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

在男女相悅、相愛的過程中,經常會有「來電」或「擦出火花」的感覺,是熱烘烘的、使人感到溫暖的。雅歌書中形容真愛如同「電光」一般,而且是「火焰的電光」(可稱為「愛的火花」),具有強勁的威力。由此可見,真愛充滿動力與熱力,不會靜止,亦不是冰冷的。
「耶和華的烈焰」在希伯來原文是一個複合詞。前半部是「火焰」;後半部可用作為對「神」的簡稱,和合本繙為「耶和華的烈焰」。然而,按希伯來文的語法,後半部亦可具有加強語氣的功能,因此不少近代譯本(如 RSV; NRSV; NIV; TEV; 呂振中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等)都採用「強烈的火焰」的繙譯。和合本可能根據早年英文修訂本聖經(RV, 1901: “a most vehement of Jehovah”)而作出相類的繙譯。
當然,真愛必須源於神,正如使徒約翰說:「愛是從神來的 … 神就是愛。」(約壹四19)。人的愛情十分有限,而且非常短暫。人所擁有的愛往往參雜著「慾愛」的成份,當慾火攻心的時候,可有激情產生;但過後可能一點愛意都沒有。若要愛得持久,必須從愛的源頭 – 神那裡支取愛的力量。
或許有人會問:「在戀愛與結婚初期,雙方都感到愛情電光烈焰的激情,但這種震撼力為甚麼在婚後不久就消失於無形呢?」
這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去探討:
1. 在婚前或初婚之時,雙方沒有太多事情分心,是處於二人世界當中,故此多有時間去培養感情。然而,婚後因為有了孩子,或因其他事情將注意力分散,不能專注於配偶身上。
解決的辦法是將培育二人的感情訂為優先的次序,儘量騰出時間,尋找機會去與對方相處。
2. 要明白愛的進程:初戀是比較熱切的,是帶有激情的作用。然而這種愛熱得快,冷得亦快;來得迅速,去也迅速。在婚後一段時間,夫婦的愛漸趨成熟,成為一種溫純的,沉實的愛。雖然不像初愛那樣灼熱,但仍是溫暖可親的。有人用烈酒形容戀人的愛,但婚後就如同醇酒一般。
婚姻的關係可以用三種不同的電磁來形容:
1. 第一種是電磁滿有電力的婚姻:夫婦二人主動去愛對方,是熱力萬鈞的。他們之間不單有力量愛自己的配偶,更可以感染與幫助別人。
2. 第二種是電磁不太能發動的婚姻:夫婦的關係時好時壞,有時候甚至不能發動,需要別人來充電(jump start)。這種關係經常處於被動狀態,需要接受外來的幫助才能繼續往前行。
3. 第三種是電磁不能動的婚姻:夫婦之間一點電力都沒有,如同死寂的電磁一般。從人的角度看來,似乎是沒救的了,但若是全心倚靠主耶穌復活的大能,相信仍有死灰復燃的可能。
慕迪先生曾經研究耶穌的生平,看祂如何處理喪事禮拜。但他發現在四福音裡,每次耶穌基督遇到喪事的時候,那次的喪事都辦不成,因為祂每次都將死人復活。


愛如死之堅強f

猶太人的智慧語錄中有一則描述世上十二項堅硬的東西。先是石頭 (1),但鐵可以削石 (2);鐵遇火 (3) 會鎔解;火遇水 (4) 會熄滅;水被蒸發成氣 (5);氣被風 (6) 吹散;但風無法將人 (7) 吹走;然而人常為恐懼 (8) 所困;酒 (9) 能驅逐恐懼;睡眠 (10) 可以消除酒意;死亡 (11) 比睡眠更為持久;但是死亡也敵不過愛情 (12) 的力量。
其實,這段話主要的意思是用其他東西來襯托出最後一句:「死亡雖然堅強,卻無法勝過愛情的力量!」若是將兩者作出比較,愛情比死亡更為堅強。
唐佑之牧師對「愛如死之堅強」這句話有以下的解說:「死亡是無法掩飾的、無法逃避的,愛又好似墳墓那樣頑強,無可抗拒。」當死亡先生前來叩門的時候,沒有人可以逃避或抵禦,它的來臨是一項不能改變的事實。對於一個有愛心的人,沒有甚麼事物可以難阻他;他不軟弱、不懼怕、亦不後退。
既然愛情是堅強的,為甚麼今日許多的婚姻關係是那麼脆弱呢?為甚麼在有些擁有良好愛情基礎的婚姻,在時間的沖擊之下,最終面臨破裂呢?其中當然有眾多不同原因,但相信主要是忽略使真愛堅強的一項重要原素 – 委身(commitment)。
當一男一女在婚禮的聖壇前「互託終身」之後,婚姻就是一項神聖永恆的盟約。婚姻不單具有羅曼蒂克的浪漫,它同時是一項決志,決定一生一世去愛神所預備的配偶。愛情不是一種買賣,只以「利益」為出發點,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就會放棄不幹。婚姻亦不是一項遊戲,只满足自己的興趣與歡愉,但當厭倦的時候就說:「不玩了!」
真愛是彼此以身相許,在神面前立志從一而終,這樣的委身有多項的好處。首先它使雙方都有安全感,在穩定與互相信任的環境裡學習成長。其次是當遇見第三者要介入的時候,可以堅決說「不」,不須多作考慮。最後它可以培植責任感,不以「利益」或「個人喜好」來作評估是否要繼續愛對方的標準,因為對神的委身,所以願意承擔責任,面對困難。
在中國以前以男性主導的社會中,女姓在婚姻關係上是身處弱勢的,因此許多母親在女兒成長的過程中,不忘耳提面命她們在結婚時,必須要爭取一紙婚書,以作日後的保障。提防丈夫有外遇要鬧離婚時,可以爭取贍養費、子女的撫育權,以及部份的財產等。
其實一紙婚書又豈可確保婚姻的健全?只是在離異時可以得到一些補償罷了。能確保婚姻關係持久的,是彼此之間的發自於愛的委身。
不少人認為這種委身是失去自由,會被關在婚姻的牢獄中成為「囚犯」。然而要婚約堅固,又要自由毫無約束,真是魚與熊掌,二者不能兼得!
在歐洲(Netherlands)有一城鎮裡曾流行一種風俗。一對新婚夫婦會從房子的一道門進去,這道門就就被封閉不會再被使用,直到夫婦中有一人去世,他們會將死去配偶的身體從這道門運出來。
這是很好的實物教材,說明婚姻是恆久的,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改變的。


「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不能淹沒。」

雅歌書並非論述一對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女,只知憧景著羅曼蒂克的愛情。他們明白在婚愛的過程中,會有「眾水」與「大水」的困難與危艱。聖經學者 Hugh Thomas Kerr 指出:「雅歌書中的一對男女沒有對愛情作出不切實際的幻想;相反地,他們的愛是幾經艱苦、排除萬難才贏取得來的。」(Interpreter‘s Bible, Vol. V, 147)
神話小說的結論:「白馬王子與美麗公主從此樂也融融地過餘下的一生」不能應用於現實的生活裡。婚姻生活不會是風平浪靜,無災病、無苦痛的人間天堂。
在每個婚愛的關係裡,都必須乘坐幾艘不同的船:「友誼的船」(friendship)、「定情的船」(courtship),最後是「困難的船」(hardship)。
請問:當驚濤駭浪打擊著你們婚愛的小船時,你們是否仍能藉著同心的付出、堅毅的經營去同舟共濟、排難向前?濃情蜜意的愛固然是好,仍需要配合排難解困的愛。
有一次看報章的報導說,一對夫婦所乘坐的船在南中國海翻沈了,幾經艱苦,最後被獲救。記者後來訪問作丈夫的當時的心境。他說當時他既恐懼、又開心。恐懼:當然是因為怕沒有人會前來營救,又加上海中有鯊魚出沒,隨時都會沒命。那麼為甚麼會開心呢?因為他說他的妻子許久以來沒有這樣緊緊地擁抱著他。
真愛是排難的!不少時候在渡過難關之後,婚愛的關係會更上一層樓!因此,不要害怕或逃避困境的來臨,要在困境中用真愛的力量去勇闖。
有一首情歌這樣說:
我倆情如白雪,永遠不染塵,
謠傳常常是惡毒,不必心驚震,
你看見雲花飄時,我這裡雪落更深,
願望兩地情,更加信任,
原來真心愛未泯。寒梅仍能傲雪,你更加勝別人…
沒有人只希望得到一份三分鐘熱度的愛,每對夫婦都盼望能白頭偕老,婚愛經得起考驗。請問:你們夫婦能否「寒梅傲雪」?關鍵不單在於夫婦二人彼此的付出,這只是平面的愛;更在乎能否靠 神的恩典,支取真愛的力量,切實遵守在聖壇前所立的誓約。


「嫉恨如陰間之殘忍」f

以前看這節經文有點不理解:在一本描述真摯愛情的一卷書中,竟然會出現「嫉恨」、「陰間」與「殘忍」等似乎是負面的字眼?為甚麼呢?
其實,「嫉恨」一詞在這裡是採正面的意義,並非用來形容反面的情緒。神曾被描述為「嫉妒」的神(出廿5:「忌邪」與「嫉妒」同);祂的名是「忌邪者」(出卅四14);並且祂的靈是「戀愛以至嫉妒」的靈(雅四5)。意思是神對人的愛具有強烈的佔有性,在這種立約的關係中,絕對不容讓有別的神明從中介入。
夫婦之間同樣是一種立約的關係,它要求的是全人投入的愛。這種愛不能與第三者分享。因此,在夫婦關係中有時會產生某程度的「醋意」,這是絕對正常的。因此當配偶問你說:「昨晚到那裡去了?」你當然可以認為她/他在追問你的行蹤,不給你自由。然而從這句話可以知道兩件事:她/他昨晚正想念著你;而且他重視你們二人之間的關係。
這種嫉恨的愛如同「陰間之殘忍」,表明它是「固執」與「不能隨便」;新國際譯本譯為「不妥協」(unyielding)。這句話的意思是:真愛對所愛的人具備一種專注、從一而終與忠貞到底的特質。
從這項特質會引發出一個相關的問題:「男女之間可能有純友情(或說柏拉圖式的愛情 [platonic love])存在嗎?
從客觀的理念上來說,我相信是可能的!不過友情與愛情之間的界線很難劃分。因此與異性交往要特別小心,特別是已婚的人。因為真愛的佔有性特別強烈,就是你真的用「柏拉圖式的友情」與異性交往,會讓你的配偶感受到很大的威脅。而且當你的定力不夠,又愛到濃時,將會產生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千萬不要在懸崖邊跳舞,紙難包火啊!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

書拉密女知道「真愛」是無價之寶。若不是出於真摯的愛,就是良人採用銀彈政策,將家財萬貫都給她,亦無法得到她的心。
這節經文按原文的意思,可帶有諷剌性的語調:「若有人用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取愛情,他所得到的只是:被藐視(contempt)。」意思是若有人試圖用財寶 – 甚至是家中所有的財寶來換取愛情的話,所換得的來的只是「被藐視」。這種行動根本是一種侮蔑,將神聖與高尚的愛情與無法與之相比的金錢放在一起。
請問:真愛值多少錢?
這樣的問題是問錯了!因為愛情不可以放在市場上,不可以拍賣,亦無法被任何物質所收購。
有人以為金錢萬能,其實有許多東西是金錢買不到的:
• 金錢可以買舒適床鋪,卻不能買安枕無憂。
• 金錢可以買名貴手錶,卻不能買時光倒流。
• 金錢可以買學位文憑,卻不能買聰明智慧。
• 金錢可以買各類保險,卻不能買內心平安。
• 金錢可以買山珍海味,卻不能買胃口食慾。
• 金錢可以買物質享樂,卻不能買心靈健康。
• 金錢可以買高樓華廈,卻不能買家庭美滿。
• 金錢可以買一紙婚書,卻不能買真摯愛情。
「真愛」不能被掛上銀碼,正如救恩不能用金錢去衡量一般。但這不是說真愛不值錢(cheap),只能說它是無價之寶(priceless)。
杏林子劉俠有一個禱告:「主!我不敢祈求你賜我大量的財富。但求你賜下豐富的愛。有形的物質隨時得到隨時失去,唯有愛,是我們生命永不磨損的珍寶。」在我們婚姻以及人際關係中,亦可以作出下面應用的祈禱:
「主啊!求您讓我…
活在功利的社會中,愛心仍保持單純,不沾染世上的銅臭;
在施予的時候,不斤斤計較是否會得到回鐀;
注意力集中在別人的「前途」,而不是自己的「錢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