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路漫漫时投靠耶和华」灵修系列

舒瑞允长老 (圣言董事兼特约同工)

2021年3月

系列前言[1]

现今全球都在新冠病毒灾情的笼罩下,正如当年以色列全地经歷饥荒的灾情。当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就在这样一个动盪不安的时代里,路得的故事忽然出现,令人耳目一新,彷彿久旱逢甘露。神藉着故事中的三位主角——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之间的互动,彰显了祂的慈爱、大能和救赎。所以,路得记虽短,却在圣经中佔了一个承先启后的地位,它结束了悖谬的士师时代,引进了辉煌的王国时代。让人在黑暗中看见曙光,绝望中產生盼望。

 

[1] 本系列內容选录自拙著《投靠在耶和华的翅膀下——路得记十步释经研读》(Sunnyvale,CA:圣言,2013),经过重新整理和编写而成。


从十步释经到小组查经(上)

一. 引言

成功的小组查经必须有好的材料。坊间有很多查经的材料,网路上也有不少,但是一般教会的小组使用时,往往发现一些困难。例如,问题太简单,无法引起兴趣,或是问题太难,无法回答,因为这些材料是通用的,不是按使用者的需要设计的。 並且,有些材料的目的是旨在明白经文,应用问题似乎显得隨机,没有经过设计。还有些材料问题出得很好,但问题与问题之间显得鬆散,不一定有一个主题,以致组员查完以后,很容易忘记。
笔者近日与一批弟兄姊妹一同学习编写小组查经材料。我们的起点是十步释经。一段经文经过十步释经的处理,基本上我们已经收集了小组查经所需要的资料,包括问题和答案。但是从十步释经转换成小组查经材料,其中还要经过一些考量和设计。第一件事就是决定查经的主题; 其次是设计问题。因为內容是根据十步释经,问题与问题之间围绕着一个主题,查经就不会显得鬆散,討论也比较不易偏离圣经。

 

二. 查经主题
查经的主题类似释经讲道的主题。十步释经的「经文主题」是歷史性的(第七步),小组查经的主题是超时空的,它是从十步释经的第八步「应用原则」来的。有时应用原则可以直接使用,有时应用原则可能包含一个以上的教训,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作为查经主题。选择的因素可以包括:
*按组员的需要,必须是组员所关心的;
*在有限的时间內可以完成討论的;
*有些教训须要牵涉太多本段经文以外的经文,应当避免。可以留给专题式查经。

兹以路得记一章1-7节为例:
1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的伯利恆,有一个人带著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2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3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他两个儿子。4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5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子。6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
他们。7於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

以笔者做的十步释经为例,1 第七步得到的「经文主题」是:「拿俄米隨丈夫离开应许之地而遭神管教,决定归回。」经过歷史文化因素的化解,第八步得到的「应用原则」是:「属神的儿女做了不合神心意的决定,蒙神管教,应该及时悔改。」这个应用原则包括了:做决定、明白神的心意、苦难、神的管教、悔改等教训。按以上所列因素,可选其中一项作为合適个別小组的查经主题。例如小组慕道友较多,或查经时间只有三十分钟,那么討论「明白神的心意」可能不大合適。以下討论的例子,我们假设有四十五分钟查经,选择以「人生的决定」作为主题。

三. 问题设计
有了查经主题,確立了目標,问题的设计就须要带领组员走向主题。问题之好坏在於它能否引导组员找到重点或主题。

问题的设计是反向操作。先想想你要甚么答案,然后设计一个问题来引导组员的思路。「答案从组员口中说出来,带领者就成功了。」
一般小组查经多是按归纳法。使用的问题不外以下四类:

破冰题和应用题的设计,我们在下期再討论。本文討论如何从十步释经萃取小组查经的观察题和解释题。
观察题要从十步释经的第一、二步取材。 例如,从「人物」的標籤,我们可以问「经文中有哪些人物?」,接着从「亲友的关係」的標籤,我们可以问「他们之间有甚么关係?」,再从「情况」的標籤,我们可以问:「他们各做了甚么决定?」观察题的目的,就如十步释经的贴標籤,就是让组员仔细阅读经文並熟悉经文內容,並不牵涉到解释。观察题比较容易回答,放在解释题之前,可以让每个组员(无论对圣经是否熟悉)都能参与,增进小组动力。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將第四步的定义性问题当作观察题,例如「士师时代有何特徵?」「摩押在甚么地方?」等。
解释题可以直接引用第四步「勤发问题」所列出的问题, 按本次查经主题来选择小组研经的问题。再以路得记一章1-7节为例,笔者所著《投靠在耶和华的翅膀下》对这几节经文提出二十个问题, 但是它们不全都与本次的查经主题「人生的决定」有关,所以我就从其中选择了两题:
1. 以利米勒决定移民摩押,有哪些可能的因素?
2. 拿俄米为甚么决定回归?从她的决定如何看出她的信心?
但是从以利米勒的决定到拿俄米的决定,间隔有十几年,其中拿俄米所经歷的,影响了她后来的决定。所以须要加一题观察题:「拿俄米受了哪些苦?」接着我们追问:「你认为她最大的苦难是哪一件?」追问的目的为要让组员注意到以利米勒家族面临绝后的危机,进而带出作者写全卷书的目的,就是拿俄米如何得到一位后裔,为以利米勒家留名。这一题前半是观察,后半是解释,所以是混合题。
十步释经使用归纳法,着重逻辑和结构,第四步所得来的问题偏於理性。但后现代的人注重感受,最好能加一些感性问题,使组员更能进入圣经人物的心灵世界。例如,我们可以问:「假想你是拿俄米,你心中会有甚么感受?」但是不能全都用感性问题,因为不能达到明白作者原意的目的。

四. 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按查经主题「人生的决定」,设计了五题观察和解释问题:
1. 这 里 有 哪 几 个 人 物 ? 他 们 各 做 了 甚 么决定?
2. *以利米勒决定移民摩押,有哪些可能的因素?
3. *拿俄米受了哪些苦?你认为她最大的苦难是哪一件?
4. 假想你是拿俄米,你心中会有甚么感受?
5. *拿俄米为甚么决定回归?从她的决定如何看出她的信心?
根据经验,小组若在十人以下,小组长掌握时间,目標导向,这五题可以在二十分钟完成討论。若是破冰用掉五分钟,剩下二十分钟,可以用来回答应用题。但有的小组可能时间不够,我们建议至少討论有*的三题。这样,我们仍然可以將查经主题「人生的决定」带出来。
(下期续)

附註
1 舒瑞允:《投靠在耶和华的翅膀下—路得记十步释经研读》(美国:圣言,2013),页35。
2 徐武豪:《工欲善其事—如何准备小组查经》(加拿大:恩福协会,2010),页63,页121。
3 葛道寧:《读经乐:如何读圣经和查考圣经(8讲)》[网上视频];取自海外校园橄欖社区网页(ocochome.info/小组建造/培训课程/bgs /gdn-8/);
瀏览於2019年11月3日。
4 赖若瀚:〈如何將观察资料转化成观察问题〉,《圣言通讯》第十期,2009年2月,页5。
5 赖若瀚:〈如何提出解释性问题〉,《圣言通讯》第十一期, 2009年8月,页5。
6 舒瑞允:《投靠在耶和华的翅膀下》,页15-33。


为以撒娶妻 经文应用的探讨

世记第二十四章记载了一个着名的故事,就是亚伯拉罕为儿子以撒娶妻。创世记用了31节经文描述创造的过程(创一),却用了67节讲述为以撒娶妻的故事,可见这事的重要性。但是究竟这个故事为甚么重要呢?现代读者应该如何应用这章经文呢?

据2009年的报导1, 武汉有一家教会, 认为创世记第二十四章是最完美的婚姻模式。教会鼓励未婚的弟兄姊妹报名加入「以撒团队」和「利百加团队」,并由教会中较年长的牧者、同工组成「老僕人团队」。老僕人要为自己所负责的「以撒」找到他的「利百加」求印证。

例如,有些老僕人这样祷告:「若这姊妹扭头看我一眼,或给我倒杯水、教我唱某首诗歌等,她就是神为我的以撒所预备的利百加。」

而参加的每位以撒和利百加,要放弃自己的主观判断,顺服老僕人的配合,并在婚后直接前往「应许之地」巴基斯坦宣教。

上述经文应用的实例,使用的乃是「认同法」2。「认同法」又称「个人代入法」。它是从经文中找出一个人物,将自己置身于他(她)的经歷和情况中,完全与其认同,效法他所做的。这个方法的好处是简单易学,但缺点是它容易使读者漠视了自己与古人二者之间在歷史、文化或神学背景的差异。很明显的,这正是上段所述之教会所犯的经文应用的错误。

古近东文化的婚姻是由父母决定的。这种做法在今天较为少见, 尤其在西方社会里, 西方人甚至视之为不可思议。因此, 就有研经者将创世记第二十四章的故事当作一个预表(如Wiersbe3,Boice4,McGee5),寻找在歷史以外的意义。他们认为亚伯拉罕预表父神,老僕人预表圣灵,以撒预表基督。父神差遣圣灵从外邦人中寻得教会,成为基督的新妇。因此,利百加就预表了教会。再从这个解释引出应用。例如,利百加听了老僕人的介绍,答应嫁给以撒,说「我去」(58节),代表一个人被圣灵感动,决心信主。引申的应用是劝人决志不要迟延6,但这是原作者想带出来的灵训吗?

以上举例说明了我们应用经文,往往容易忽略作者的写作动机和歷史文化的背景。7 十步释经法主张使用神学原则应用法,可以防范这种情况的产生。8 这方法先经过观察和解释,得到某段经文的主题(第七步)。再将主题经过两项甄别:一是「它是否没有受到文化因素的限制」,二是「它是否与圣经整体的教导相符」,然后归纳出一个超越时空的应用原则(第八步)。

神学原则应用法示范

限于篇幅,我们只以创世记第二十四章1-9节作为十步释经示范,并摘要记录第四、五、七、八和九步的结果。经文如下:

1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2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僕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5僕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6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7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9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新标点和合本)

第四、五步:问题和解答

1. 为以撒娶妻这件事有何重要性?

答: 耶和华曾和亚伯拉罕立约,将这迦南地赐给他的后裔( 创十三15, 十五18-21) 。耶和华又说,从以撒生的才要被称为他的后裔(创二十一12)。当时亚伯拉罕仍然是寄居的,只拥有一块坟地(二十三章),但是他相信神必成就祂的约,他的后裔必承受这块土地(二十四7;十五7)。所以,为以撒娶妻极为重要,因为它关乎继承亚伯拉罕之约的后裔的产生。(歷史背景

2. 在3-4节,亚伯拉罕为甚么不让以撒娶迦南女子为妻?

答: 表面看来,在本族人中婚娶,乃是族长时代的风俗。但神已对亚伯拉罕启示,迦南人罪孽满盈时,祂将会藉他的后裔审判消灭迦南人,将他们的土地赐给以色列人(创十五16-21)。如果以撒娶了迦南女子,他们的后裔有迦南人血脉,就不可能执行神的使命。后来摩西颁布律法,确认神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出三十四14-16;申七3)。(歷史背景、逻辑推理

3. 在6-8节,亚伯拉罕为甚么两次坚持「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这个条件暗示了他对未来的儿

妇有甚么要求?

答: 亚伯拉罕的本族也是多神的、拜偶像的(书二十四2),亚伯拉罕恐怕以撒回到本族之地后会受妻子的信仰的影响,并有可能留在那里。以撒若不在应许之地,就无法继承应许之地。所以亚伯拉罕坚持僕人不可带以撒回去。以撒既然不能回去,这女子就必须来此地(应许之地——迦南)。她要离开本族和父家,千里迢迢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与从未谋面的丈夫成亲。这女子做此重大决定,主要凭老僕人的见证,描述耶和华如何赐福亚伯拉罕一家(参创二十四35-49)。因此,这女子必须有像亚伯拉罕当年一样的信心(创十二1-4,尤参4节上),愿意离开她本族的偶像,归向亚伯拉罕和以撒的神耶和华。所以,亚伯拉罕这个条件间接地要求未来的儿妇改变她的信仰。

要求女子改变信仰, 成了这桩婚事的关键因素。亚伯拉罕和僕人都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创二十四5、7)。但亚伯拉罕深信神会引导这件事(7节下),所以他坚持这项要求。(上文下理、逻辑推理

第七步:找出主题

主题: 亚伯拉罕差僕人去本族之地为以撒娶妻,将寻得的女子带回应许之地成亲。

第八步:写下原则

以上主题里的人物和娶亲的方法都是歷史性的,须要搭桥化解。亚伯拉罕要为以撒找一位信仰相同的女子为妻,可以得到敬虔的后裔,继承神与他立的约。搭桥到今日,信徒也要与信仰相同的人结婚。但接第5页 为以撒娶妻——经文应用的探讨神应许给亚伯拉罕后裔和土地,是歷史性的。搭桥到今日,神应许给信徒是在基督里「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夫妻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前三7)。搭桥后的神学原则是超越时空的,也符合圣经整体的教导(林后六14;林前七39),因此能通过双重甄别。

原则: 信徒选择婚姻的对象首先要有相同的信仰,可以一同承受生命之恩。

第九步:列出细节

第八步得到的原则, 可以说是理想婚姻的基础。将原则实行在个人的生活里,就会产生不同的情况。例如,根据常见的个案,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应用问题:

· 夫妻二人都是信徒,有甚么须要学习的,可以一同承受神的赐福呢?

· 男女相恋已多年且已承诺结婚,但后来一方信了主,他们是否一定要分开?

· 夫妇两人有一方先信了主,他们是否就要离婚?

问题的答案请参考文末附註9所提供的资料9,不属本文的讨论范围。这次示范说明,根据神学原则引申出来的个人应用细节,再付诸行动,应该是合乎圣经灵训的应用。

附註

1 何佳:〈唯独十字架是我们的神学——世纪婚礼事件引发的反思〉[网上文章];取自https://www.churchchina.org/archives/

090701.html;浏览于2018年10月17日。

2 赖若瀚:《十步释经法》(美国:圣言,2008),页437。

3 Warren W. Wiersbe, Be Obedient, Kindle Edition (Colorado Spring: David C. Cook, 1991), 143-152.

4 J. M. Boice, Genesis: An Exposition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1998), 717.

5 Vernon McGee, Thru the Bible, vol. 1: Genesis—Deuteronomy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81), 100-104.

6 Wiersbe, Be Obedient, 149, says, “The application is obvious for unsaved people today: They must not delay in making their decisions

for Christ.”

7 伦思学:《活出主道的艺术》(美国:圣言,2006),页26。

8 赖若瀚:《十步释经法》,页440。

9 例如,苏颖智:〈情敌竟是上帝——有关信与不信的问题〉,

《传书》卷七第三期(1999年6月)[网上文章];取自http://

www.ccmhk.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

Nid=3504&Pid=16&Version=39&Cid=37&Charset=big5_hkscs#.

W9xlRJNKiUk;浏览于2018年10月17日。赖若瀚:「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吗?__


麵酵的比喻──十步释经范例

 解释比喻的困难,是眾所皆知的。因为比喻(Parable)是被切断的明喻。明喻(Simile)比较两个相像之事物,以「好像」、「如同」等喻词连接,相当清楚。基本公式是:

「本体」 好像「喻体」

「本体」是被比喻之物,「喻体」是做比喻的材料,两者之间必有一「相似之处」,是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或重点。但是比喻不提「本体」,只描述「喻体」,所以比喻比较难以解释。例如,「第一个活物像狮子」(启四7)是一个明喻,「本体」是第一个活物,「喻体」是狮子,相似之处是它们的形状。若约翰只说「像狮子」,读者就不知「本体」是活物、石雕,或是其他像狮子的东西。因此解释比喻先要寻找比喻的「本体」,才能解释「相似之处」。

  一个特別明显的例子就是麵酵的比喻(太十三33)。虽然只有一节经文,却至少有四种不同的解释(参表一)。其间的区別,主要是对「本体」的认知不同。究竟我们要接受哪一个解释呢?这篇短文的目的,就是试用十步释经法来解释这比喻,作为评估。

  《十步释经法》主张比喻的体裁只限於三类:类比(similitude),故事性比喻(story-parable)和寓言(allegory)。无论哪一类,都只强调一个中心的真理。它们的区別,乃在於对於细节的处理。若是类比和故事,比喻中的细节只是为了完成它的故事,所以不需要解释。若是寓言,因为作者可能在细节里也隱藏着教训,所以细节可能有象徵的意义,但所有的细节带来的教训都必须连於主训。

  既然比喻的体裁决定了要不要解释它的细节,我们当如何区別比喻的体裁呢?《十步释经法》一书並没有详细说明如何区別,但是有所提示。例如,类比和故事通常取材於日常生活,而寓言则可能加上作者的幻想和创作。类比的动词时態常用现在式的,而故事常用过去式的时態。寓言则可能混合使用不同时態。类比的起首语往往是「你们中间有谁……」或「没有人……」,而故事和寓言的开始通常是「有一个……」。

第三步 注意结构

经文:太十三33

他又对他们讲个比喻说:「天国好像麵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麵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

  因为只有一节经文,分段结构並不重要。须决定的是这个比喻的体裁。根据十步释经法的提示,这比喻从日常生活取材,动词是过去式时態,起首语是「有(一位)妇人」。虽然內容简短,也算是一个故事,所以它是属故事性比喻。

第一、二步 细察事实和认清关係

  • 文体:敍事文,故事性比喻。
  • 上文下理:上文31-32节,说天国好像芥菜种长成一棵树,由小变大。
  • 人物:耶穌、他们(眾人)、妇人。
  • 神学性观念:天国。
  • 象徵性用语:麵酵。
  • 比较译本:「藏在」在《圣经新译本》译作「放在」。
  • 比较译本:「三斗」在《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译作「四十公升」。
  • 主要连接词:直等 。
  • 先后的关係:先拿麵酵来,再藏在麵团中,后来全团麵都发起来。
  • 因果关係:因为麵酵被放在麵团里,结果全麵团就都发起来。
  • 遗漏的资料:麵团发酵的时间。
  • 强调语句:「全…… 都……」 。
  • 比较译本:「发起来」在 NIV译作 it worked … through 「酵渗透了……」。

第四、五步勤发问题与逐题解答

  1. 「天国」是甚么意思(定义性问题)?比喻的本体是天国吗(逻辑性问题)?

  「天国」在平行经文路加福音译为「神的国」(路十三20-21)。所以简单地说,天国就是神掌权的地方。马太福音第十三章收录了八个比喻,其中六个以「天国好像……」开始,表示每一个比喻只是说明天国的某一个方面,不是它的全部。所以,比喻的本体应该是天国的某一方面。(比较经文、逻辑推理)

  1. 麵酵是甚么东西(定义性问题)?圣经里麵酵有甚么象徵性意义(引申性问题)?

  麵酵是製造麵包的必需品,通常由保留小部分旧麵团而来。 和麵的时候,將含酵的旧麵团放在新麵团里,新团就会发酵(林前五6)。旧约的除酵节,要求除去家中所有的旧酵(出十二15;林前五7),因此有人认为麵酵一定代表罪恶。但酵亦是神吩咐作感恩献物之一(参利七13,二十三15-18),所以酵所象徵的意义应该由上下文来决定。(歷史背景)

  1. 比喻的喻体是「麵酵」,还是有关麵酵的事?(定义性问题)

  根据奥斯邦(Osborne)的原文分析,「有妇人拿来,……发起来」是一个子句,用来形容麵酵。「直等全团都发起来」一语,奥斯邦按原文译为「直到它渗透了麵团」(同NIV),强调麵酵的作用。「直到」说明发酵需要时间,是一个过程。所以,这个比喻的喻体应该是「发酵的过程」,强调麵酵的渗透力,不是「麵酵」本身。(语法结构、逻辑推理)

  1. 喻体和本体有何相似之处(定义性问题)?

  如上述,本体是天国的某一方面,而喻体是发酵的过程。发酵过程的特徵就是它开始时规模很小,过了一段时间,渐渐扩展开来,直到全团发起。天国的发展过程,与它相似。从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开始(可一14-15),渐渐扩张,隨着歷史(时间)的发展,直到末世,才完全成就(启十一15)。(化解象喻)

  1. 主耶穌为甚么讲这个比喻(逻辑性问题)?

  因为犹太人不信,主耶穌开始用比喻讲道,只向门徒解释,为了向不信的人隱藏祂的信息(太十三10-17)。本比喻是十三章八个比喻之四。它的上文是31-32节,芥菜种的比喻。一般认为这两个比喻是一对,都是说明天国由小而大。芥菜种的比喻强调天国外在明显的伸张,麵酵的比喻则着重天国隱藏的扩张。(上文下理,逻辑推理)

  1. 三斗麵有多少(定义性问题)?为甚么说「藏」在三斗麵里(逻辑性问题)?妇人和三斗麵代表甚么意义(引申性问题)?

  三斗麵大约是四十公升,是一个妇女所能揉捏的量。所做出来的麵包,可以供一百人食用。 有学者认为「藏」字可能是双关语(同第35节的「隱藏」),来比喻天国在世上的隱藏渗透力。卡森认为这样解释似乎没有必要。 因为比例上新团比旧团大很多,所以旧团看起来被「藏」在麵里,其实就是「放在」麵里的意思(参《圣经新译本》)。这是一个故事性的比喻,女人和麵,就如男人把芥菜种拿去种在田里,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取材的。妇人和三斗麵都是故事的细节,为要完成故事,並没有象徵性的意义,所以不需要解释。(化解象喻、歷史背景)

第六步  归纳总意

  耶穌对眾人又说了一个比喻。天国好像有一个妇人將一小团旧酵放在三斗的新麵团里。麵团开始时很小,但过了一段时间,酵就渗透了整个麵团,全团都发起来了。

第七步  找出主题

  天国的发展起初很小,经过一段时期,渐渐展开,最后完全实现了。

总结

  按照十步释经法的分析,我们同意表一里的第四种的解释。耶穌以发酵的过程来比喻天国的发展,由小而大,直到全地皆受影响。

表一麵酵的比喻的各种解释

解释

喻体

本体

主训

细节(象徵)

释经者

相似之处

妇人

三斗麵

麵酵

福音

传遍世界

使徒们

人心

张慕皑、Henry

麵酵

罪恶(异端)渗透教会

假教师

世俗的教会

Boice、陈终道、 MacDonald、Toussaint、 Wiersbe

麵酵

假信徒

越来越多

没有象徵性意义,

不需解释

Barbieri

发酵的过程

天国的发展

由小而大,直到完全

不需解释

Carson5、France6、马有藻、Osborne3、Pentecost


归纳经文总意——借用《三问读经法》聚焦经文的基本意义

在使用和教学「十步释经法」的过程中,发现学员多数不太愿意做第六步骤「归纳总意」, 就是归纳经文的总意。即使有做,也是一两句话,与第七步骤的「主题」几乎没有差別。原因可能是这一步比较繁琐,或是学员不知如何着手。

研经者都知道「主题」的重要,它是经文思想的核心,是经文的「树干」。 「归纳总意」就是要为第七步骤「找出主题」作预备。没有做好「归纳总意」,就不容易找到「树干」。也可能找到了「主题」,在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它只是「树枝」或「树叶」。

 

按「十步释经法」,「归纳总意」又分为两个小步:

1. 经文的基本意义——组合並整理从第五步骤「逐题解答」中所得的结论,使各题的答案彼此能贯连起来,构成整体性的意义。

2. 经文的结构与大纲——以第三步骤「注意结构」得来的初步结构为起点,加上第五步骤「逐题解答」得来的经文的解释,重写一个比较详细的经文大纲。若是说明文,要找出作者的文思逻辑(argument)。若是敍事文,则需要认清事件与事件之间的佈局(plot)。

对於大部分的研经者,第2小步较为容易,有时只须確认「十步」中之第三步的大纲即可。但是,对於第1小步整合「经文的基本意义」,往往觉得无从下手。或者即使写了,也觉得相当鬆散,不容易从中萃取经文主题。

三个聚焦问题

笔者最近接触到陆苏河教授的《三问读经法》 ,发现可以使用此法协助整合「经文的基本意义」。愿意藉《圣言通讯》一角分享使用心得。《三问读经法》是从比较详细的解经法简化而来,它藉着三个基要的问题帮助读经人思考圣经的內容。这三个问题是:

  • 人的景况是甚么?
  • 神的属性和祂的作为是甚么?(斜体字是笔者加添的)
  • 神对人的旨意是甚么?

这三个问题的確可以帮助读经者聚焦在经文意义的重点。但是,若独立使用它们来读经,往往相当困难,因为它们属於观察性的,经文中有些神学性观念、难解用语、歷史背景、单字单词的意义等尚须经过解释,然后才能回答这三个问题。

但是笔者发现,若是我们將这三个问题用在「十步释经法」的「归纳总意」,倒是十分可行。原因是上述诸般问题,我们在第五步骤「逐题解答」都已经解释了。不但如此,这三个问题的聚焦功能,在整理「经文的基本意义」时,可以真正地得到发挥。它们与「十步释经法」对「主题」应包含之內容的要求几乎相同:「(主题)可以包括神本性的一项描述,或是神要人实行的一项吩咐,又或是人对神的心意所当作出的回应等」 。所以,使用这三个问题所写的「经文的基本意义」,很容易就可从其中萃取经文的「主题」。

范例:路得记四章13至22节

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14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17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18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19希斯崙生兰;兰生亚米拿达;20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21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22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人的光景是甚么?
  • 波阿斯和路得生子俄备得
  • 拿俄米做俄备得的养母
神的属性和祂的作为是甚么?
  • 神是全能的,作者明说路得怀孕是神的作为,映衬路得与前夫玛伦结婚十年没有生子
  • 神是慈爱的,祂没有撇下拿俄米没有后裔
神对人的旨意是甚么?
  • 预备君王:大卫是俄备得的孙子
  • 预备救主:耶穌是「大卫的子孙」

经文基本意义(得四13-22)

波阿斯娶了路得,耶和华使路得怀孕,生了一个儿子,名叫俄备得。邻舍的妇女为拿俄米有了后裔称颂耶和华。神祝福她都是因为儿妇路得的缘故。俄备得就是以色列的君王大卫的祖父。作者以大卫的家谱结束整卷书,並追溯到他的祖先犹大的儿子法勒斯,说明了大卫作为以色列君王的合法性。並说明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的经歷,都是神的计划的一部分。

第七步骤「找出主题」

主题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总括了整段经文的意义。它不仅是歷史性的描述,必须也是神学性的,就是经过解释的歷史事实。从上述「经文基本意义」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经文主题」:

神藉着波阿斯和路得,拯救了拿俄米,並因此赐下君王大卫。

结论

在使用「十步释经法」时,研经者可用不同的方法来「归纳总意」(第六步骤)。本文提供一个方法,介绍《三问读经法》的三个基要问题,借用它们的聚焦功能,盼望可帮助研经者整理经文的基本意义,进而找到经文的主题。


如果犹太人当了伊朗总理

最近有许多关於伊朗的新闻。以美国为首的六国和伊朗达成歷史性协议,限制伊朗研发核武,换取国际解除其经济制裁。这协议使以色列极为不满,因为以色列与伊朗是宿敌。伊朗前总统艾哈迈迪內贾德(Ahmadinejad),曾扬言要使以色列从地图上消失。以色列也一直想藉轰炸,彻底根除或瘫痪伊朗的核武能力。

按地缘和歷史,今日的伊朗和以色列就是古代的波斯和犹大国。约在公元前586年,犹大国为巴比伦所灭,犹大人(后称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位於今日的伊拉克)。公元前539年,巴比伦又被波斯所灭。犹太人从此被波斯统治,直到公元前331年波斯亡於希腊为止。

圣经以斯帖记就是记载犹太人在波斯统治下的一段歷史。犹太人整个民族几乎被仇敌消灭,但是神藉着以斯帖和她的养父末底改拯救了犹太人。犹太人到今天仍然以普珥节纪念这事。

这个灭族的危机发生在以斯帖被选立为波斯王后之后约四、五年。宰相哈曼设计要消灭犹太人,末底改知道了,就向以斯帖发出挑战,要求她冒死为犹太人向波斯王亚哈隨鲁求情:「……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斯四13-14)以斯帖临危受命,末底改號召犹太人为以斯帖禁食三日,祈求神的帮助。以斯帖於三日后冒死见王,终於成功地揭露哈曼的诡计,促使王下令除掉犹大人的仇敌哈曼。亚哈隨鲁隨即封末底改为宰相,替代哈曼。宰相的职位相当於现代的总理。所以,歷史上的確曾经有犹太人当过伊朗的总理。

哈曼虽死,他先前发出的諭旨仍然有效。因为按波斯法律,打过王印的諭旨是永不能更改的,所以犹大人仍处在危险之中。亚哈隨鲁允准末底改擬写新的諭旨,来抵消哈曼的諭旨。(斯八9-12)一个犹太人作为「伊朗的总理」,要怎样写这个諭旨呢?

勤发问题

圣经说,末底改是这样写的:「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財为掠物。」(斯八11-12)

杀戮敌人的妻子儿女,是现代人不能接受的道德观念。因此NIV的翻译將「妻子儿女」一词归入犹大人,属於被攻击者,这样就可以避免杀害妇孺的问题了。但是《和合本》和大多数的译本不赞同NIV的翻译(《圣经新译本》、《吕振中译本》、KJV、ESV、NASB、HCSB等)。解经家布希(Frederic Bush)也按原文的语法分析, 说明「妻子儿女」应当是指敌人的妻子儿女。那么,一位敬虔的犹太人末底改,怎么会擬写一道看似伤天害理的諭旨呢?他为甚么会这样写?

有学者认为末底改乃是根据圣战的原则写諭旨, 因为「灭绝尽净」原来是以色列人与迦南人的圣战的命令(申二十16-18)。但是圣战的命令不容许掠夺財物(书六18;撒上十五3),末底改却允许。所以,末底改的諭旨不是完全按照圣战命令写的。那么,是根据甚么写的呢?

以下我们要使用十步释经法的解经原则,来解释末底改为甚么如此写諭旨。

比较经文

我们若观察末底改的諭旨与哈曼所发的諭旨,就会发现它们的內容是完全平行的。根据布希的研究,这个平行结构在原文更为显著。 以下按《和合本》將八章11节重新排列,与三章13节比较:

哈曼的諭旨 斯三13 將犹大人 无论老少妇女孩子 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 全然剪除,杀戮灭绝 並夺他们的財为掠物。
末底改的諭旨 斯八11 c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 d和他们的妻子儿女 a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 b剪除杀戮灭绝 e夺取他们的財为掠物。
(註:將八11经文重新编排,亦可算是应用语法结构的原则。)

哈曼的諭旨 斯三13 將犹大人 无论老少妇女孩子 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 全然剪除,杀戮灭绝 並夺他们的財为掠物。
末底改的諭旨 斯八11 c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 d和他们的妻子儿女 a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 b剪除杀戮灭绝 e夺取他们的財为掠物。

两个諭旨的內容虽然平行,但在目的上,两者却大不相同:哈曼是要將犹大人灭族(genocide);而末底改只容许犹大人聚集自卫,杀死那些来攻击他们的人,並不要灭绝其族。

歷史背景

这两个諭旨內容是完全一样的,只是被杀的对象刚好相反。从歷史背景来看,身为犹太人,末底改很可能是根据摩西律法里「以牙还牙」的条例(出二十一23-25;申十九20-21)来撰写諭旨的。因为如此可以完全抵消哈曼的諭旨。

有人误以为「以牙还牙」是教人怎样报仇。这是不合圣经的。「以牙还牙」条例的精义是寻求公义:一方面使害人者得到惩罚和受害者得到適当的补偿;另一方面也避免赔偿过度,损失一颗牙的,只能罚那害人者一颗牙,不能超过。但是,更重要的,圣经明说,「以牙还牙」这律法的目的是嚇阻犯罪(申十九20),使人不敢轻易犯罪,以免害人反而害了自己。

逻辑推理

根据以上的资料,我们可以综合分析如下:

末底改擬写新諭旨的目的只为解救犹大人,並没有想要消灭哈曼的族人。试想末底改有王委託的全权,他本来可以写一个諭旨,立刻把所有的仇敌都杀了,何必等到八个月后?但是他没有这样做。
末底改按「以牙还牙」律法的精神,复製了哈曼諭旨的残酷规定,为了嚇阻哈曼的余党攻击犹大人,使其不敢轻举妄动。諭旨中「仇敌」的定义是「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人」(11节)。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假若到了十二月十三日,没有敌人起来攻击犹大人,那天就不会有任何杀戮,波斯国境內就有和平。
犹大人必须拥有「以牙还牙」的能力,諭旨才能发挥嚇阻的作用。所以末底改允许犹大人「聚集保护性命」,就是组织起来武装自卫,因为和平必须有公义的力量来维持。
所以,末底改的諭旨是一道求和平的諭旨。这样作是符合神的心意的。神藉耶利米叫被掳的犹大人为寄居之地求平安:「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隨着得平安。」(耶二十九7)

语法结构

末底改求和平,不幸的是,敌人还是来了(斯九1-2)。犹太人杀死一切来攻击他们的人。但是犹大人在自卫的过程中,没有按諭旨「下手夺取財物」(九10、15、16)。犹太人也没有按諭旨杀死敌方的妇孺,因为被杀之人的「人」字在原文都是阳性复数(斯九5、6、10、15、16),指被杀的都是男丁。这说明他们能够自制,遵行末底改求和平的本意。

应用默想

九章1节说:「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司蕴道(Swindoll)说:「犹大人不但辖制了仇敌,他们也辖制了自己!」

在人生中,难免有人得罪我们,我们心里很想报復。若是像当年犹大人一样有了报復的机会,我们更是跃跃欲试。但是,主耶穌教导我们,与仇敌爭战是用爱的武器:「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太五38-42)这一切变为可能,都是因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祂完全了律法,又从死里復活,赐下圣灵与信徒同在,使信徒有能力行善(罗八1-2)。所以,保罗也教导我们不要以恶报恶,反要以善胜恶(罗十二17、21)。

结论

末底改擬写的諭旨,是一道求和平的諭旨,但它只能求得一时的和平。今日以美国为首的六国与伊朗签的协议,恐怕也只能带来暂时的和平。惟有主耶穌是和平之君(赛九6),带给我们永远的和平!因为有了祂,我们才能做和平之子。耶穌说:「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五9,《圣经新译本》)。

[本文摘录自舒瑞允、沈有方合著:《现今的机会──以斯帖记十步释经研读》(美国:圣言资源中心,2015年3月),稍作修改]


先去乐园,后进天堂?

耶穌被钉十字架时,对身旁信主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43),有些人根据这节经文,主张基督徒死后先去乐园,待主再来,身体復活,才进入天堂。基督徒死后与主再来之间,的確有一个居间状態(intermediate state),但是细节如何,殊难掌握。本文尝试用《十步释经法》一书的解经原则,如上文下理、以经解经、比较经文、歷史背景、逻辑推理等,1 来查考这节经文和其他有关经文,以解释乐园、天堂和新天新地的关係。

「天堂」和「天」
和合本里「天堂」只出现了两次(来九24;彼前三22)。「天堂」的希腊文ouranos在其他的经文都译为「天」或「天上」。「天」的希伯来文shamayim的意思是「高」、「崇高」。希腊文ouranos的意思就是「围绕」、「在上的」(词的意义)。犹太人把「天」分为三层(天和天上的天,王上八27):
1. 第一层天——天空,就是围绕地球的大气层(创一7-8)。例如,「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创一20);
2. 第二层天——太空,属天体的领域。例如,「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並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诗八3),「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十九1);
3. 第三层天——神的居所。地上的圣殿只不过是祂的名的居所( 王上八27、29) ,「天」才是祂的居所。例如, 神被称为「那坐在天上的」(诗二4),耶和华说:「天是我的座位」( 赛六十六1) 。所以,犹太人常以「天」来代表神(路十五21)。(比较经文)
简单地说,天堂就是神的居所,犹太人的第三层天。但神是无所不在的,怎么会有居所呢?古德(Wayne Grudem)如此解释:「神为了赐福,在某些地方特別彰显祂的同在。所以天堂就是神彰显祂赐福的同在最丰满的地方。」2
天堂是一个实在的地方
有人说,天堂的意思主要是讲与神同在的状態,不要强调它是一个真实的地方。3 但是圣经清楚地说它是一个地方。我们可以比较彼前三22和徒七55-56:
• 耶穌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彼前三22)
• 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神的荣耀,又看见耶穌站在神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七55-56)
居间天堂:「乐园」
希腊文「乐园」( paradeisos) 一词原意就是指花园、公园、皇家花园,是从波斯文演变过来的。旧约的七十士译本也用同样的希腊字来翻译伊甸园(参创二8)。在新约中,「乐园」一字原文总共出现了三次(路二十三43;林后十二4;启二7)。(词的意义)
两约之间留下来的文献显示,第一世纪的犹太人认为乐园是义人死后的去处。4 因此,耶穌基督所讲的乐园(路二十三43)也有可能是指向犹太人所认为的义人死后之去处。耶穌知道自己在十字架上快要成就救恩,信祂的人因此称义,得以去乐园,因此跟强盗这样说。这是一个可能的解释。(歷史背景)
保罗描述他自己被提到「乐园」的经歷:「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隱祕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林后十二2-4)。保罗在同一段话里用「乐园」和「第三层天」来描述同一个经歷,所以乐园就是保罗所说的第三层天。我们已经说了,第三层天是神的居所,俗称天堂,因此乐园就是天堂。(上文下理、逻辑推理)
主耶穌对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意思就是这人要去天堂,和主耶穌同在。信徒死后立刻与主同在, 这也是保罗一再强调的。例如,「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五8),以及「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一23) 。乐园就是与主同在的地方, 信徒在那里与主交通(来十二23),祷告与敬拜(启六9-11,七9-10),有知觉地等候身体復活(帖前四16-17) 。因为是一个等候的地方, 比较精確地说, 乐园是居间天堂( Intermediate Heaven) 。5(比较经文)
永世天堂:新耶路撒冷城
新约第三处提到乐园是在启示录:「圣灵向眾教会所说的话……得胜的,我必將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二7)那强盗去的乐园,是信徒死后立刻可以去的地方,但启示录说的乐园是指信徒將来要去的地方。那么,这两处的乐园是指同一个地方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在於启二7提到的「生命树」在甚么地方。
「生命树」在圣经里第一次出现是在伊甸园里(创二9)。第二次就是在启示录里。6 启示录说生命树在神的乐园里(启二7),又说,新耶路撒冷圣城里有生命树(启二十二2)。所以有两种可能:其一,神的乐园就是新耶路撒冷;其二,神的乐园座落在新耶路撒冷城里。有学者认为「神的乐园」可能就是伊甸园重现在新耶路撒冷城里,好像城里的中央公园。7 若是第二种情况,按举隅法(synecdoche),就是以部分代表整体,神的乐园还是可以代表新耶路撒冷的。启示录说要到「生命树那里」(乐园)的条件,和进圣城的是一样的:「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启二十二14)。並且论到这福分,生命树和圣城也是一起的:「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刪去甚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刪去他的分」(启二十二19)。所以,启示录里神的乐园和新耶路撒冷似乎可以交换使用的。(比较经文、逻辑推理)
综上所述,启示录的乐园指將来的新耶路撒冷,与路加和保罗记载的乐园不一样。启示录又说,在新耶路撒冷城里有神和基督的宝座(启二十二3)。我们在上文已经说明天堂是神的居所,所以,启示录的乐园或新耶路撒冷城就是永世里的天堂。(逻辑推理)
那么, 新耶路撒冷在甚么地方呢? 是在「新天新地」8 里。圣经说:「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二十一1-2)圣经一再强调说新耶路撒冷城是从神那里、从天而降的(启三12,二十一10)。所以更精確地说,新耶路撒冷城是座落在「新地」上。在旧天旧地里,天堂(乐园)是在天上的;而在新天新地里,天堂(新耶路撒冷)是在地上的。(上文下理)
天地联合,神人同住
在新天新地里, 天堂从天上降到了「新地」上。这件事的意义, 约翰听见了。有大声音从神的宝座出来, 宣告说: 「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二十一3-4)从摩西的会幕(出二十九42-43),所罗门的圣殿, 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9( 约一14) , 圣灵的內住(林前三16),直到新耶路撒冷,可以看到神旨意的渐次启明(progressive evelation)。10「神的帐幕在人间」,这原来是神最终的旨意,就是天地联合, 神人同住。( 上文下理、以经解经)
结论:羡慕更美的家乡
这样说来, 「先去乐园, 后进天堂」这话若要成立,关键在於对乐园和天堂有更精確的定义。我们使用《十步释经法》的实义释经的原则解释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3节和相关经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先去乐园」的意思应该是首先信徒死后立刻去乐园(居间天堂),在那里等候主再来时身体復活;「后进天堂」的意思应该是天地更新后,新天新地显现(彼后三10-13),新耶路撒冷城从天而降,就是永世天堂,在那里我们永远与神同住。
信徒有这样的盼望,所以在地上应当把自己当作寄居的,作客旅的(彼前二11),像亚伯拉罕一样,「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来十一16),「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来十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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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 赖若瀚: 《十步释经法》( 美国: 圣言资源中心,2008)。
2 Wayne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Leicester: IVP, 1994), 1159.原句是:“Heaven is the place where God most fully makes known his presence to bless.”
3 Millard 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 1232, quoted by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1159, footnote 2.
4 Entry “Paradis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56), 2246.
5 Randy Alcorn, Heaven (Wheaton, IL: Tyndale, 2004), 51-56.
6 以西结书四十七章12节有类似生命树的描述,但没有用「生命树」一词。其他提到「生命树」的经文都是象徵性的(例如:箴十一30,十五4)。
7 Alcorn, Heaven, 56.
8 圣经里「新天新地」共出现四次(赛六十五17,六十六22;彼后三13;启二十一1)。新天或新地从来不单独出现。
9 约一14的「住」,原文是「搭帐幕」,是启二十一3的「帐幕」的动词。
10 陈终道:《怎样研读圣经》(台北:中信,1980),页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