿俄米……沒有兒子」,因為一章5節的「兒子」與這裏的「孩子」在原文同字。作者以拿俄米沒有孩子為故事的開始,又以拿俄米得孩子為故事圓滿的結束,前後呼應。

神的照管:耶和華是一位與他的百姓有密切關係的神;祂積極地參與在他們的生活裏。這個觀念,神學上稱為神的照管(providence)。路得與瑪倫結婚十年,都沒有生育,但與波阿斯一結婚卻馬上就得子,這明顯是神的作為。所以作者說:「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3節)。這是作者在全書中唯一的一處直接表達這個神學觀念。作者也喜歡藉故事中人物的話來表達這個觀念。14節,婦女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在前幾章裏,從拿俄米的話(一13、20、21,二20)和波阿斯的話(二12,三13)也可以看到。另外,作者也喜歡用「正是」(一22)、「正從」(二4)和「恰巧」(二3 ,四1)等副詞來暗示環境中的巧事,沒有一樣是偶然的,都在全權的神的照管之下。

今日的應用:人往往以為自己可以做一切決定,其實是神的手在引導。所以箴言說:「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保羅也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因此,雅各教導我們無論生活或做事,應當有一個仰望神的態度:「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四15)

禱告:主啊!我感謝祢,祢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大主宰,卻是如此愛這渺小的我。正如大衛所說「人算甚麼?祢竟顧念他!」,無論我是否意識到,每時每刻祢都在引領我。求祢教我數算自己的日子,知道祢的恩典有何等豐盛,明白祢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阿們!

 

[1] 拿俄米領養俄備得,可能是為了信仰的傳承,因為路得是外邦人,對律法的熟悉不及拿俄米。


救贖 3月24日(星期三)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24日(星期三)

救 贖

路得記四章5-10節

5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6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9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10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贖業的條例:律法規定,以色列中若有人因窮困將地業賣了,或將自己賣身為奴,「至近的親屬」可替親人贖回地業和贖人(利二十五23-28、47-55)。「至近的親屬」是路得記的鑰詞。共出現20次,其中6次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其餘分別被譯為「贖」、「買」、「娶」、「親屬」和「那人」。同一個詞,聖經裏多次譯為「救贖主」(如:伯十九25;詩十九14)。

波阿斯的救贖:拿俄米和路得既沒有能力救自己脫離窮困。也無後裔可為以利米勒在產業上留名,可說是生活在絕望之中。波阿斯恩待她們,盡了至近的親屬的本分,成了她們的救贖者。波阿斯恩待她們,有三方面的表現:

犧牲的愛 —— 波阿斯不只是贖地,也願意娶路得。將來生子歸入瑪倫的名下,贖回的土地也必須歸還這後裔,這是莫大的犧牲。也許有人以為娶路得如此賢德女子,何樂不為?作者以「那人」為映襯,告訴我們這事不是每個人做得到的,因為代價太高。
真理的愛 ——波阿斯有足夠的錢財,可以隨意贖地或娶路得。但他遵守律法,站在次近的親屬的地位,尊重「那人」的優先權(四4)。他請本城的長老作證(9節),所作一切都光明磊落。
完全的愛 ——波阿斯贖了「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9節)。我們不知道以利米勒離開伯利恆時如何賣了他的地業,但無論多少,波阿斯都毫無保留地贖回。
今日的應用:波阿斯按律法照顧親人,主耶穌將幫助的對象,從親屬擴大到一切有需要的人(路十25-37)。信徒學習波阿斯愛人助人,也必須犧牲,付上代價,所做的必須合乎聖經的真理,並且不只是幫助人生活上的需要,更要關心人靈魂的得救,顧及整個人的需要。

禱告:親愛的主,感謝祢犧牲的大愛,完成救恩,幫助我脫離罪惡,並賜我新生命,好叫我能夠用祢的愛去愛別人。幫助我殷勤學習:「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1] 阿們!

 

 

 

[1] 彼得後書一5b-7。


信心 3月20日(星期六)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20日(星期六)

信心

路得記三章8-13節

8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9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10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11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12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13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兄死弟婚的條例:摩西律法規定,哥哥死後無子,弟弟有義務娶嫂子,為兄長立後(申二十五5-6)。以色列人後來將它延伸到「至近的親屬」(得四5)。並且,若弟弟不肯,寡婦有權告他(申二十五7-10)。這也是律法對寡婦提供的一種生活保障。拿俄米已不能生育,無法為丈夫立後(一11-12),所以派路得向波阿斯求婚。

路得的信心:在伯利恆住了幾個月後,路得對以色列的律法有了更深的認識。她深信遵行律法為亡夫留名(四5),比追求自己的愛情更為重要(10節)。因此,當她聽到婆婆的要求後,就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三5)表面上是順服婆婆,其實是順服了神的律法。路得克服心中的懼怕(11節),在夜晚單獨赴禾場,向波阿斯表白。第9節的「衣襟遮蓋」代表結婚(結十六8),路得的意思就是求你娶我。當夜她與波阿斯相見,氣氛緊張,整個過程就是處理一件家族裏的事務,並非某些現代讀者想像那般浪漫。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17)。路得的信心表現在她忠心地執行婆婆的計劃。

拿俄米遵照律法定下一個計劃,她憑信心打發路得去。波阿斯願意娶路得,但按律法另有一人有優先權。他憑信心答應為路得解決這件事,甚至指着永生神耶和華起誓。本章的三位人物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願意憑信心去遵行神的話(律法)。

今日的應用:這相信而順服神的話的原則,今日仍然適用。神對我們的旨意,已經完整地啟示在聖經裏。所以我們應當相信聖經的話,順服和遵守其中的教訓(提後三16-17)。這樣做雖然要付出代價,但是卻會帶來更大的祝福。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

禱告:「故願在主腳前,享主恩誼甘甜,願行天路跟隨主身邊;祂吩咐即聽命,祂差遣就遵行,信靠順服者總不憂驚。……信靠順服,此外並無別路,若要得主裏喜樂,惟有信靠順服。」(《教會聖詩》,第329首,第5節及副歌)


祝福 3月13日(星期六)

舒瑞允長老 (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13日(星期六)

祝福

路得記二章10-13節

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11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12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13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波阿斯肯定路得:波阿斯不但在物質上幫助路得,他也在言語上鼓勵路得。首先他知道路得為拿俄米所作的一切犧牲。她「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並且接受拿俄米的信仰,說:「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6)。波阿斯用屬靈的眼光來看路得所做的,確認她是「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12節)。路得決定跟從拿俄米後,拿俄米只是不再勸她不跟從而已,並沒有說甚麼(一18)。但從波阿斯口中,她第一次聽到有人肯定她所做的一切,令她極為感動,大受安慰。因此,她對波阿斯說:「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13節)

波阿斯祝福路得:不但如此,波阿斯又進一步祝福路得:「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願你滿得他的賞賜」(12節)。這是摩西律法裏祭司對百姓的祝福(民六24-26)。祝福是一種禱告,背後隱含着對神的信靠,認識一切是從神來的,使人產生感恩的態度;也因此願意對他人慷慨,成為神祝福的管道。

今日的應用:使徒約翰教導我們說:「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所以,信徒被神使用,賜福他人,不但要有物質的幫助,也要有話語的祝福。

禱告:「藉我賜恩福,藉我賜恩福,藉我生命,榮耀主名;藉我賜恩福,救主,聽我求,藉我賜恩福,使他人得救。」(《世紀頌讚》第399首【藉我賜恩福】,副歌)


恩待 3月17日(星期三)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17日(星期三)

恩待

路得記二章18-20節

18 他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19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裏拾取麥穗,在哪裏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 20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神的慈愛:耶和華有豐盛的慈愛,祂是孤兒寡婦和寄居者的神(申十17-19)。在路得記第二章裏,作者讓我們看到神如何向路得和拿俄米施慈愛:(1)神的預備——早在三百多年前,路得和拿俄米尚未出生,神已經頒布了摩西律法。不但有拾穗的條例,還有贖業至親的條例,照顧她們那樣的窮人;(2)神的引領——祂使路得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地;(3)神的供應——祂藉着波阿斯供應她們日用的糧食,並為後來的贖業埋下伏筆。

拿俄米的感恩:拿俄米不是沒有經歷過神的慈愛。慈愛(hesed)這個詞在路得記翻譯為「恩待」。她曾祝福兒媳們說:「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一8)。但拿俄米剛回到伯利恆時,卻埋怨神使她受苦(一20-21),似乎說神的慈愛離開她了。這次得知波阿斯對路得的照顧後,她第一次意識到有了被贖的可能性,因為她知道波阿斯是一位「贖業至親」《呂譯》,心中因此產生了盼望,所以她稱頌神:「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祂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二20上)英文《信息本》對這句話的意譯相當傳神:「終究神並沒有離開我們!無論順境逆境,神仍是愛我們的!」[1]。雖然拿俄米仍是一貧如洗,但是她對神的慈愛有了新的體會,因此她從心中發出讚美和感謝。

今日的應用:信徒可以學習拿俄米,從生活中的大小事情看到神的慈愛,因而「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8)。有人將信徒平時的生活裏體驗到神的慈愛叫做「God sightings」[2],就是「發現神」。生活中的大小事,順利或失敗,都可能有神的帶領。不要像雅各一樣說:「耶和華真在這裏,我竟不知道!」(創二十八16)你我是否經常「發現神」,凡事謝恩,心中經歷神的慈愛?

禱告:主啊!我雖然不配,袮卻用永遠的愛來愛我,親自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的罪,使我成為神的兒女。誰能使我與祢的愛隔絕呢?求主打開我的眼睛,我從生活中看見祢的愛,凡事謝恩,並見證主的大愛。阿們!

 

[1] The Message, Ruth 2:20, “GOD hasn’t quite walked out on us after all! He still loves us, in bad times as well as good!”

[2] Diane Roth, “God Sightings” [document on-line]; available from The Christian Century website ( https://www.christiancentury.org/blogs/archive/2014-11/god-sightings); accessed Feb 8, 2021.


慷慨 3月10日(星期三)

舒瑞允長老 (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10日(星期三)

慷慨

路得記二章8-9、15-16節

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9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着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15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16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拾穗的條例:拿俄米和路得回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得一22)。這是神特別的引導,給她們有拾穗維生的機會。摩西律法規定:「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九9-10) 收割的次序,一般先由男僕們割下大把麥子,然後由女僕們將它們捆為一捆。再後面,隔了一段距離,才是拾穗的窮人。僕人們通常不許拾穗者太靠近,以防他們拾取尚未打捆的麥穗,妨礙收割的工作。因此,拾穗者靠太近會遭僕人們叱嚇(16節)。

超越律法的慷慨:律法雖有拾穗的定例,並非所有田主都遵行律法,允許窮人拾穗。但波阿斯不但遵守律法,當他得知路得就是那跟拿俄米回來的摩押女子時,更是特別恩待她。他留路得在自己的田裏,因為怕路得在別人田裏不安全(參二22,NIV譯作「可能遭人攻擊」[“you might be harmed”])。要她常與使女們在一處。「在一處」原文意思是緊跟着。波阿斯特准路得靠近僕人拾穗,可以優先得到掉下的。波阿斯甚至叫僕人故意抽出一些麥穗留給路得拾取(16節)。路得是被歧視的外邦人,又是拾穗者,波阿斯卻待她如家人,允許她喝水(9節)和請她吃飯(二14),這些原是給收割工人預備的。波阿斯的慷慨,超過了律法的要求。他的行為說明了神設立律法的本意,就是愛神和愛人如己(可十二29-31)。惟有愛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

今日的應用:波阿斯的慷慨,可以作為信徒的榜樣。也許有人會說,波阿斯是大財主,多給路得一點不過是九牛一毛,算不得慷慨。其實不然,慷慨與貧富沒有直接的相關性(參可十二41-44)。國內一位牧者曾對我說,他經常探訪農村的會友,他發現越窮的人越慷慨。有一次探訪,那家人極其貧窮,但堅持要送禮給牧師。因為沒有東西好送,就在米缸裏勺了一把米包起來給牧師。

賙濟窮人是聖經一貫的教導,它是榮神益人的事奉。保羅對賙濟一事的教導是:「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禱告:主啊,求祢打開我的眼睛,看見他人的需要。求主也將祢的愛充滿我,賜我一顆慷慨的心。讓我做一個捐得樂意的人,因為這是祢所喜悅的!


捨己 3月6日(星期六)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6日(星期六)           

捨己

路得記一章14-17節

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5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17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拿俄米的無私:拿俄米的兩個兒婦都願意跟她回猶大地。她本可以答應她們,將來生活上好有人照顧。但是為了她們的前途,拿俄米反而勸她們回娘家去,並祝福她們再嫁,開始新的生活。這顯出拿俄米無私捨己的愛。

兒婦們的選擇:兩位兒婦的處境相同,在家彼此恩待(得一8),如今聽到拿俄米的話也相同,但是面對現實,終究作出了完全相反的決定。俄珥巴選擇回摩押,無可厚非,相信一般人都會如此作。但是路得卻不一樣,她捨不得拿俄米,堅持要跟隨拿俄米。「捨不得」原文有粘在一起的意思。在聖經裏,這詞還用在夫妻的連合(創二24)和對神的專心依靠(申十一22);它說明了路得對拿俄米堅強的愛。作者以俄珥巴的決定來映襯路得的選擇,凸顯出她們內在的世界觀(信仰)和價值觀的不同。

路得的信心:本段的高潮是路得的宣告(16-17節)。她雖然對神的認識不多,她的信仰是基於拿俄米的信仰。她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節),並且發誓,她將至死不變。有人說路得離開本族本家的行動,跟亞伯拉罕相似,但我認為她可能需要更大的勇氣。因為亞伯拉罕曾直接聽到神的呼召和應許,而路得僅僅從拿俄米身上認識了神。路得完全知道,拿俄米是一位貧困潦倒、甚至還要靠她贍養的老人。除了她的神,拿俄米在世上可說是一無所有。路得跟隨她必定前途坎坷,但是為了愛,她願意付出代價。

今日的應用: 路得對拿俄米的跟隨,足以作為信徒跟隨主耶穌的榜樣。信徒選擇跟隨主耶穌,也是因為愛,也要付代價的。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神賦予人有選擇的自由,但各人必須為自己選擇的後果負責。我們可以選擇跟隨神,也可以選擇走自己的道路。正確的選擇,雖然有理性的因素,但最終取決於我們與神的關係,對神的信心,以及對神的愛。有了愛,人才願意付代價。

禱告:主啊,我們愛,是因為祢先愛我們。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祢為我們死,藉此叫我們與神和好,顯明了祢的大愛。求聖靈將神的愛充滿我,叫我常常在祢的愛中,天天背起我的十字架來跟從祢。


悔改 3月3日 (星期三)

舒瑞允長老  (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3月3日(星期三)                           

悔改

路得記一章1-5節[1]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 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 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拿俄米的遭遇:摩西之約(利二十六章;申二十八章)是以色列人住在應許之地的生活法則。

他們若遵行摩西律法,神就賜福;若不遵行律法,神就降禍管教。以利米勒決定離開應許之地,結果落入極為淒慘的光景。拿俄米沒有了丈夫,也沒有了兒子。更嚴重的是,她沒有後裔!她不僅生活無所依靠,更是無人可在丈夫的產業上留名,以致以利米勒家族將從以色列中消失了。

 

 

神的寬容:如果說以利米勒的死與搬去摩押地有關,這就可能是神藉此提醒拿俄米、瑪倫和基連,讓他們有機會回頭。然而,他們又住了十年。不是因為神沒有賜下慈愛,施恩等待,乃是因為人看不到自己的錯誤,或不願意悔改,以致沒有回頭的行動。結果兩個兒子也在神的寬容中滅亡了,令人不勝惋惜。

 

拿俄米的悔改:人雖不可靠,但神的恩典卻沒有離開祂的百姓,因為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申七9)。拿俄米終於醒悟過來,認識到神的管教(得一13、20-21),決定回歸應許之地(得一6-7),這成了她的家族再次蒙神賜福的開始。路得記其餘的章節就是記載神如何帶領拿俄米得到了後裔。

 

今日的應用:今日基督徒不再活在摩西律法之下。但我們有神更完全的啟示——聖經,神的話。人生中所做的一切決定,也必須靠着主的恩典,不能違反神的話的教訓。神的兒女若偏離神的話,祂必管教,因為我們是父神所愛的(來十二5-12)。雖然苦難的成因是一個奧祕,但神有時候也藉苦難來管教祂的兒女,以此提醒他們要悔改。路易斯(C. S. Lewis)說「苦難是神的擴音器」,因為人在得意的時候聽不到神的聲音。當我們受到管教,便應立刻回頭,不要像拿俄米一樣拖延,直到陷入絕境。今日你我有甚麼事不合神的心意呢?在甚麼事上需要悔改呢?

 

禱告:「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