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釋經講道的「三項兼顧」

常有人問筆者,怎樣才算得上是好的講道?按歸納筆者多年來教授釋經講道的經驗,一篇優質的講道,一般有「三項兼顧」和「五種特質」。在這裡先談談「三項兼顧」。

一. 天地兼容
「兼顧」就是不偏不倚,將各方面都照顧得周全。
釋經講道須同時注重「啟示」(revelation)與「應用」(relevance),就是傳道者是從神領受了屬天的信息,並將這信息帶進人間。因此好的講道必須是雙向的:講道者既深刻明白神的話語,亦善於運用人的言語,在兩個世界中間作溝通的橋樑。好的講道讓神與人之間有接觸與聯繫:既扎根於經文,也顧念到現實,將聖經的真理活潑地展現在人面前。
歐福德(Stephen F. Offord)指出:「離開現實的世界進入聖經中,或離開聖經的世界進入現實中,對我們的事奉都是致命的失敗。……傳道者需要熟悉我們的聖經,就好像家庭主婦熟悉她的針線,商人熟悉他的帳目,水手熟悉他的船隻。」1
斯托得則認為,講道者的責任就是「把這兩個世界的鴻溝畫出來,再將我們的講章放進去」,但我們卻往往只完成了一半的工夫。「就像畫了一條直線,從聖經世界的這一端,直直往上,形成筆直的線條,但始終無法落於彼岸。因為我們的講道太少接觸地面了,不能成為進到現代世界的橋樑。」。2
講道者不能顧此失彼,因為「傳道人的任務是忠實地將神的話翻譯為現代語言及現代思想,使它活現在這個世代。因此『為了要翻譯神的話,我們必須懂兩種語言;為了要讓它活在今世,我們必須了解兩個時代。』…… 基督徒溝通的模式不只是翻譯(將一種語言換為另一種語言),而是化身(從一個世界進入另一個世界)」。3
由此可見,傳道者必須一方面深入「讀經」,另一方面深刻「閱人」,把天上奧秘向世人作不同方式的闡述,免得所講的道雖合乎聖經,卻不合乎時代。
二. 情理兼備
講道要有情有理。講道過分偏向理性或偏向感性,效果都會大打折扣,若能情理兼備,絲絲入扣,在解經釋義的同時,也引述真實而富人情味的故事,便能更加有血有肉,打動人心。講道不能單從理性出發,也要洋溢著感情;不單對人的頭腦說話,亦要對人的心靈說話;不單只顧著教導別人,也要用生命感染別人。
若人生閱歷不足,又不願敞開自己,只常常停留在一己狹隘的想法之中,講道亦會褊狹固執而無趣。因為最好的講道不是在書房裡準備的,還要加入生命的經歷。林語堂說:「智者閱讀群書,亦閱歷人生。」最有力的講道,是在人生的掙扎與歷練中塑造的。
因此,講道者要追求西方人嚴謹的治學方式,同時保持東方人注重人情世故的文化底蘊,學習做一個情理兼備的後現代傳道人。神的話本來就有光有熱,能觸及人的頭腦與心靈。理想的講道要能深入淺出,不單向頭腦說話,也觸動人心的需要;有時甚至要帶有幽默感,從中引申出聖經的真理。
三. 全民兼得
講道必須顧及全會眾,不僅是年齡上的老與少,也包括屬靈情況的老與少。要能對慕道友說話,同時也適合聽道多年的信徒。要全民兼得,其中的要訣是講道要有內容、簡潔,也有針對性。淺顯而不欠缺內涵與心得,有深度卻容易明白與接受。忠於原文,解經卻深入淺出,容易使人明白及實踐,並有令人專注的吸引力。

附註
1. 歐福德 (Stephen F. Olford) :《釋經講道大綱》,第二集,參網址:
http://xy.chinafuyin.cn/Books/PI_Preach-Olford/b5/Vol2/00.htm。瀏覽於2013年8月21日。
2. 斯托得:《當代講道藝術》,魏啟源、劉良淑合譯(台北:校園,1987/2002),頁134。
3. 同上,頁142-143。
本文摘自賴若瀚牧師所著《食經講道——當代釋經講道手冊》,第叁部第一章(2014年1月,美國聖言資源中心出版)。


優質釋經講道的「五種特質」(P.R.I.C.E.)

優質講道的特質甚多,歸納起來可分為下列五項:合乎聖經 (Exegetical)——有道;條理分明 (Clear)——有理;引發興趣 (Interesting)——有趣;實際可用 (Relevant)——有用;觸動人心 (Passionate) ——有情。1
這五項特質可以從下到上,用五個英文字的首字母結合起來說明(acronym)= P.R.I.C.E.。PRICE 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一是好的講道是「無價之寶」;另一是好的講道要「付上代價」才能產生。

一. 合乎聖經——有道(Exegetical)
講道絕對不能離開聖經。好的講道扎根於聖經,且必須要有清楚的解經作為基礎。傳道人若為迎合會眾而只說些他們喜歡聽的話,卻不提聖經上的話,是十分可悲的。
1. 有道可傳
曾霖芳牧師在他的《講道學》一書開宗明義地說:「講道要講『道』……講道而沒有『道』好比什麼呢?正如泡茶,茶壺裡沒有放茶葉,倒出來的不是茶,而是白開水。」2今日講台一個嚴重的危機是很少講神的話語。有些人不懂得解經,但很會講故事來激動人心;但若缺少最重要的部分──神的話語,無論其他各方面講得再好,也沒有效用。
2. 獨具慧眼
傳道者老對神的話語要有心得、有亮光,必須下功夫讀出經文的真義,不能只說一些膚淺的、零碎的、人云亦云、老生常談的道理。聖經寫來已經兩千年,很多道理和信息都早已被人講過。但傳道人每次講的道,還可以是新鮮的,因為很多植根在聖經中的信息,可以用不同方式去發掘出真理來。而淺顯的基本教義,更可以用不同的切入點,產生許多新鮮的亮光。3
二. 條理分明 —— 有理(Clear)
講道最要緊是言之有物,條理清晰,讓人聽得懂、跟得上,知道重點是什麼。
1. 主題集中
講道有了主題和中心思想,還要注意思想之間要能彼此連貫,分段有層次及合一性,避免將一團團未經解開的思想丟給會眾。思路不清、語意不明的講道,不用多久便會令會眾迷失;時間一長,便會心生抗拒,更聽不進去。
2. 層次分明
若要講得清楚,必須思想縝密、合乎邏輯、層次分明。講道不單要合乎聖經的真理,也要讓人可以認同和跟從講者的思維邏輯。因此,講道者要先在腦海中有清晰的輪廓,列出條理分明的信息大綱,而每個層次,亦應配合整體講道的主題。
三. 引發興趣——有趣(Interesting)
教會中不是所有的會友都是靈命成熟的人,當中也有初信的,甚至仍帶有世俗氣味的。傳道者要吸引他們聆聽和吸收神的話,便得花點心思,引發聽者的興趣。
1. 有新鮮感
講道能讓人有新鮮感的秘訣,是經常從神話語的泉源中汲取活水,因為神的話語是活潑的(來四12)。預備信息時,講員必須經過吸收與演繹的過程,不能只是拾人牙慧。新鮮也可以是從不同的切入點和方式來表達要講的信息,譬如偶爾可以從如何應用來開始講述,再倒敍回去闡明經文的意思。
2. 選材豐富
傳道者要多作研究、多讀書,務求言之有物,這樣講述的信息才會豐富。講道時最好採用自己的經歷與見聞作例證,亦可多用故事和圖畫的方式去描述,讓神的話更能活潑生動地傳述,帶來指引我們在這時代中生活的亮光。
四. 實際可用 —— 有用(Relevant)
講道不能只停留在理論階段,乃要切合時代的實際需要,以實際的方案,幫助會眾將真理正確地運用在生活中。這才是兼具深度和廣度的講道,因為它體現出現代聽眾與經文之間的互動關係。
傳道人如果不深入了解現實社會,講台供應就會枯燥乏味,講道淪為空洞的屬靈高調,無法帶給信徒生命的改變與更新。好的講道有神的恩膏又能用恩膏塗抹別人;將聖經講活了,又使人活出聖經。那些重視應用的講道,往往能引人入勝,激發反省,並保留聖靈動工的空間。
五. 觸動人心——有情(Passionate)4
好的講道還有一個特點,是經常能觸動聽者的心靈,並要求會眾將生活作出調整。要做到這一點,講道者必須在感情上與會眾處於同一個頻道,不然,便容易流於只是在知識上傳遞信息,卻不能說服他們作出生命的改變。
1. 將心擺上
要觸摸人心靈的深處,講員的心就要先與會眾對話。不是死板的敘述,也不像學究只作訓詁考據式的講解,而是切實地投入生命。為什麼有些講道者經常流露感情,而有些則木訥呆板?這正是耶穌基督和文士不同之處。「文士型」的講道沒有熱誠、沒有感染力,甚至沒有生命,只因「盡責任」而上講台。但一篇由講道者擺上心靈的講章,帶著聖靈的能力,自然會發出生命的影響力,讓人產生共鳴。
2. 感染生命
成功的講道能觸摸人心,感染別人的生命;而且是講道者自己先受感動,而後才能感染別人。講員要具備生命的感染力,有賴更多親近神,被神觸動。講道的力量不在於講道者聲嘶力竭地宣講,乃是發自內心的自我催逼與聖靈同在的動力。偉大的講道是從偉大的心靈中孕育出來的,而偉大的心靈往往先經過了神的破碎,或是被人生的苦難與挫折鬆土後,再被重塑更新而來的。
結語
曾霖芳牧師這樣分辨好的講道與更好的講道:
「我把好講道分成兩大類,有的講得很好,有充分準備,聽衆也滿意,有好評。但另一類多了一樣,他們以整個生命去講,從心裡傾倒出來,是『心』的聲音,如活水江河湧流,使人生命復甦,心靈滋潤。
把整個人投入講道是完全不同的,是上好的,我稱它為傳道精神。你看,有人在講台上講道,你感到有浩然正氣,使人生敬畏之心。有人講道時洋溢著愛主之情,感人至深。有人傳講真理如燒著的火把,火熱的心隱約可現,聽衆有熱的感受。有傳道者講嚮往更美家鄉的訊息,會衆不覺神往。各種各樣的場合,傳道精神表露無遺,這是傳道者應當追求進入的境界。」5
總括而言,好的講道須同時具備五項特質:合乎聖經 (E)、條理分明 (C)、引發興趣 (I)、實際可用 (R)、觸動人心 (P)。如此才有條件成為一篇合乎主用、大有影響力的講道。
當然,講道者不可能一下子就全部精通,但必須讓自己朝著這些目標追求。講道的最高境界,筆者認為是能「觸動人心」;前面四項特質比較有路可循,最後一項則要刻意去經歷與揣摩,那是傳道者應一生追求的方向。

附註
1.除了這五項特質之外,優質講道當然仍要具備其他不同的特質,如明白會眾的需要、有先知觸角、親切真摯,與會眾互動、有生命感染力,高舉神 / 基督、流程順暢、讓人得到屬靈的提升等。不過,這些其他的特徵,大致上都可以納入所提出的五大項目中。
2.曾霖芳:《講道學》(香港:種籽出版社,1990年),頁12。
3.馬歇爾:《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使徒行傳》,蔣黃心湄譯(台北:校園,1987/2002),頁264-265。
4.在這裡列出的第五項特質,與亞里士多德在 Rhetoric 一書中倡導的,成功演講的三個主要部分的第三個特質「熱誠」(pathos) 相近。亞里士多德這本書可算是「說服學」的奠基石,所提出的重點可資借鏡:a. Logos —— 是道理的部分。傳道者當反省所講的是否有內涵,而道理是否合理、清楚、令人折服。b. Ethos —— 是品格的部分。傳道者當反省是否示人以信實的品格,又是否具良好的信任度及過去記錄與經歷等。c. Pathos —— 是熱誠的部分。傳道者當反省自己對所講的是否堅信不移,並熱誠地投入傳講。
5.曾霖芳:《講道學》(香港:種籽出版社,1990年),頁53-54。
本文摘自賴若瀚牧師所著《食經講道——當代釋經講道手冊》,第叁部第一章(2014年1月,美國聖言資源中心出版)


基督徒當如何追求美好的靈性?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十分複雜的時代。基督徒當如何在這世代中追求美好的靈性呢?

一. 現象與實質的平衡
雖然屬靈的現象與屬靈的實質是一體兩面,但兩者在基本的意義上是不同的。
在這個講求效率的世代中,我們常會陷在「現象主義」的網羅中,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正是我們的鑑戒。他們懂得獻祭,奉獻十分之一,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諸如:公義、憐憫、信實等屬靈美德,卻不去實行(太廿三23-24)。
在靈性追求的事上,切忌將屬靈的現象代替屬靈的實質;不能追求「沙漠」的經歷而忽略親近神;不要只強調聖靈的恩賜,而捨本逐末地忽略聖靈管治的生活。

二. 理論與實踐的平衡
基督徒的生活應有聖經扎實的理論基礎。耶穌曾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正是這個道理。
若是靈命的操練沒有聖經整體的信息作為基本的骨幹,就像人體缺少骨骼一般,站不起來。反過來說,只有死板的知識而沒有活潑的靈命,只不過一副骷髏骨頭,冷冰冰的,使人戰慄害怕。
因此,理論配合實踐的行動,才算是真實的信仰。正如雅各所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行為才得成全。」(雅二22)
三. 暫時性與長久性的平衡
屬靈的成長是一生要學習的功課,沒有捷徑可走。若是拔苖助長,只會欲速不達。
聖經常用樹木的成長作為基督徒靈命追求的比喻(參約十五1-8;腓一9-11;西一6),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成的。正與中國人所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正不謀而合。故此,所有只為著迎合潮流,講求氣氛或只注重外表的屬靈操練,必定不能持久。
求神使用今世代的每個信徒,將聖經的真理活用在每日的生活中,並且結果纍纍,使多人得福。


感恩與傳承

 十年了!我誠心感謝率領我們前行的神,祂的名稱作「我是我所是」(出三14),祂是過去、現在與將來都不改變的主。還記得十年前蒙王永信牧師的鼓勵與允准, 在「大使命中心」租用一個房間作為辦公室——「聖言」的事奉在2004年1月開始了。當時因為辦公室人丁單薄,我好像獨自挑着一個「十步釋經法」的牛肉麵擔,到處煮給人吃。當時的感動是希望有朝一日可以訓練更多的「師傅」,在不同地方開設「牛肉麵店」,並讓聖言的事工能找到接班人,生生不息地傳承下去。

感謝神為我們興起了一些弟兄姊妹,經過多年的訓練與栽培,他們成為煮牛肉麵的「廚師」(認證教師),在美國有十一位,在香港有兩位。我的夢想是人數能繼續增加,最後希望能有三個層次的「廚師」,分別在所屬教會、地區教會,及各地教會作教導與訓練的工作。
最近終於完成了「釋經講道法」一書,敬謹作為十週年感恩呈現的紀念禮物。書中採用許多與烹調相關的環節為貫穿全書的畫像,因此選定《食經講道》為書名。「食經」是一雙關詞,作動詞可解作傳道者要有道可傳,像聖經中先知以西結與使徒約翰分別將書卷吃下。作名詞則指「食譜」,是讓人在烹調時,無論構思、設計、選材、配料、步驟等,皆能有所參照遵循。
此書乃整理多年教導「釋經講道」的資料而得,藉此完成「聖言」第二道「招牌菜色」。若「十步釋經法」是「聖言」的「招牌牛肉麵」,那麼「釋經講道法」可以稱為「招牌牛腩河粉」,因為它基本上乃將「十步釋經法」的諸項釋經原理,加以演繹,並應用在講道事奉上。最近在北美、香港與亞洲等地,特別為傳道人設立了釋經講道的「售後服務」講座,盼望幫助講道的同道們在神學院畢業後,能在釋經講道上再次提升。
在感念神恩的同時,亦要由衷地感謝多年來不離不棄,不斷支持我們、協助我們成長的眾多顧問、董事、同工,以及所有的聖言之友。若不是你們圍繞在我們身旁,不住地給予鼓勵、提醒、勸誡、肯定,我們可能早就掉到「加利利海」裏去了。這絕不是言過其實,更不是一句客套話。
最後,我認同使徒約翰在回顧耶穌一生時說的:「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一16)「恩上加恩」這短語,可以翻譯為:「福氣接着福氣」(新國際譯本);但Wuest譯本的翻譯更加傳神:「用恩典交換恩典」。原文的前置詞有「交換」之意,指出當新的恩典來臨的時候,好像「長江後浪推前浪」一般,有「新恩推舊恩」、層出不窮的意思。
我祈求神用豐富的「新恩」來代替過去的「舊恩」,在未來的日子,源源不絕地臨到「聖言」,在「十步釋經法」與「釋經講道法」的推廣與傳承過程中,繼續與我們同在。


保羅在雅典所講的道有問題嗎?

qa保羅在雅典所講的道( 徒十七22-31),是犯了沒有傳揚基督救贖的錯誤嗎?
今年四、五月間帶領使徒腳蹤考察團,到了雅典的亞略巴古遺址。「亞略巴古」又稱「馬斯山」(Mars Hill),「亞略」是希臘文,「馬斯」是拉丁文,是希臘神話中的武神,「亞略巴古」位於雅典「衛城」(Acropolis)以西。古時,雅典法庭經常在這處審判罪犯,所審判的皆屬宗教和道德的案件。在保羅時代,它亦已成為一個將新意見彼此辯證交流的地方 (徒十七19)。

我們在「亞略巴古」同讀使徒行傳第十七章,回想保羅如何向雅典人傳講福音,心中欣賞保羅是一位深具智慧的傳道者。
然而,有人認為保羅在雅典的講道,是試圖用哲學的論證去引導人信主,其中沒有提述耶穌基督的代贖。後來,在哥林多前書他坦然承認自己的錯誤,立志從此以後,只傳耶穌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林前二2)。
美國三一神學院新約系教授卡森博士認為,上述的詮釋,嚴重誤解了保羅在亞略巴古的信息和路加記載此講章的用意,是把兩份不同文獻中的不同事件,在沒有證據支持二者之間有任何因果關係之下,就總結說保羅在雅典的傳道是失敗的,因此他決意照以前的老方式傳福音。(卡森著,余德林、郭秀娟合譯:《再思解經錯謬》,台北:校園,1998,頁175-176)
當然,這兩件事在地理上和時間上有先後關係(保羅的確從雅典下哥林多),但兩者之間卻沒有絲毫的因果關係。這是一種因果謬誤、隨意對號的解經方式。
這篇講章十分特別。其實,這些雅典人早知道保羅要傳講耶穌(參18節),但保羅運用的傳福音策略是先建立接觸點(23節)——從肯定他們對神的追求開始;然後引進對真神的認識(24-27節)——說明他們所追求要認識的神正是創造主;再引用例證(28節)——引述他們希臘之詩人所作的詩句為例證;並勸導悔改(29-31節)——指出他們要與創造主建立個人關係(29節),因着即將臨近的審判而悔改,且強調審判者正是從死裏復活的主耶穌(30-31節)。
這次傳福音的獨特是因為對象不同,所以進路有所不同。況且,保羅不是第一次這樣作。他在路司得也有類似的講論(參徒十四15-17):從創造主開始,說明祂是降雨並賜人飽足的神,然後,勸勉他們要離棄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的真神。這與他在會堂裏向猶太人傳福音的講論方式完全不一樣,那是從舊約神對亞伯拉罕的約言開始,到大衛,直貫穿舊約,證明耶穌是要來的彌賽亞。
保羅對雅典這些異教信仰的聽眾,就從「自然宗教」(羅一19-20,二14-16)的價值開始,是刻意採用的傳福音策略,正應驗他在哥林多前書九章22節所說:「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基督教是「洋教」嗎?

基督教是從外地傳入中國的宗教,但我們是炎黃子孫啊!身為中國人,為甚麼要相信「洋教」?
引子
基督教信仰給很多中國人的第一個印象是西方人的宗教,是一種「洋教」,其實不然。另一方面,中國人常常以為佛教等是中國人本身的宗教,其實也不然,佛教是從印度傳入的「外來宗教」,只不過它能深入民間,在中國人的歷史發展中,漸漸成了我們文化的一部分。

今日基督教信仰在東西方的華人社會中,也越來越普及,得到更多人接受和認同。根據近年中國大陸官方認可的教會所作的調查,國內基督教信徒已達二千多萬人。若加上一些非公開聚會中的信徒,肯定超過這數目了。若以一個十二億人口的國家來計算,二千多萬人不是少數,約達到人口的5%。
在香港、台灣和海外的華人中間,基督徒人數亦不少。在這一個世代,神要得著更多中國人!因為神的救恩是為普世的人預備的,中國人佔世界人口比例甚高,自然也有更多的人會歸向主了!
一.基督教是從中東發源的
基督教信仰並不是「西方人」的宗教,因為它的發源地是中東,並非在歐陸或美洲。耶穌與祂的門徒都不是藍眼睛、白皮膚的印歐裔民族,按聖經的記載,他們是閃族人,有較深色的皮膚和眼睛,跟中國人有相似之處。
若我們研究耶穌時代以色列人的風俗習慣,更會發現他們跟中國人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家族觀念極強,必須尊敬與順從長輩,要侍候長輩到他們離世為止,還有勤勞、精打細算等性格,也跟中國人接近。猶太民族的歷史飽經憂患,這也是炎黃子孫、中華民族所經歷到的悲情。
基督教的信仰在主耶穌復活升天後,是藉著使徒保羅第二次的傳道旅程,才逐漸傳到歐洲,在歐洲發展後再傳到美洲,再由歐美的宣教士帶進中國。這也是為甚麼我們會有一種錯覺,以為基督教是來自西方人的宗教。
二.佛教也是外來宗教
佛教源於印度,至於它在何時和怎樣傳入中國,則眾說紛紜。較廣為人知的說法是在漢朝,大約是西漢末年和東漢明帝之間。佛教傳入後,因為天時、地利與人和等因素,在中國生根,人們便慢慢忘記了它也是從外國傳入的宗教。佛教能在中國普及,有幾方面的因素。
A. 佛教傳入中國時,正值中國著力經營西域,因此在地域上、貿易上,後來也在宗教上跟印度有密切的往來,為佛教在中國廣傳而鋪路。
B. 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中國本土的思想正步入盛極而衰的低潮期;加上社會與政治的局面十分混亂,因此對外來的思想,不論宗教或哲學的思維,都以開放的心懷去接受。
C. 佛教傳入中國後,立刻受到皇親貴冑認同。當時,東漢皇帝信奉黃老之學及神仙方術,而佛教教理也被視為「清靜無為」,故可以與黃老之學相提並論。佛教雖然一時尚未普及,但魏晉南北朝時就逐漸推廣到民間。
D. 佛教紮根在中國的根本原因,是它經歷了一個本土化的過程,跟中國的道教慢慢地融合,成為一種民間宗教。
由此可見,若有人說基督教是洋教,那麼,佛教同樣是外面傳入的「舶來品」,只不過比基督教早一點而已。以基督教是「洋教」而加以排斥,就好像一聽到是洋貨就不買一樣執著了。我們應該存著客觀的態度來看信仰。近代中國在文化與教育等方面,以開放的態度接受了西方許多正面和積極的影響,才踏上現代化之路。但接受西方文化的同時,我們實在不能忽視其深刻的信仰根源。
三.神的救贖計劃是為普世的
基督教的信仰雖然發源於中東地帶,卻是為全人類而設的。
我們不知道為甚麼神要選擇以色列地和以色列民作祂最早的選民。這也許是因為巴勒斯坦是當時歐亞非三洲的樞紐地帶,所以神選擇這地方。神又選擇亞伯拉罕,使他成為萬國之父;更差遣耶穌道成肉身到世上來。基督因為道成肉身的緣故,必定要選擇一個民族;這樣的話,不論揀選哪個民族,都會產生厚此薄彼的問題。
每次我帶訪問團到聖地,都要先解答一個問題:「神為甚麼揀選猶太人?」神揀選猶太人,絕非因為他們比較聰明或比較會賺錢,乃是要他們成為萬國的祝福。神選擇亞伯拉罕及他的子孫,並不是要建立一個屬於某個地方、某個民族的宗教,乃是要透過他們,向人顯明神對全人類的心意。正如祂揀選亞伯蘭時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創十二1-3)如果你是亞伯蘭,聽到這裏必定會很高興。但請注意下面的一句:「你也要叫別人得福。」這裏的「萬族」正是巴別塔事件以後分散在各地的民族(創十章)。由此可見,神不是要設立一個只屬於某地方或某個民族的宗教,而是要把地上的「萬族」,都納入祂的救恩計劃。
當神用神蹟奇事把以色列人帶離埃及的時候,他們浩浩蕩蕩地來到西乃山腳下,神向摩西宣告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十九4-6)神揀選以色列人的同時,仍然沒有忘記「萬民」,因為全地都是屬於神的。「你們要歸我做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十九5-6)「聖潔的國民」是要潔淨自己分別為聖,「祭司的國度」就是把人帶到神面前,把神帶到人當中。以色列民要做祭司的國度,目的是把其他國度和民族帶到神面前,因此,以色列人的身分其實是「中保之國」,是幫助各國的人歸向神的媒介。
新約的記述就更清楚了:「神愛世人」(約三16);雖然「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神卻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提前二4-6),因而為人設立救恩。救恩是為了世上所有人而設的。
總括而言,基督教信仰雖然從一個地方、一個民族開始,它的本質卻是普世性的。基督教信仰雖然並非發源於中國,但救恩既是為世界上每一個民族而設的,當然也是為中國人而設的。


怎樣可以證明耶穌確實復活了?

引子
主耶穌在世生活的年代,沒有先進的傳媒科技,把祂的言行經歷拍攝下來,或把祂復活的事實,以現場報導的方式公開予公眾。但當時的使徒及許多在世的人,也親身見證祂的復活,見過祂顯現,目送祂升到天上,且聽見祂應許,有一天祂會再降臨人間,讓普世的人知曉。

耶穌基督的門徒留下了四卷福音書,詳細記述祂死而復活的事實。我們今日讀了福音書,也許仍會對這些記述存疑。那麼,我們可以嘗試用邏輯學上的「消去法」(Elimination Method),來推論一下耶穌基督復活的記述是否可信。
甚麼是「消去法」?先說一個小故事,會有助我們明白:
從前有一個屆齡服役的年輕人,被徵召去當兵,正好是最艱苦的兵種:海軍陸戰隊。年輕人憂心忡忡,茶飯不思。有一位智者看見他這副模樣,便試圖開導他。 智者說:「孩子啊,沒甚麼好擔心的。當海軍陸戰隊有兩個可能,一個是擔任內勤職務,另一個是擔任前線職務。如果所分到的是內勤職務,就沒甚麼好擔心的了!」
年輕人問道:「若是被分發到前線去呢?」
智者說:「那又有兩個可能,一個是專事站崗的衛兵,保證平安退伍;另一個是有出勤的任務,那就可能作戰負傷。如果是當站崗的衛兵,沒有甚麼好怕的!」
年輕人問:「那麼,若是遇上作戰負傷呢?」
智者回答說:「那還是有兩個可能,一個是受輕傷,被送回本島;另一個是受重傷。如果受了輕傷,可以醫好,又能回家休假,也不用擔心呀!」
年輕人問:「那麼,若是受了重傷,怎麼辦?」
智者回答說:「那還是有兩個可能,一個是醫治後復原,另一個是傷重不治。若是最後得以復原,有甚麼好擔心的呀!」
年輕人最恐懼的部分來了,他顫聲問:「那……若是遇上傷重不治,怎麼辦?」智者大笑說: 「若真是那樣,你人都死了,還擔甚麼心呢?」
一. 用消去法(Elimination Method)推論出耶穌基督確已復活
聖經記載耶穌基督死後第三天,一些婦女清早來到安葬耶穌的墳墓,卻發現墓門的大石被移開了,婦女看到墳墓裡面是空的,並沒有耶穌的屍體。用消去法的角度來推論,婦女們見到空的墳墓,背後有兩種可能:一個是耶穌並沒有復活,只不過屍體不見了,又或者祂當日並沒有真的死去。另一個可能是耶穌真的復活了,這樣一切問題就解決了。
如上面所說,如果耶穌並沒有復活,有兩個可能:一個是祂根本沒有死去,另一個是祂死了,卻是沒有復活。但祂沒有死去這個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因為按照聖經所說,當兵丁用刀刺耶稣的肋旁時,有血和水一同流出(約十九34),證明耶穌是因心臟破裂已死,且是已經死透了。當時的羅馬士兵處理十字架上的死囚,必須確定他已死去才能讓他的屍體被挪下來,如有差錯,他們會性命不保。
若是耶穌真的死了而沒有復活,又有兩個可能:一個是婦女們認錯墳墓,另一個是耶穌的屍體被人拿走了。婦女們認錯墳墓這說法很難成立,因為當婦女或門徒宣告空墳墓及耶穌復活的信息時,當權派可以拿出耶穌的屍體,駁斥婦女們的錯誤甚至將她們入罪。
若是耶穌屍體被人拿走,又有兩個可能:一是被仇敵拿走,另一是被門徒偷走。耶穌的敵人根本沒有理由要拿走屍體。而被門徒偷走的可能性,根本是近乎零。因為當時兵丁防衛森嚴,正是要防範門徒來偷屍,而當時的門徒都怕得要死,四處遁逃,哪有心情與動力去盜取屍首?最重要的論據是,耶穌的屍體若是被門徒偷去,又怎樣解釋他們後來的改變呢?事實上,十二使徒中除了猶大,其餘的人,在他們的餘生都不惜代價,甚至甘願付上生命來證明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
如上所說,用「消去法」的方式,便可以讓我們回到最早的立論:耶穌確實復活了!當然,要證明耶穌復活,不能只用消去法,我們還得提出正面的論據。
二. 耶穌復活的正面論據
A. 空墳與裹屍布的論據
按聖經記載,耶穌復活後,彼得和約翰進入空墳墓裏觀看,看見耶穌的裹屍布不是被人解開然後留下來的樣子,而是完全沒有被解開過的痕跡,像仍然包裹著一個人的樣子(約二十6-7),只是裹在裏面的耶穌,如金蟬脫殼般地離開了!門徒看見這種情景,就相信耶穌確實如婦女們所說的,復活了(約二十8)!
B. 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耶穌復活之後,聖經記述祂多次多方地向多人顯現。存疑者認為,這些顯現可能是門徒的幻覺引起。然而,如上述反對偷屍論所說,門徒根本沒有想過主耶穌會復活。而且,保羅指出,曾經見過這位復活的耶穌的,約有五百人,若然是「幻覺」,哪能一時間「傳染」到這麼多人呢?
C. 門徒全方位的改變
最強烈的證據,是門徒生命所產生的全方位轉變。耶穌的門徒中,除了約翰之外,其他都為主殉道而死。
值得注意的是,彼得由三次不認主到後來勇不可當,視死如歸;主的兄弟雅各,從反對的嘲諷者轉變為熱心的支持者;保羅的轉變更是出人意表,從積極逼迫耶穌的跟從者,一下子轉變為努力不懈地傳講耶穌的跟從者,自己反過來受到逼迫。
若耶穌只是一個死去的拉比,絕對無法解釋這些全面的轉變,可見除非耶穌確實復活了,絕不可能令門徒產生這麼大的改變。
D. 初期教會的快速發展
在耶穌死後不到二十年,初期教會已延伸至整個羅馬帝國的領域,有驚人的發展。這一方面是使徒行傳所記述,聖靈降臨後賜給門徒能力所帶來的結果,另一方面,門徒的能力是來自他們的信仰,而耶穌復活正是他們信仰的核心。
基於以上種種的證據,我們可以合理地下結論說:耶穌基督果真復活了!
總結
耶穌復活,是神話?是騙局?還是真有其事?古今中外曾有不少人竭力加以求證,當中最有名的是兩位英國的律師,他們認為自己既然受過律師方面的專業訓練,應該會找到蛛絲馬跡;於是他們嘗試從歷史、從不同文獻中蒐集各種資料,企圖證明耶穌沒有復活, 以為這便足以證明基督教是個假宗教,該被推翻。
他們花了很長時間,蒐集了眾多的文獻和相關的資料,並到耶路撒冷作過非常徹底的實地考察。他們原想寫一本證明耶穌復活是個騙局、基督教也是騙局的書,但後來他們寫成的書,卻是「一本寫不出來的書」,中文翻譯為《墳墓的秘密》。在書中,他們承認從所有蒐集到的資料,不單無法證明這是個騙局,反而得到豐富的證據,支持耶穌基督真是從死裏復活,他們二人也因而成了基督徒!
若耶穌基督沒有復活,正如保羅所說:「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3-14)


在至聖真道上「自我增值」

引言
西諺說:「大智討論思想,中智討論事情,下智討論人。」(“Great minds discuss ideas. Average minds discuss events. Small minds discuss people.”)在這個只注重感官滿足的年代,不少人不肯在思想上下工夫,生活隨流飄蕩,心思無法植根在穩當的根基上。不少人在人生的路上只求簡單便捷的答案,不願付代價尋求生命的真諦,無法辨別生命中的淤泥或瑰寶。

綜觀教會中,不少信徒同樣只滿足於表面的儀文、熱鬧的活動,沒有在「思想」的領域上加把勁。哥林多後書十章4-5節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今日教會所面對的屬靈爭戰,往往是思想領域裏的爭戰。我們必須在這方面攻破撒但的營壘,將人的心意奪回。教會若不守住「思想」這片城池,就會被異教之風吹動,飄來飄去。我們如何在「思想」的領域上站立得穩並打勝仗呢?關鍵是「在聖靈裏」和「在真道上」。
猶大書的作者勉勵信徒要在信仰上要竭力爭戰。這是指在思想上、信仰上、真道上的爭戰。猶大書的讀者,當時可能受到似是而非的道理迷惑,被引誘偏向不道德的生活。猶大為回應當時的處境和教會受到的衝擊,寫成這書信,鼓勵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穩,因為他們正活在一個越來越多人離經背道的末世中。我們也活在末世中,而且比昔日猶大書的讀者更接近末期。我們亦面對錯謬教義的威脅,並常受到罪惡的試探。因此,猶大書的信息對我們是適切不過的。
整卷猶大書的經文,是一個對稱的三明治結構。書信一開始,就要讀者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 (3-4節)。結束時,再次提醒他們要在真道上自建 (20節)。中間部分則集中描述假師傅的錯謬及他們將面臨的結局。
一. 要為真道打美仗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3節)
「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是指甚麼?這是指神特別的啟示,也就是透過使徒承傳下來的神話語的規模,是信仰的核心真理,後來被記載下來的聖經(參加一23;提前四1)。「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正是下文第17節所提及的「……使徒從前所說的話」,亦是下文20節所說的「至聖的真道」。提多書稱它為「共信之道」(多一4);彼得則描述它為「傳給他們的聖命」(彼後二21)。這「真道」,《新譯本》譯作「信仰」。
綜觀以上的經文,這「信仰」是基於神不變的啟示,不是由人自己「研發」出來的;也非出於人的喜好,而是根據神的永約和祂所啟示的真道。這信仰是「一次交付」聖徒的,因此是完備的,不須要再加添或修改甚麼,並且要代代相傳、生生不息地傳下去──從猶大書寫作的時候,延伸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直到主耶穌基督再來。
那麼,猶大書在這裏所講「為真道爭辯」是甚麼意思?為何要為此爭辯?原來,「爭辯」是一個複合詞(ἐπίαγωνίζεσθαι),在新約中僅出現過一次。它是希臘文中「爭戰 / 摔跤」(αγωνίζεσθαι)一詞,加上一介詞 (ἐπί),表明強調的意思。「爭戰/摔跤」意指須要努力和付代價,在戰場或運動場上爭勝。在教牧書信中,這詞譯為「打美好的仗」。猶大書在這裏所用的複合詞,加上了強調用語,是「盡心竭力為真道打美仗」的意思。
猶大書勸讀者要提防他們中間的假師傅,以及似是而非的教訓,並要竭盡心力去維護真道。猶大書描述的處境,跟今日的世代是極為相似。第一世紀的教會中間,有着許多假師傅,在信徒中間來往出入,所傳的卻是似是而非的假道理。這些假道理表面不易看出來,但從這些人的生命和他們的為害,便可以得知他們所傳的背離了真道,越過了神純淨話語的規模。猶大描述這些人是「偷着進來」的(4節),此語表明他們並非光明正大,而是偷偷摸摸的,與提摩太後書三章6節所說的相似:「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的,正是這等人。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
因此,當神的國擴展,當教會不斷成長的時候,仇敵也會工作,把稗子撒在田間。假師傅、假教訓也會偷偷進入教會中,以一些「新道理」的姿態來吸引人,淡化神純淨的真道。就像人偷偷進來把水放進酒槽裏,把酒稀釋了。假師傅也往往將虛假的信息摻雜在真理中,將神的真道淡化。這些淡化的伎倆包括:將絕對的看為相對;將客觀的看為主觀;將神意變為人意。
雖然教會的事工似乎仍然一切如常。但在不知不覺間,這些稀釋了的信息,或假道理的暗湧,便會在教會中流傳,滲透信徒的心靈,擄掠我們於無形。今日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社會福音等異端,是我們可以很清楚辨別出來的。但魔鬼在這個新世代亦製造了不少另類的異端,如: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它們在表面上看來不像是異端,有時甚至會讓人覺得是特別屬靈的,吸引不少熱心的信徒或慕道者,比明顯的異端更防不勝防。若信徒的聖經根基不深,對所信的真道掌握不夠透徹,便很容易受騙。「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
這些另類異端,它們有甚麼特徵或表現,如何影響教會呢?
(1) 在思想根源方面: 類近新紀元運動的思想或信息。它們糅合各大宗教主張的精華,就如禪宗的處世智慧、瑜珈呼吸法、心理學的自我催眠術、印度教的萬物一源觀、佛教的輪迴學說、基督教的個人價值觀等。這些教訓都與神在聖經中的啟示相違。
(2) 在所傳信息方面:在十字架的救恩以外,添加一些道理或經歷,畫蛇添足。近年有不少基督教會或教派,都會在傳講十字架的救贖之外,添加一些特別的啟示或道理,例如強調信徒要看見「異象」、作「異夢」,或動輒就說聽見「神的聲音」,另一方面則認為那些沒有聽見「聲音」的人都不屬靈……。這些都會擾亂信徒,使他們不再單單集中仰望十字架的救恩,漸漸以個人的屬靈經驗為信仰的焦點。
(3) 在事工發展方面: 今日的世代,神在許多地方興起福音運動,教會有蓬勃的發展,但在發展的同時,許多教會或同工也受到試探,追求事工的成就和果效,卻忽略了跟隨基督必須捨己和背負十字架的道理。這種成功神學的試探,令教會和信徒失去了在世上為鹽為光的使命。
面對魔鬼在這世代中,對教會及信徒所施行的種種詭計和攻擊。我們必須聽取猶大書中的勸勉,要辨別假道理、假教師的面貌,遠避異端思想的迷惑。而我們在教會中作領袖的,更不能抱着一種「兒戲」的心態,必須謹慎自守,為主所託付羊群而警醒,甚至不惜付代價,亦要維護信仰的正道。
二. 在真道上建立自己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20-21節)
在一個異端思想無孔不入的世代,若要避免走錯路,唯一的辦法是回到聖經去。而且,不要將個人的屬靈經歷絕對化,要用神的話語去判別某宗教的真偽;也不可用個人的主觀經歷為依歸,來確立神的「真理」,倒要以神的話語來審視個人的信仰經驗。
這裏的「真道」,跟第3節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是指信仰。那麼,我們怎樣能「在至聖的信仰上造就自己」呢?「造就」就是建立、建造的意思。而這裏所用的「自己」是複數的,因此猶大的意思其實是勉勵我們要憑着至聖的真道,彼此建立,互相扶持。要在至聖的真道上自建,那是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不單是一些客觀的核心真理與價值觀,更是要成為我們個人的、主觀的,內化了成為自己一部分的信仰與價值觀。我們怎樣能造就自己呢?
(1) 要看重神的話語,以它為信仰與人生的真正基礎,不要輕易被其他思想或哲理動搖。
(2) 要願意付上代價來明白神的話。學習和掌握怎樣全面而深入地鑽研神的話,領略神話語全備的信息。
(3) 要把所學習之客觀的真理變成主觀的屬靈經歷。一個真正深入認識神話語的人,自然會不斷實踐所領會的,並在他的生命中流露出來。
結論
若我們沒有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就不能分辨到底別人所說的是真是假。至聖的真道是我們信仰的根基,沒有它,一切都不能存立。作為主的門徒,我們不應單憑感覺來主導我們的人生,倒要把我們的人生建基在至聖的真道上,並要為堅守這全備的信仰而付上代價。
今日很多人都會藉進修、閱讀等而「自我增值」。在屬靈的事上,你又怎樣「自我增值」呢?


怎能相信基督教是真的呢?

我若沒有機會客觀地去研究或參加過其他的宗教,怎能一下子相信基督教是真的呢?
引子
有一些人會覺得,宗教信仰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礎,需要花些時間研究、了解,而且最好能參加不同宗教的聚會或活動,作過一些比較,才決定自己的信仰會較好。因此遲疑未決,未能真正信靠主耶穌。

一. 能真正客觀地研究與分析各個宗教嗎?
在現實中,沒有甚麼人能真正客觀地去研究分析眾多的宗教,然後才來決定是否相信其中一個。試想想,即或有人願意這樣作出研究,那麼多不同的宗教,需要付上多少時間與心力才能完成呢?可能窮此生也難以實現。即或你能讀一個比較宗教的博士學位,當你讀完之後,也未必能對不同宗教得到一個更清晰的圖畫,甚至可能還會感到更模糊、更混亂!
因為真正能幫助你人生的信仰,並不完全在乎頭腦上的認知、了解,更需要從心靈深處去經歷、體驗。怎樣才能從心靈深處去經歷、體驗到真正的信仰呢?這需要我們保持一個開放、謙恭的心靈。聖經告訴我們,人能認識真理,與那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相交,不在乎知識,而在乎祂的啟示和聖靈的光照與引導。沒有了這些,即或我們夜以繼日地鑽研聖經,研究不同宗教的義理,也未必能讀得明白。
回到最基本的問題,我們怎能知道哪一個信仰和哪位神是真的呢?誰是真正值得我們相信和倚靠的呢?
二. 要從整體的角度來衡量,然後作出抉擇
若有人堅持在認識不同宗教信仰之後才作出抉擇,就要對不同宗教的主旨及大方向有所理解。從整體的角度加以認識後,便可以做出決定了。
試想想,若然你希望找一位理想的配偶作為結婚的對象。你會否跑到世界各地,漁翁撒網般找很多不同的人作為「可能的對象」?你會否對不同的「可能對象」逐一作出研究與分析,經篩檢後才決定向哪一位求愛?我想這樣的話,到了齒髮皆落,臉上密布皺紋,可能還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又或到你能決定誰是最理想的配偶時,人家又嫌你太老了!
對基督教信仰的追尋,與其說是需要客觀地作出研究了解,不如說我們需要與那位真實的、永活的神相遇。這過程更像戀人尋找婚戀的對象,而不是大學教授在圖書館或實驗室裏,做深入而精闢的實驗或研究。試想想,我們是如何談婚論嫁的呢?我想一般人談戀愛、尋找婚姻的對象,不可能一開始就完全透徹地瞭解對方。也不會在初次見面之後,便千方百計找出一切關乎對方的「客觀資料」來作分析研究,由此便能確定對方是自己付託終生的最理想對象。
戀愛、婚姻,都是由兩個人的相遇開始,然後彼此交往,發現越來越願意向對方敞開心靈、揭示自己,也願意接受對方與自己同心同行,認識交往的日子久了,大家越來越明白對方的性格、為人,也就有信心向對方交付自己,終生厮守。
這個比方,可以說明我們基督徒歸向主的大致歷程。只是有一點不同的,就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我們所信的神,對人的慈愛與信實,永遠不會改變,不像人因為時間、環境、健康等變遷而會有所改變。
你若真的要相信耶穌基督,只要你清楚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知道基督教基本的信仰要點,便可以作出決定,不需要擔心「認識不足」、「了解不夠」、「未曾作出深入的鑽研」。因為當你真正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你的救主後,在你的餘生中,也可以不斷更深入地認識這位主,更深刻地研究聖經中的真理和基督教教義。到時你必定會發現,基督教信仰博大精深,聖經中的信息也奧妙無比,窮一生精力也無法完全認識透徹!
三. 為甚麼要選擇基督教的信仰?
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可以闡明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特點。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這句說話的意思,是說明耶穌基督就是道路──是通往神那裏去的唯一途徑。為甚麼祂可以帶我們到神那裏去呢?因為祂也是「真理」與「生命」,這兩點是「道路」的兩項演繹。
筆者選擇接受基督教信仰,主要有兩個理由:首先,耶穌既然是道路、真理、生命,這信仰是從神的啟示而來的信仰,並不是人憑著自己的理性和經驗去尋找得來的宗教。因為基督教信仰主張;是真神來尋找人!但那些假神,只是人心投射出來,甚至是編造出來的。真正的信仰是活的信仰,是神主動向人啟示並與人接觸的信仰;這樣的一位神,並非可以由人操控的,祂是真理的源頭與賜予者;這樣的一位神,才值得我們信靠與敬拜!
筆者接受基督教的第二個理由是,基督教信仰是一種活潑而有生命的信仰,這是建基於主耶穌基督勝過死亡,從死裏復活的事實。另一方面,我們所信的這位基督,真正有力量能改變人的生命。信靠基督的人,不是皈依一些教條或律則,而是有重生的生命,因而有力量勝過罪惡,不再在罪中活著,而有自由去為基督而活。
因為基督徒所相信的不是一位「教主」,乃是一位「救主」;耶穌基督是一位勝過死亡,從死亡中復活的救主,而不是一位已經死去兩千年的教主;因此那些相信祂的人,能因為信靠祂而得著新生命,脫離罪的捆綁。千千萬萬相信基督的人,也因為信靠祂,生命得以扭轉,得著一百八十度的改變!
因此,不一定要研究過所有的宗教,又參加過不同宗教的活動,才可以客觀地決定自己的信仰。你願若願意相信耶穌,只要知道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信息,願意踏出信心的第一步,就可以做決定。神必接納你成為祂的兒女。

 


我怎能確定聖經確實是神的啟示呢?

引子
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基礎性的問題。若我們無法肯定聖經是神無誤的啟示,而它的內容又百分之百是超越和真確的,我們所信的便是枉然,我們所傳的更是徒然。
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來探討聖經是否確實是神的啟示,可信可靠。

一. 人必須根據神的啟示去認識神
我們研究一種學問,通常可以採用客觀的、實證的方法,即透過觀察、歸納等方式來求證。這些方法,一般適用於研究事物的本質及其原理,但若用以研究人或人際的關係,甚或嘗試用以研究萬物的創造主,這些方法顯然不管用,或至少不夠用。
試想,一般來說,我們是透過甚麼方法或途徑去認識另一個人的呢?首先,從別人對他的描述,我們可以對一個人有初步的認識。若有機會直接觀察他的言行舉止,便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他。但這些方法都如瞎子摸象,只是對一個人片面的認識而已,絕不足夠。
比如說你要認識我,你可以問問我的兒女,我是一個怎樣的父親;問問我的妻子,我是怎樣的一個丈夫;問問我的同工、會友,我是一位怎樣的牧者;甚至可以透過讀我寫的書,聽我說的話和講的道來認識我;又或從旁觀察我的生活、工作與為人的實況;但這些仍不足以讓人真正了解我,或完全地認識我這個人。
你若真的要認識一個人,必須讓他親自告訴你「他是誰」。我們要根據一個人所講的話,他親自揭示自己內心的感受,才能了解他心中的想法。當然,有些時候,人會連自己是誰,心裏在想甚麼也不一定知道。但按一個人所講的話和表露的想法,或多或少能較深入認識他。
若一個人不主動地敞開心懷,讓你進入他的內心世界,你便很難真正了解他;同樣地,神若不主動向人啟示,人根本無法認識祂。換句話說,人若要認識神,必須遵照祂的啟示,接受祂告訴我們「祂是誰」,而不是把祂當作一種客觀的原理或個體來研究。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正是神主動向人啟示,是神先尋找人,我們才有機會認識祂、知道祂是誰,了解祂在人類歷史中曾經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倘若神刻意向人隱藏,不讓人了解祂,人便無從與這位神接觸。
二. 啟示真確與否,取決於啟示的根源
神對人所作的啟示有兩種:首先是普遍的啟示,是神透過祂創造的世界,以及存於人內心的道德律,來向人啟示祂自己。第二是特殊的啟示,是神藉著聖經的話語,以及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將自己的心意向人類顯明。在這裏,我們只是集中討論有關神透過祂的話語所作的啟示。
聖經直接宣稱,它就是從神而來的啟示。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6-17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有人認為,用聖經本身的話,來證明聖經的真確,是一種邏輯上的循環論證,不能被接納。這說法似乎有道理,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舉一個例子,我們若要證明一張鈔票是真鈔還是偽鈔,便必須從這張鈔票本身入手來驗證:例如檢查它是否印有發行國家或政府的印記。事實上,鑑證人員若不從這張鈔票本身入手,根本無法證明它的真偽。同樣地,要證明聖經是真確可靠的,必須從聖經本身的記述開始,讓聖經自己說話,這稱為內證。
聖經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就是神在人的心靈中、腦海裏所作的感動與引導,使人寫出神要他所寫、帶有啟示作用的話語,這就是聖經默示的本質和根源。
這默示的過程,也有人的積極參與在其中,就如寫作的人的學識、思維過程、經歷與背景,都會在字裏行間流露出來;唯一例外是人的罪性,因聖靈在整個默示的過程中,將人的罪性遮蓋了,使它不致影響聖經的真確性。因此,聖經的默示經得起考驗,是全然無誤的。當聖經的正典完成之後,默示的過程才告結束,神的啟示便達到了完備的階段。
三. 聖經是在聖靈默示下寫成,故真確無誤
除了內證之外,還有許多外證,足以證明聖經是真確和可靠的。事實上,聖經是一本經得起年代考驗的書,歷世歷代不少人對它提出嚴厲的質疑、又作出嚴謹的驗證,至今依然無人能推翻其真確性。聖經中有不少預言已清楚而十分仔細地應驗了:例如記述推羅城被毀的預言,後來在歷史中的確成為事實。又如但以理書中所記波斯、希臘與羅馬等國家的興衰,都是在它們還沒有出現在歷史舞台之前,早已被提說。關於耶穌一生的預言就更多了:例如祂的出生地點、出生時的一些細節,以及祂生平許多的事蹟,在舊約裏也早已由先知預告了。
為甚麼聖經中許多預言,都能夠在數百年甚至上千年之前,便準確地預告後來所發生的事呢?因為它是神感動人寫下來的說話,並不是出於人自己的智慧或思維而產生的作品。彼得後書一章21節說:「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聖經的信息能準確無誤,因它是人被聖靈感動(這並不是普通的、隨機的「靈感」)而說出神的話語。在默示的過程中,人是被動地受聖靈所感動和引導;又同時是主動地寫下神的話。因此,聖經的作者可以完全越過人有限的智慧和認知能力,寫下眾多的預言和屬天的信息。不過,我們也得留意,聖經並不是以「默寫」的方式來記述的,乃是神的靈感動人,透過人的思維、筆觸,同時越過他們的罪性和有限,把神的信息記錄下來。
有些人或會以為,一些現代科學的論據,足以推翻聖經的真確性。因為歷史上許多典籍,都能運用「以今修古」的原則,也就是說,人們可以運用現今的標準和發現,去修正或刪改昔日的著述和記錄。然而,聖經因為是源於神的默示,寫作的過程有聖靈的引導和保守,這原則完全派不上用場;不但如此,聖經反而常常是「以古證今」。時至今日,現代的歷史研究與考古學上發現,經常證實聖經記述的歷史性與真確性,以下便是一些「以古證今」的實例:
A. 米沙石碑──1868年,在約旦的Dhiban(約書亞記十三章9節譯作「底本」),發現了米沙石碑 (Mesha Stele ,或稱摩押石碑Moabite Stone),這石碑現存於法國羅浮宮博物館。這石碑的材料是黑玄武岩,面積是44吋長、 27吋寬,上面刻有34行摩押文字。雖然米沙石碑記述的戰爭,並非列王紀下第三章的那一場戰役,但碑文提及聖經中的人物與事蹟,例如亞哈的父親暗利和暗利王朝,以色列國和大衛的王朝,以及一些聖經的地名(底本與米底巴等),都與列王記下第一章及第三章所記的吻合。
B. 死海古卷--1948年在現今的昆蘭廢墟,發現了「死海古卷」,是西元前一百多年的文士,把舊約聖經抄寫下來的抄本;這些抄本的保存者,大概是因為逃難而把它們藏在昆蘭的多個山洞裏。這套古抄本,除了以斯帖記外,保存了現今舊約聖經中的每一卷書,足以證明聖經古卷的真確性。
美國考古學家奧爾布賴特(William F. Albright) 稱死海古卷的發現為「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卷籍發現」(The greatest manuscript discovery of all times.)。
「死海古卷」中,編號 4Q521那一卷,其中一處記述,對於耶穌基督論及其彌賽亞身分的一句話,有極大的肯定作用。當施洗約翰在監獄裏的時候,曾派人問及有關耶穌的身分,是否就是彌賽亞(太十一2-3);耶穌的回答,是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節;廿九章18節;卅五章5-6節等經文;但各處經文都沒有「死人復活」這一句話。然而在死海古卷 4Q521這一卷,當中的以賽亞書就有這句話。
古卷學者伊雲斯(Craig Evens)認為,這句話被放在有關彌賽亞的經文中,毫無疑問是要預告彌賽亞到來時所要作的事,其中一項是使死人復活(參 Lee Strobel, The Case For Christ, 第105-106頁)。舊約很多抄本的抄寫者,也許為不同的原因而略去了這句話,但死海古卷的發現告訴我們,當初先知因聖靈的感動,早已預告了彌賽亞在世時超乎尋常的工作!由此可見,聖經「以古證今」的超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