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對流淚的傳統看法是:「大丈夫流血不流淚。」又說:「男兒有淚不輕彈。」為甚麼我們有這樣的觀念呢?因為流淚常被認為是無能與懦弱的表現,尤其損害男人「強人」的形象。
一直以來,中華男子漢在人面前必須強忍眼淚,不隨便將內心的感情表露出來。這樣一代傳一代,父傳子,子傳孫,形成男兒不輕易流淚的傳統文化。
然而,這種文化是否合乎聖經?值得商榷。聖經中不少屬靈偉人都曾流過淚:約伯在神面前眼淚汪汪(伯十六20);耶利米被稱為「淚眼的先知」(耶九1、10、18,十四17;哀一16,三48)。耶穌基督是「憂患之子」,在世時至少三次流淚(約十一35;路十九41-44;來五7)!被公認為「鐵漢」的保羅亦曾多次落淚,並且不諱言將它們記錄下來(徒二十19、31)。
保羅一生效法耶穌(林前十一1;參帖前一6)──效法祂生命美善的特質,學習祂「剛柔相濟」的性情。最意想不到的是保羅在「流淚」的事上亦學效耶穌。
耶穌面對強權而堅定不屈,在死亡的陰影下仍不改面容。祂對當時腐敗的政客發出嚴峻的挑戰,卻看顧卑微而貧寒的人。耶穌的一生顯然為當時社會帶來改革;不但如此,祂同時將「流淚文化」帶進新的境界中。保羅在上述這幾項特質上都與主耶穌看齊,一點沒有落後。
讓我們從三方面探討保羅流淚所帶來的屬靈信息。
一. 不要多為自己流淚
看保羅的一生,可知他多次流淚,但他的淚是少為自己流的。
有一處經文似乎暗示他曾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而流淚。他說:「(我)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徒二十19)然而細讀之下,發現保羅的「眼中流淚」是接續上文「服事主,凡事謙卑」,而不是連於下文「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保羅因為事奉主而流淚,我相信這與下文第31節所述三年以來勸戒以弗所教會有關。
詩篇記述一些困苦人用眼淚向神傾訴心曲(詩六6-7,三十九12,四十二3-4,八十5)。詩人強調,這種眼淚神會裝在祂的皮袋裡(詩五十六8),表明神的接納。然而,我們得小心,這種眼淚有時是流於感懷身世,自怨自憐,或自我申訴。這類自我成分較多的眼淚,少流為佳。
保羅是一條少為自己流淚的硬漢,然而他的心腸一點也不硬。他多次的流淚,都是為主,為神的國度與事工,為所牧養的人而流的。
二. 常存一顆柔軟的心
導致流淚的一個主要因素,是由於有一顆柔軟的心。保羅在米利都對以弗所的長老說:「(我)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徒二十19),流淚與「謙卑」經常連在一起。只有心存謙卑、心腸柔軟的人,眼中才會出現淚水。
保羅不單流淚,更是經常流淚。他為以弗所教會「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徒二十31),勸戒他們各人;為哥林多教會「多多地流淚」(林後二4)。真沒想到這位大使徒保羅,他的淚管竟是這麼發達!
保羅是一位外強中柔的使徒,他外表堅強,裡面卻有一顆軟綿綿的心。他好像母親對孩子一般,充滿關切的愛。由於這份愛,隨之而來是關切的「眼淚」。保羅在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時,將這種慈母的心腸表露無遺:「(我們)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 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前二7-8)這份關切的愛是基於一份心底裡的記掛:盼望所愛的人得到最大的支持,能有最好的表現,並達成最好的結果。
然而,這份愛亦有它堅韌的一面。因為對所愛之人的關切,又恐怕他們遠離神的標準與心意,所以心裡極度迫切,含淚責備他們的過錯。
保羅至少寫過兩封信給哥林多教會。他在哥林多後書說:「我先前心裡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林後二4)保羅沒有因為哥林多教會充滿問題而放棄他們。反之,因他「格外地疼愛」他們,顧念他們,故此含淚寫信勸他們悔改並離棄惡道。這封「先前」的信看似是哥林多前書,但有學者認為那可能是介乎前書與後書之間的一封失落的書信。無論如何,保羅雖痛斥哥林多教會的罪惡,他那份用淚水洗滌的愛是無毋庸置疑的(參腓三18)。正是「愛之深,責之切」情懷的表現。
救世軍的創辦人卜威廉將軍曾被人問及如何可以有效傳福音。他說:「請嘗試用眼淚吧!」(try tears)是的!沒有關心人靈魂的眼淚,傳福音不會有深遠的功效。
請問:你事奉主是否到了一種不冷不熱的境地──心中對人的關切早已失去,對事工的熱誠早已冷卻,每天只是照章辦事,心靈麻木,一點感動都沒有?若是這樣,求神開通我們的淚管,讓它不再閉塞。
當然,若不是出於一顆柔軟與關切的心,眼淚是擠不出來的。因此,在求神賜下眼淚之前,先向祂求一顆熱切的心,好使我們不再用職業化的心態去事奉,不再冷漠,不再「不在乎」,不再將人的需要以個案形式去處理。
三. 建立分擔悲情的團隊
曾有人說:「笑,世界和你一起笑;但哭,你就得自己哭了!」這句話反映了這世界的冷酷,缺乏同情。只知道沾別人的歡樂,卻不懂分擔別人的憂傷。
因此,保羅勸勉弟兄姊妹不單「與喜樂的人要同樂」,也「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保羅是一位流淚的使徒,他不單自己流淚,也鼓勵弟兄姊妹要為別人流淚。這種悲情的分擔,有時比物質的分享來得更寶貴。正如一首詩歌的歌詞說:「分享的快樂加倍的多,分擔的重擔格外的輕。」
另外,這句話說明了基督徒「他向」的人生寫照。不是「為」(for)別人作甚麼事,乃是「與」(with)別人一起分享內心世界的喜悅,或分擔憂傷。
保羅在此強調教會要建立一個同甘共苦的團體,信徒須將自己的心敞開,與其他弟兄姊妹作心靈的交流。
要怎樣才可以建立這樣的團體呢?必須先有「同理心」(empathy)與「同情心」(sympathy)。「同理心」是心中清楚感到別人內心的掙扎與痛苦;「同情心」是進一步願意與別人分擔他們心中的感受。惟有具備這兩種心態,才可以促使我們為哀傷的人灑下同情之淚。
其實,坐在別人身旁與他一同落淚,這行動看似簡單,卻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事。有人稱之為「恩賜」,但我喜歡稱它為「靈感」(「靈裡的感動」,而不是指文學創作上的思路)。有些人因為沒有這種生命的感應力,即使看見別人痛苦也無動於衷。
求神醫治我們的「冷感症」與「冷眼症」,不要因為太忙碌或太現實,而忽略別人感情上的需要。我更求神使教會成為心靈的療傷處與療養所,讓更多受傷的人在那裡得到醫治。
結語
阿拉伯人有一則妙喻說:「天使的眼淚,落入了張殼賞月的牡蠣體內,變成了珍珠。」我們可以將這句話更改為:「信徒的眼淚,落入神的皮袋裡,變成了寶貝的珍藏。」
因此,身為華人基督徒應該超越我們文化的傳統,要強調:屬靈的大丈夫流血亦流淚!我們要為神國度的擴展,多流激動的淚;為別人的需要,多流關切的淚;為哀傷的人,多流同情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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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賜是聖靈憑著己意分給人的,還是人可以追求得來的呢?
聖經明示恩賜是來自三一 神:是父 神賜下(羅十二3);聖靈隨己意分給人(林前十二4、7、11);同時又是耶穌基督量給各人的(弗四7)。
「恩賜」是甚麼呢?衛力爾(Charles C. Ryrie)說得好:「恩賜是 神所賜事奉的能力」(”A God given ability to serve”)。由此定義可見,恩賜的來源是由 神所賜,性質是內在勝任工作的能力,目的是為了事奉。
有人試圖用「天賦」或「才幹」來表達「恩賜」(charisma)的意義,然而,「恩賜」最能表達這詞的原思 ,因為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6節所說:「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原文在「恩賜」之外另加「恩典」一詞。全句應繙譯為:「按恩典所賜予我們的恩賜。」
恩賜既是源於三一 神,就沒有人可以拿自己所擁有的恩賜誇口;也沒有人能剝奪 神在這方面的主權。各人當按所領受的恩賜,發揮不同的功用,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那麼,恩賜可以追求而得嗎?
恩賜是可以追求的。保羅在講述恩賜的配搭之後,鼓勵弟兄姊妹要切慕屬靈的恩賜(林前十四1),這是指作先知講道說的。另外,他在同一章裡勸導信徒「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十四12;註:「恩賜」一詞雖然在原文沒有出現,但按本章上下文的理解,和合本的譯文仍是可取的)。因此,只要心中渴慕,憑著信心求, 神必定按祂的心意賜予屬靈的恩賜。
有時候甚至可以請屬靈的長者(眾長老)按手祈禱,求 神將屬靈恩賜惠臨在我們身上(提前四14)。當然,這一切都必須配合神主權的帶領。意思是 神要給,就可以接受;不給,我們就得順服。
另一種追求的路向是「發掘」 神已經賜下的恩賜。每個信徒在信主初期,不一定能知道自己有甚麼恩賜。恩賜就像礦物一樣,是 神賜下蘊藏在每個信徒身上。有些人是一座金礦,予以發掘會得到金;有些人則是銀礦、銅礦、或煤礦不等;但無論如何,若是積極去發掘與發揮,有時甚至必須經過多方的嘗試,才能「出土」,兌現在生活與事奉中。
或問:恩賜這樣的發掘會受到限制嗎?
當然會!最大的限制是若聖靈沒有賜予,就不能被發掘出來。山中沒有金礦,無論怎樣挖,都不會有金子。但有一件事可以放心,只要肯挖,必定會有「寶物」出現。
除此以外,還有兩種的限制:是年齡上與心志上的限制。
在年輕的時候,一個人可有較多的時間去驗證與運用自己的恩賜,假以時日,必能純熟運用;但人過中年之後,會在時間上與心志上受到多方的限制,不能從心所欲。
因此,我的建議是:要發掘恩賜必須要愈早愈好。不要拖延至時日無多或力量不遞;那時,後悔將會太遲了。另外,在追求恩賜的同時,亦得注意靈命與品格的追求,因為內在的生命比事奉的能力更加重要(參林前十三1-3)
宣道年會與宣道
近年,華人教會普遍在「宣教」或「差傳」事工上有不少的學習與進展。從開始時對宣教異象的認識與認同,繼而在金錢上的資助,直至差派宣教士及成立差會等,都可以看見整個宣教運動在華人教會中已循序漸進,有形有體地存在,真是令人非常振奮!與這些發展緊密連在一起的,可算是每年一度的「宣道年會」 (或稱「差傳年會」) 了,它似乎是每個注重宣道事工的教會所不可缺少的一環;而且一旦開始了,就成為教會慣性的聚會。若籌備得當,它會有效地掀起全教會宣道事工的高潮。故此,宣道年會對帶動宣道工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一. 宣道教育
工作的推展是基於認識,正確的認識又必須從完備的教育而來,一年一度的宣道年會,是向信徒提供良好宣道教育的好機會。要有效推展宣道教育,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1.宣道年會中不可缺少的是宣道的信息。在年會中,神的僕人不單講解神對教會的心意,而且亦往往給會眾帶來屬靈的異象與挑戰。
2.通過研討會、宣教士報告、宣教問答等聚會,會眾可進一步對宣道事工有較深切的認識。
3.再加上宣道年刊的出版,更能讓會眾較全面地知道教會所資助的宣教士與宣道機構的近況。
4.除此以外,在年會中可鼓勵會眾閱讀有關宣教的書刊,增廣見聞,加重對宣教的負擔。而且,教會可提供跟進的聚會,讓會眾閱讀後彼此分享及討論。教會甚至可將美好的建議付諸行動。
5.在年會後,這項宣道教育可持續下去,如:在成人主日學開設有關宣教事工的科目,不斷報告宣教事工的近況等,這樣才不會使「宣道年會」成為一年一度的興奮劑而已。
二. 宣道認獻
每年的宣道年會中,都有一項程序──「信心認獻」。這項「認獻」是怎樣來的呢?它的意義和目的如下:
1.藉著認獻,使弟兄姊妹對資助未來一年的宣道事工作出信心的表示。「信心認獻」是每個信徒對神的信心承諾,而且這筆獻金仍未在自己的手上,它又是在十一奉獻以外的,因此稱為「信心認獻」。它不是出於勉強,不是礙於情面,乃是信徒對神愛心與奉獻的表現。
2.藉著信徒的「信心認獻」,教會宣道部在作財政預算上就能有較精密的決定,並且能有效地列出未來一年的工作計劃。
三. 宣道行動
宣道年會若只停留在教育與認獻,似乎還缺乏了甚麼似的;不錯,還須有所行動。因此,年會是鼓勵行動、發動參與的好機會。建議如下:
1.禱告的行動──為宣教士與宣教機構在前線的工作,為教會宣道部同工們恆常的事奉,為別人及自己在宣道事工的參與等,都是代禱的好項目。這項行動應是全年持續不斷的。
2.實際關心宣教士的工作 ──可由宣道部發動,鼓勵弟兄姊妹按時寫信關心在工場上的宣教士,體會他們的感受與需要。這樣,不單使我們為他們的代禱更真切,而且亦會使我們有分在他們的事奉中。
3.不消滅聖靈的呼召── 聖靈可能要藉著今次的年會,向你發出呼召,要你「全職」事奉祂。若是,請你千萬不要消滅或逃避這呼召,應將感動化為行動。
4.本地宣道事工的參與 ──「宣道行動」按狹義來說,是由宣教士與宣道機構去負責;但按廣義的瞭解,每個信徒也應參與。所不同者在於宣教士是被差派前往異地,全職事奉主,有時甚至在不同文化的人中傳福音;信徒則不然。信徒們雖然沒有宣教士獨特的蒙召與使命,但都領受了耶穌的大使命,因此人人都是祭司,都是福音的見證人,都應投入本地(即國內)宣道的事奉──即傳福音的事工。
5.短期宣道的訓練 ──如時間許可,弟兄姊妹可參與一些暑期宣教密集班,或差傳訓練,甚至可親自前往宣教士的工場,直接體會他們的工作與感受。
耶穌基督仍未回來的一天,宣道工作不容鬆懈。它須得眾弟兄姊妹在屬靈、經濟與行動上的支持,同心合意,群策群力,好完成耶穌基督的大使命。
遇見天災人禍忽然來臨的時候,基督徒當存甚麼樣的態度去面對?
中國的五一二大地震以及緬甸的風災引起了全球的迴響與關注,世界各國的人民,以及眾多的宗教、慈善機構都發起捐助運動。這些災難使許多人感到震驚與無奈。
對於基督徒來說,我們本能的反應是問:「神啊!為甚麼?」但心底裡又十分明白,從受造者的角度,是無法得到圓滿答案的。在這種矛盾的心情下,只好忍著悲痛,做該做並可做的事。
在遇見天災人禍的時候,基督徒當有甚麼樣的回應呢?我們可以從耶穌的教導與榜樣來學習其中三項:
一. 認定主權
有一次耶穌與門徒遇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約九1-2)
門徒想要知道苦難與不幸的背後,有甚麼特別的原因。當時的人有一種觀念,人犯罪之後會遭受神的刑罰與管教,甚至會禍延子孫。因此,當門徒看見這生來瞎眼的人,就發出如此問題,將自己的好奇心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耶穌指出門徒問錯了問題:「不是這人犯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罪。」意思是不必問誰是罪魁禍首,不一定有人犯罪才造成這樣的不幸,他的遭遇乃是要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
這些門徒拿別人的悲慘遭遇來作神學討論,正陷進一種無情的冷漠中。耶穌的答覆讓我們看到一個重點:「不要問為甚麼(Why)?乃要問神的作為如何彰顯(What)?」不要只作客觀的、頭腦上的分析;乃要主動察看神的作為。
在災難或不幸的事情發生時,最好不要問太多的「為甚麼?」因為這樣作只會消耗人的精力,並且轉進一個死胡同裡去,至終無法走出來。
葛理翰師母(Ruth Graham)的禱文藉得深思:
我將我眾多的「為甚麼」獻陳在您十架前,雙膝跪下,俯伏敬拜。
我腦海一片空白,心靈全無感覺。
但在敬拜裡我體會:只要認識您,我再不需要問:「為甚麼!」
雖然我們有太多的事情不能完全瞭解,但讓我們在災難中,仍持定積極的觀點,去察看一些人性美麗的片段以及信仰所帶來的力量。
二. 自我省察
另外一次耶穌在向群眾講道的時候,有人將一件新聞告訴祂。當時有些加利利人在獻祭時被殺,他們的血被彼拉多攙雜在祭物中獻祭(路十三1)。
相信在場的人或許會想:「這些人所遇見的不幸,必定是因為他們犯了罪,所以遭到神的刑罰!」他們亦期望耶穌能朝著這方向給予答覆。
然而,耶穌沒有按照人的期待回答;也沒有探討事件背後的可能動機;更沒有討論如何對付彼拉多的策略。祂先問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然後矯正他們的思想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2-3)
耶穌將這件新聞當作實物教材,讓聽眾不要將指頭指向別人,乃要指向自己,進而作出要悔改的自我反省。
耶穌接著講述第二件新聞,就是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耶穌的問題與結論都是一樣:「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4-5)
兩件新聞發生的地點不同:前者在加利利,後者在耶路撒冷。它們的性質亦相異:第一件是人禍,第二件是天災。
在災難中死去的人,不一定是因為他們罪惡滔天。耶穌要眾人思想人生是如何短促,生命可以在一剎那之間就結束。若是我今日就要離開世界,我能無悔於過去嗎?能坦然站在基督臺前嗎?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三. 同情扶助
當耶穌聽到祂所愛的拉撒路死去的時候,祂看見馬大與馬利亞哭,並看見與祂在一起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歎,然後哭了起來!(約十一35)
當遇見死亡忽然來臨,耶穌站在人子的地位與人同哭。雖然有解經者認為耶穌的眼淚摻雜著為猶太人的不信而哀慟,但相信耶穌這次所流的主要是同情的淚。
男兒有淚不輕彈,但相信只是未到傷心時!耶穌並不擔心會給人一種軟弱的形象,祂沒有掩蓋心裡對人類悲情的感觸。
當電視螢光幕上出現一幕又一幕的災難片段,死亡的數字不斷攀升的時候,試問又有誰可以無動於衷,不黯然落淚呢?流同情的淚故然是最自然、最基本的反應。然而,亦得將眼淚轉化成行動,藉著金錢的捐獻、實際的參與、以及代禱的支持等去援助災區的人。這才是真正效法人子耶穌在世上的榜樣。
基督教的宗派那麼多,它們之間又該怎樣區分?
無可否認,基督教的宗派實在多。根據一項統計,大小宗派的總數有二百多個。而且這些宗派再分成其他小派別,例如浸信會遠在一九七一年時,就早已有二十七種之多。
一. 宗派、異端與異教
要明白「宗派」(Denomination)的意義,必須明白它與「異端」以及「異教」之間的不同。
A. 「異教」包括一切宗教如佛教、道教、回教等。它們的教義與基督教信仰截然不同。
B. 「異端」包括一切掛著基督教旗號的派別如安息日會、耶和華見證會、摩門教等。它們的教義與基督教的信仰相近,卻在某些基本與核心的教義上有出入。
C. 「宗派」包括一切與基督教正統信仰有關的派別,如浸信會、長老會、宣道會、播道會、信義會和其他的獨立教會等。它們在核心教義上相同,但在禮儀、教會體制或信仰重點上有基本的差異。
對於前者(指「異教」)與後兩者(指「異端」與「宗派」)的分別,相信已十分明顯。然而有關「異端」與「宗派」的差異,不少人仍然不能劃清界線,原因是在對於「核心教義」的定義有不同的詮釋所致。
我們相信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包括:耶穌完全的人性、耶穌完全的神性、三一神論、聖經默示的無誤與絕對的權威、聖靈是有位格的神、因信稱義的救恩論、基督肉身的再來以及將來的天堂與地獄的存在等。對於以列一項或多項加以否認的教派,都可被稱爲「異端」。
二. 「宗派」的由來
毎個宗派的開始,都有其獨特的因素存在。大要言之,可歸納爲下列幾項主要的原因:
A. 對真理的重點有不同的詮譯
例如馬丁路德在改教時期因強調因信稱義之道,脫離羅馬天主教而設立路德會與信義會。而與路德同期的改教先鋒加爾文、慈運理與馬勒方朗等人,在瑞士地方設立改革宗教會,皆因對真理的看法不同所致。
B. 對信仰與禮儀有不同的強調
例如英國弟兄會(Plymouth Brethren)的開始,是由於一群基督徒對十九世紀的英國教會傳統崇拜的儀式缺乏生氣而深感不滿,進而自行組織祈禱交通聚會,強調信徒當追求屬靈生命以及「信徒皆祭司」的真理。
又如浸信會注重全身浸入水爲洗禮應有的模式,而且強調受浸的人必須要有信心(Believers’ baptism),浸禮才有實際意義,因此主張嬰孩不須用水施浸。
C. 對實際的需要有不同的感動 例如宣道會的創辦人宣信博士(當時是紐約長老會的牧師)看見紐約地區未信主者的需要而離開長老會設立宣道會,它基本的宗旨是一個注重宣教工作的宣教團體。
三. 「宗派」存在的價值
有人認爲「宗派」只是人意的結果,不單不屬靈,更是撒旦分裂基督身體的方法。因此有些人以「反宗派」為旗號另立門戶,在不知不覺間成為反宗派主義的「宗派」,與哥林多教會那些自稱是「屬基督的」一派的人(林前一12)並無二致。
我們不能否認在宗派成立的過程中可能會渗雜「人意」與「私心」的因素,然而我們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說所有「宗派」的存在都是邪惡的。其實如上文所述,許多宗派的產生都有它們的特別背景,而我們深信神容許「和而不同」的差異存在,在基督的身體裡發揮不同的效果,達成「合一卻多樣、不同又相同」的配搭。
「宗派」的存在同時亦有它的貢獻。查時傑在使者月刋(86年5月)中對此有獨特的分析,他認為宗派的存在「可滿足不同性向之信徒的需要,使信徒各得其所;而不同宗派所表現獨特的長處,把教義的某一部分能更清楚表彰出來,因此愈發覺得上帝的美意與其匠心獨運之處,充分顯出其高人一等的智慧,以致歸榮耀與祂。再者,各宗派有其優點,因此能帶給信徒許多學習與進歩的機會,諸如彼此尊重、謙卑,擴大屬靈方面的視野,也增加彼此觀摩檢討的機會,以致産生理性的宣教競賽,爲建立上帝的國度而齊心分頭努力。至於各宗派內中的優良傳統,教會組織與行政上因豐富經驗所累積起來應變的能力,也是一項不容忽視的寳貴資產。」
結論
由此可見,「宗派」的存在並無任何不妥善之處,信徒應當認清事實,明白它們不同的重點,不應抱徧激的態度;應當彼此接納,互相尊重。只要是持守純正信仰的宗派,都是神所悦納的。
多用讚嘆,少加質問
經驗告訴我們,夫婦之間互相讚悅是美滿婚姻不可缺少的一環。其實,比讚悅更高層次是「讚嘆」,用驚嘆的情懷來表達正面的信息,藉此加重語氣。
不少的婚姻關係在蜜月過後,特別是在第一個孩子出生之後,會進到一個瓶頸狀態。一切都靜如止水,歸於平淡,再沒有甚麼令人振奮的地方,有時甚至會靜得驚人呢!
其實,婚姻關係好像盆栽,必須由雙方刻意去培植與澆灌,不能讓它自生自滅。若是讓它自然發展,自滅的機會必然甚高!
夫婦相處之道,若經常找出對方值得讚悅的地方,在適當時候加上感嘆號,表達內心興奮雀躍的真情,是燃點愛火的良方。
在以前用電報傳遞信息的時代,打電報的人都想用最少的言詞來有效地傳達信息。有一次有人用「?」符號問及事情的進展;對方用「!」作回應,意思是「不能再好了!」只用驚嘆號來回應問號,不但深具創意,更是勝過萬語千言。這附號若變成今日常用的話,相等於「噢!」或「Wow!」等驚嘆詞。
雅歌書中經常出現良人與佳偶兩人彼此的讚嘆。
良人對佳偶說:「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NASB: “How beautiful you are, my darling! How beautiful you are!”)(一15)。用兩次「你甚美麗!」來表達,是強調與加重的語氣(參四1;六4);而且在句字前更加上:「看哪!」(希伯來文:hinneh,和合本沒有譯出),是良人對愛侶的欣賞,是由衷之言,情意甚深。書拉密女亦投桃報梨回應說:「我的良人哪,你甚美麗可愛!」(NASB: “How handsome you are, my beloved!”)(一16上)。
在雅歌書中充滿類似這樣驚嘆的句子,其中計有:四1、7;五16;六4-5;七1、6等。
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可以用這種方式向配偶互訴心聲。當然,每次講都必須出發自內心。如有作假,對方一下子就會發現。
例如當吃過妻子煮的美味佳餚之後,可以藉機會讚賞,說:「Wow!這一頓飯吃得真爽快!」有時候甚至可以請孩子們亦加入,說:「多謝媽咪煮飯,很好吃!」
又例如丈夫買了一件禮物給你,你可以找出他這次行動的正面特質,然後讚嘆說:「噢!好漂亮啊!(或用其他的合適的形容詞,如:好精緻、好可愛、好名貴…等)。
當然,人性的軟弱是經常看見負面多於正面。不少夫婦常用「質問」來取代「讚嘆」,難怪他們的關係經常停留在負面情緒中。
例如太太穿上一件新衣服,不要先說:「又買新衣服?你衣櫃裡不是還有很多嗎?」「又花了多少錢啊?」
曾一位太太向我抱怨,說她在丈夫生日當天,花了不少心思與勞力煮了一頓美味晚餐,而且在飯桌前擺放著給他的禮物,等丈夫回來。丈夫看見這樣的情況,第一句話說:「為甚麼要那麼破費呀?」第二句話說:「用了多少錢呢?」太太聽後為之氣結。
我相信那弟兄當時心中是甜甜的,但不知怎地口卻說出這些不太長進的話來。問題的癥結可能在於一直以沒有這種正面講話的訓練。
為甚麼不嘗試學習多用讚悅與讚嘆的話呢?當然,若是原生家庭沒有這種習慣,可以從基本做起;但若是可行,多用驚嘆的言詞會將你們的婚姻關係帶上更高的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