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之旅後記

自從我丈夫退休之後,他很喜歡出外旅行。當然看風景是吸引,但他最大的樂趣似乎是旅行之前的資料搜集。我每次旅行後都感受到神的恩典,特別是在體能上進步了(因為曾經有腦腫瘤,手術後身體狀況)

 

翌日週六上午,我突然覺得左眼視力有變,看到很多黑㸃及曲線般物體在游動,心中不安。但知道神的同在,無論在家或出外都在祂的看顧之下。 前天得到眼科醫師診斷的報告,知道沒有眼膜脫落,只有俗稱「飛蚊症」問題,只要耐心等候就會好轉。我順便和眼科醫師談及丈夫在醫院急症室求診的經歷:他得到很快的診治,連X-ray 都在一小時內完成,可算是少見的。 我説這是神聽我們及多人的禱告(上週五晩我們原定參加Gideon Bible society的聚會,因去了醫院而不能赴會,事後知道負責的弟兄即場代禱)。眼科醫師竟然附和說,這是人所説的祈禱的大能(the power of prayer)。當時我沒有機會問她的信仰,希望她心有感受。神藉此增加了我的信心及勇氣,以後在任何時候,在任何人當中,我都願意見證祂在我身上的恩典大能!今天是週四,丈夫雖然現在還有些少咳嗽,但已退燒,藥物已起作用,相信日內他可以完全康復。

今次教會歷史之旅,除了看到各處風景、認識宗教改革歷史外,心中亦感受良多。多謝各位牧師、師母的服侍,神必奬賞!區牧師的博學,實在是好榜樣,鼓勵我們要繼續多學習。與曾牧師師母的接觸相處,讓我感受到他們的牧者之心。

旅程結束,回加拿大之後就開始再讀使徙行傳,看到二千年前的使徒為主而受迫害;而在五百年前的新教徒以至現在的信徒,為主而受迫害的事並無斷絕。更難過的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因為對教義的解讀不同,以致意見不合或所採取之方式有別,至終彼此對立,例如在蘇黎世河畔聽到的事蹟:慈運理與重洗派信徒衝突,造成殺戮和逼迫。因為我自己是參加浸信會的,想到若當時身在現場,不知會如何應對。這事叫我更加反省自己與教會弟兄姊妹的相處,務要善待他們。求主幫助我能用衪的心去愛,用祂的眼去看,因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是衪的聖徒,祂眼中的瞳人,至寶至貴。


獻心給主

時間過得真快,還記得在二零零四年三月28日「聖言資源中心」舉行成立感恩奉獻崇拜,短短三年四個多月,神透過「聖言」成就了很多事工!
當日在成立的聚會中,我提出支持「聖言資源中心」的原因。我說今天教會一個很基本的問題,是怎能叫信徒有興趣追求主的話、明白主的話、遵行主的話,因而生發生命的改變?我相信「聖言資源中心」能幫助眾教會在這項重要事工上。我當時用了十六個字的賀詞:「推廣聖言,色香味全,堅立主民,信望愛行!」

身為董事,每季到會與賴若瀚牧師開會,每次都看到神的作為。他的工作報告每次都讓我感受到神的同在:參加講座的人愈來愈多,購買資源的人愈來愈多,我們得到的支持也愈來愈多!
今天實在萬分高興能出席「聖言」的新辦公室奉獻禮。相信每一位到會的同工和弟兄姊妹都關心這事工。我願意用列王記上八章54-61節的經文與大家勉勵。
當所羅門王完成建殿工程,他就招聚以色列百姓,舉行獻殿典禮。當日他帶領百姓作了很長的禱告。他「在耶和華的壇前屈膝跪著」,皇帝也要跪下,因為 神是至大的。「禱告已畢,就起來站著,大聲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這祝福其實是一個短講:一方面求 神賜福給百姓,另一方面講出得福的秘訣。這祝福有一個中心,在第58節給我們說明:「使我們的心歸向他」(”May He turn our hearts to him”)。希伯來人認為心不單講到肉身的心,乃指全人。因此第58節可譯為:「使我們的全人歸向你」,意思是「使我們作個完全奉獻的人」。人一切的態度言行建基於內心,我們又當把怎樣的心獻給 神呢?
一. 獻上感恩稱頌的心
雖然歷時七年之久,花費很多錢財,建成了這個高大輝煌的殿宇,所羅門王並沒有因此而自高。他明白若非 神給他一位敬虔的父親,預備這麼多的材料;若非 神給他智慧治國,使國家太平;若非 神賜他健康能與 神同工,並使官員與國民都支持他,工程必不能完成。
他在王上八章56節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照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祂的民以色列人。凡藉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所羅門內心充滿感恩,因他明白一件事,其實 神根本不需要住在聖殿中。他祈禱時明確知道:「 神果真住在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聖殿得以建立不是為 神居往,乃是 神賜給人的福份,叫人能到 神面前親近 神、讚美 神、高舉 神與經歷 神的同在與賜福,因此所羅門向 神發出全心的稱頌和讚美。
今天世人的問題是甚麼呢?人以為自己很能幹,憑人的努力可以成就一切。但若非 神給空氣、陽光、雨水,所種也不會有任何收成!
神把這新的辦公室賜給「聖言」,不是因為我們本領高,乃是因 祂的賜福,印證 祂的同在,確定 祂的心意,要藉著「聖言」實現 祂的計劃。讓我們知道一切從主而來,從心中首先發出感恩與稱頌。
二. 獻上真誠順服的心
所羅門接著說:「使我們的心歸向祂,遵行祂的道,謹守祂吩咐我們列祖的誡命、律例、典章。」(王上八58)另外又說:「所以你們當向耶和華我們的 神存誠實的心,遵行 祂的律例,謹守祂的誡命,至終如今日一樣。」(王上八61)所羅門王告訴百姓當向 神獻上真誠順服的心。
曾有一小孩在家裡走來走去,父親叫他坐下,他不願聽從!父親責備他,要他坐下,孩子只得勉強坐下,但口中卻不服氣說:「我外面坐下,心裡仍是站著的!」大概這位父親教兒子的方法有商榷之處,以致惹兒子的氣,得不到真正的順服。天父是用慈繩愛索牽引我們,我們若不肯聽從,真是背逆的兒女。
神要求我們守甚麼樣的誡命呢?馬鞍峰教會的華理克牧師從聖經中最大的誡命(太22:35-40)與基督的大使命(太28:18-20)總結出「標竿人生」的五大目標。這是以 神為中心的人生:「一切都是為了 神」。在我所牧養的北約華人浸信會,我們用「生命建造路程」來提醒及鼓勵弟兄姊妹,要追求用 神的目標而生活,成為以目標為導向的門徒。明白這進程並不困難,困難在於是否能每天作真誠順命的門徒。
在「貓狗神學大不同」一書中,作者指出世上有兩種基督徒。「狗神學」的基督徒的人生觀是:「你供養我、你照顧我、你愛我,你必定是 神」。「貓神學」的基督徒的人生觀是:「你供養我、你照顧我、你愛我、我必定是神」。「貓神學」的基督徒處處以自我為中心,只要 神聽他們的話,誰知這樣更使他們的生命枯萎、貧乏、毫無意義及影響力。「狗神學」的基督徒卻以 神為中心,深願為 神而活,生命就能興旺、豐盛、滿有意義和影響力。「貓神學」影響人的禱告,只為自己的安全、舒適和享受,對神的話只是選擇性應用,導致一種完全自私的生活形態。「狗神學」卻以順服 神旨為重,完全為 神的榮耀而活。甚願我們今天把一顆真誠順服的心獻給主,這是「聖言」存在的宗旨,也是這世代的基督徒所必須具備的心態。
三. 獻上胸懷普世的心
所羅門在禱告中最後說: 「使地上的萬民都知道惟獨耶和華是 神,並無別神。」(王上 八60)他鼓勵百姓獻上一顆胸懷普世的心,因這是 神賜福他們的主要目的。他在這之前曾說:「主耶和華阿,你將他們從地上的萬民中分別出來,作你的產業,是照你領我們列祖出埃及的時候,藉你僕人摩西所應許的話。」(王上八53)這節經文提醒百姓 神把他們分別出來的目的是要作祭司的國度與聖潔的國民,作為 神與萬民之間的中保人,叫 神的名被高舉,萬民因而得福。
今天華人如同當時的以色列民一樣,散居全球,這是得著萬民的最佳橋樑。耶魯大學全球化研究中心最近報告,中國移民已經遍佈全世界超過150個國家,這是 神給中國人負起普世差傳使命的契機。
神興起「聖言」最終使命是甚麼呢?我相信是裝備及激勵普世華人教會眾信徒明白 神的話語以及遵行 神的話語,去完成拯救萬民的使命。
「急聘:胸懷普世的基督徒」(“Wanted: World Christians” by Herbert Kane, 1986)一書中提及「胸懷普世的基督徒」有下列特點:

  • 認定神是全人類的神
  • 承認基督為主
  • 認定教會的普世性
  • 承認差傳事工的優先性
  • 對全世界福音遍傳有深切的負擔
  • 積極地參與國內和國外的宣教事工

這些特點都是一個實踐聖言的人當具備的特點。我相信「聖言資源中心」對裝備華人教會達成這使命能有極大的貢獻。果真如此,「聖言資源中心」未來的路向是甚麼呢?我們要走向「全球化」!願神使用這中心,叫有華人教會的地方都能有「聖言」的事工,有華人的地區都有「聖言」去裝備門徒使萬民得福。我們要透過電腦網絡裝備信徒,要透過教會中的小組、主日學、一對一的門訓,幫助人實踐主的話。
結論
今天當我們為「聖言資源中心」新辦公室落成感恩時,願我們一同獻上感恩稱頌、真誠順服以及胸懷普世的心!願主透過「聖言」,叫祂的大名在普世華人教會中最高舉,大得榮耀。


從十步釋經到小組查經(上)

一. 引言

成功的小組查經必須有好的材料。坊間有很多查經的材料,網路上也有不少,但是一般教會的小組使用時,往往發現一些困難。例如,問題太簡單,無法引起興趣,或是問題太難,無法回答,因為這些材料是通用的,不是按使用者的需要設計的。 並且,有些材料的目的是旨在明白經文,應用問題似乎顯得隨機,沒有經過設計。還有些材料問題出得很好,但問題與問題之間顯得鬆散,不一定有一個主題,以致組員查完以後,很容易忘記。
筆者近日與一批弟兄姊妹一同學習編寫小組查經材料。我們的起點是十步釋經。一段經文經過十步釋經的處理,基本上我們已經收集了小組查經所需要的資料,包括問題和答案。但是從十步釋經轉換成小組查經材料,其中還要經過一些考量和設計。第一件事就是決定查經的主題; 其次是設計問題。因為內容是根據十步釋經,問題與問題之間圍繞着一個主題,查經就不會顯得鬆散,討論也比較不易偏離聖經。

 

二. 查經主題
查經的主題類似釋經講道的主題。十步釋經的「經文主題」是歷史性的(第七步),小組查經的主題是超時空的,它是從十步釋經的第八步「應用原則」來的。有時應用原則可以直接使用,有時應用原則可能包含一個以上的教訓,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作為查經主題。選擇的因素可以包括:
*按組員的需要,必須是組員所關心的;
*在有限的時間內可以完成討論的;
*有些教訓須要牽涉太多本段經文以外的經文,應當避免。可以留給專題式查經。

茲以路得記一章1-7節為例: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個兒子。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子。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
他們。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以筆者做的十步釋經為例,1 第七步得到的「經文主題」是:「拿俄米隨丈夫離開應許之地而遭神管教,決定歸回。」經過歷史文化因素的化解,第八步得到的「應用原則」是:「屬神的兒女做了不合神心意的決定,蒙神管教,應該及時悔改。」這個應用原則包括了:做決定、明白神的心意、苦難、神的管教、悔改等教訓。按以上所列因素,可選其中一項作為合適個別小組的查經主題。例如小組慕道友較多,或查經時間只有三十分鐘,那麼討論「明白神的心意」可能不大合適。以下討論的例子,我們假設有四十五分鐘查經,選擇以「人生的決定」作為主題。

三. 問題設計
有了查經主題,確立了目標,問題的設計就須要帶領組員走向主題。問題之好壞在於它能否引導組員找到重點或主題。

问题.jpg

問題的設計是反向操作。先想想你要甚麼答案,然後設計一個問題來引導組員的思路。「答案從組員口中說出來,帶領者就成功了。」
一般小組查經多是按歸納法。使用的問題不外以下四類:

释经_到查经.jpg

破冰題和應用題的設計,我們在下期再討論。本文討論如何從十步釋經萃取小組查經的觀察題和解釋題。
觀察題要從十步釋經的第一、二步取材。 例如,從「人物」的標籤,我們可以問「經文中有哪些人物?」,接着從「親友的關係」的標籤,我們可以問「他們之間有甚麼關係?」,再從「情況」的標籤,我們可以問:「他們各做了甚麽決定?」觀察題的目的,就如十步釋經的貼標籤,就是讓組員仔細閱讀經文並熟悉經文內容,並不牽涉到解釋。觀察題比較容易回答,放在解釋題之前,可以讓每個組員(無論對聖經是否熟悉)都能參與,增進小組動力。一個常見的錯誤是將第四步的定義性問題當作觀察題,例如「士師時代有何特徵?」「摩押在甚麼地方?」等。
解釋題可以直接引用第四步「勤發問題」所列出的問題, 按本次查經主題來選擇小組研經的問題。再以路得記一章1-7節為例,筆者所著《投靠在耶和華的翅膀下》對這幾節經文提出二十個問題, 但是它們不全都與本次的查經主題「人生的決定」有關,所以我就從其中選擇了兩題:
1. 以利米勒決定移民摩押,有哪些可能的因素?
2. 拿俄米為甚麼決定回歸?從她的決定如何看出她的信心?
但是從以利米勒的決定到拿俄米的決定,間隔有十幾年,其中拿俄米所經歷的,影響了她後來的決定。所以須要加一題觀察題:「拿俄米受了哪些苦?」接着我們追問:「你認為她最大的苦難是哪一件?」追問的目的為要讓組員注意到以利米勒家族面臨絕後的危機,進而帶出作者寫全卷書的目的,就是拿俄米如何得到一位後裔,為以利米勒家留名。這一題前半是觀察,後半是解釋,所以是混合題。
十步釋經使用歸納法,着重邏輯和結構,第四步所得來的問題偏於理性。但後現代的人注重感受,最好能加一些感性問題,使組員更能進入聖經人物的心靈世界。例如,我們可以問:「假想你是拿俄米,你心中會有甚麼感受?」但是不能全都用感性問題,因為不能達到明白作者原意的目的。

四. 小結
綜上所述,我們按查經主題「人生的決定」,設計了五題觀察和解釋問題:
1. 這 裏 有 哪 幾 個 人 物 ? 他 們 各 做 了 甚 麽決定?
2. *以利米勒決定移民摩押,有哪些可能的因素?
3. *拿俄米受了哪些苦?你認為她最大的苦難是哪一件?
4. 假想你是拿俄米,你心中會有甚麼感受?
5. *拿俄米為甚麼決定回歸?從她的決定如何看出她的信心?
根據經驗,小組若在十人以下,小組長掌握時間,目標導向,這五題可以在二十分鐘完成討論。若是破冰用掉五分鐘,剩下二十分鐘,可以用來回答應用題。但有的小組可能時間不夠,我們建議至少討論有*的三題。這樣,我們仍然可以將查經主題「人生的決定」帶出來。
(下期續)

附註
1 舒瑞允:《投靠在耶和華的翅膀下—路得記十步釋經研讀》(美國:聖言,2013),頁35。
2 徐武豪:《工欲善其事—如何準備小組查經》(加拿大:恩福協會,2010),頁63,頁121。
3 葛道寧:《讀經樂:如何讀聖經和查考聖經(8講)》[網上視頻];取自海外校園橄欖社區網頁(ocochome.info/小組建造/培訓課程/bgs /gdn-8/);
瀏覽於2019年11月3日。
4 賴若瀚:〈如何將觀察資料轉化成觀察問題〉,《聖言通訊》第十期,2009年2月,頁5。
5 賴若瀚:〈如何提出解釋性問題〉,《聖言通訊》第十一期, 2009年8月,頁5。
6 舒瑞允:《投靠在耶和華的翅膀下》,頁15-33。


人生旅程中的萬應良方

——羅馬書八章28節賞析

賴若瀚牧師(聖言會長)

引言

在人生的路途中,所遇見的問題複雜繁多,我們都會很希望找到一服萬應良方,可以對應不同的處境,釋除心中的痛苦、疑慮。但世上是否真有這樣的「萬靈丹」呢?

原來,在屬靈上確實有一服這樣的「萬靈丹」,它已有兩千年歷史,而且藥效十足,屢試不爽。這服「萬靈丹」無論在甚麼時候、甚麼場合都可以派上用場。它記載在聖經羅馬書八章28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從這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一項認定、一個定數與一個變數。

一.一項認定:我們當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

這節經文的上文是第26節:「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當中有一個「不曉得」,而第28節開始時,則有一個「曉得」作呼應。意思就是:我們本不曉得如何在禱告中尋求神的旨意,是聖靈照着神的心意代替我們尋求(26節下)。而我們曉得,神的旨意會藉着「萬事互相效力」而成全(28節)。

A. 萬事互相效力

「效力」的原文sun-ergeo 是一個複合詞,英文字synergy從它而出。這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合起來是「一同工作」或「相互工作」的意思,和合本譯為「互相效力」,譯得甚佳。這詞在新約聖經裏還出現了四次,語意比較清晰的有兩處:

·可十六20:「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着,證實所傳的

道。」門徒到處傳福音,復活的主和他們「同工」,有合作配搭的意思。

·雅二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有相輔相成的意思。

B.「萬事」是指甚麼事的呢?

根據經文的下文35-36節,「萬事」應該是指人生種種苦難與困厄而說的。因為第八章結束時,提及眾多的人生困厄: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用今日的話來說,就如:生離死別、疾病纏擾、期許落空、壓力超標、兒女背逆等……。

雖然這些都是負面的經歷,但若有一些正面的事跟它互動,在神的計劃裏仍可能發揮出美好的果效。正如一幅美麗的圖畫,當中要有不同的色彩才會悅目;一首名曲也要配以各種音符與樂韻,才能成為動聽的樂章;一部機器得有不同形狀的齒輪和樞紐,才能發揮和運作得順暢。若是將各種顏色、音符或齒輪分拆開來,它們只是一些零散的事物,不會有效用或美感,但當它們在一位大師的設計下,調合起來,就能發揮完美調和的效果。

C. 是誰使萬事互相效力?

這句話的主詞可以有三種說法:神、聖靈或萬事本身。按文理來看,「萬事」可以是主詞,如同和合本的翻譯。但問題是「萬事」本身不能主動互相配合。若按神學上的推論,最可取的,是以「聖靈」(上文所討論)或是以「神」(下文所討論)為主詞。然而,第28節似乎已脫離了聖靈的討論,進入了以神為主導的段落;若是這樣,雖然「神」沒有出現在本節上半節經文中,但應該是祂在背後使「萬事互相效力」的1;故可翻譯為「萬事被『互相效力』」,或乾脆加上「神」字,譯作「神使萬事互相效力」。

因此,在基督徒的字典裏,沒有「偶然」或「幸運」這兩個詞。整個創造以及我們的生命,都是在神統管一切的照顧之下。生命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神的愛所關心的對象。信徒可以認定,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能互相配合,目的是預備我們進入下面的兩件事。而這兩件事,當中一個是定數,一個是變數。

在數學方程式中,「定數」(constant)是不變的、是穩定的。「變數」(variable)是可以變的。而且「變數」的出現會影響「定數」,它的改變,亦會影響整個程式的結論。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定數」是神已經定下的原則,而「變數」是人的狀態、人的參與。若人的狀態配合得宜,神所預備的原則就會暢順地成就或成全。

二. 一個定數: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

我們已經說過,事件單獨存在,不見得有甚麼好處,但多項事情放在一起,調合起來就會產生益處。神可以使壞事變成好事,將好事變為美事,最終的目的是為人帶來益處。

A.「禍福二元論」

世上不少人都相信「禍福二元論」,意思是將「福」與「禍」作出鮮明的區分。若是升職加薪,是福;若是被解僱,是禍。若是兒女孝順聽話,是福;若是兒女頑梗悖逆,是禍。

或問:「基督徒會遇到倒楣事嗎?」當然會!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只要是立志敬虔度日的人,也會受到逼迫。(提後三12)就像約伯,雖是義人,是敬畏神的人,但在短短幾天之內,他就失去了財產、兒女與健康。在走到絕境時,連他的太太也不再支持他,叫他「棄掉神,死了吧!」(伯二9)。然而,這時他仍堅守信念,回應妻子:「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伯二10)約伯顯然是採取二元論的進路來看「苦難」,將人生的際遇劃分為「苦」與「樂」、「福」與「禍」等。但是保羅卻有另一套人生哲學,他是用整全論來看苦難,因此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都可以為人帶來「益處」。

B.「禍福整全論」

再問:「基督徒會遇到倒楣事,是否會變成倒楣人?」不會!只要不讓「倒楣事」進入你的生命中,那麼,你就不會感到自己是「倒楣人」了。因此,基督徒不應說:「我今天真倒楣!」因為從整全的角度來看,不管壞事、惡事、意外事,抑或好事、美事、風光事,都有神美意的安排,都是能互相效力的「萬事」。

C.「得益處」是得甚麼益處?

這「益處」是不是指世上的財富、名譽、學問或健康呢?我們或許容易用功利主義的心態來理

解「益處」二字。例如無災病痛苦、住在高級住宅區、享受奢華生活、經常能外遊度假,就是神賜福

的明證。但對於一個因車禍而終生殘廢的人,對於一位罹患癌症的年輕父親,對於一名剛到宣教工場

就被殺的宣教士……又如何呢?他們得到甚麼「益處」呢?

若是將「益處」看成只是順境或物質上的擁有,那是一種錯誤的混淆。我十分同意穆爾(Douglas Moo)對這節經文的解釋與應用。他說,我們不能用這節經文(羅八28)來安慰一個失去工作的人,說神會給他一份更好的工作;又或對一個失戀的人保證,神會給他一位更好的對象。2

保羅在第八章結束時,說明義人與愛神的人在人生路上同樣會經歷災難、痛苦、逼迫、傷害等。然而,神在祂永恆的計劃裏,在祂全知的旨意裏,祂所應許的「益處」更為深遠。這「益處」是甚麼,必須從下文第29節去找答案。

第29節說:「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當中「因為」一詞,是連於上文第28節;故此「益處」的意思,顯然是屬靈而不是屬物質的,是心靈而不是外表的,是「效法祂兒子的模樣」。原來,神是要藉着發生在我們身上的「萬事」,使屬祂的兒女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在當中,得益處是「定數」,是方程式中不變的。下面要講的則是一個「變數」。「變數」是可改變的;若是「變數」改變了,連「定數」亦會受影響。

三. 一個變數: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但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得益處」,關鍵在於我們是怎樣的人。這關鍵正是個「變數」,它決定並限制了「得益處」的資格。

有一個真實的例子:一位教會的長老,一次在公司和同事因一件小事起了一些衝突。爭論之間,越講越大聲,最後不歡而散。當他正為此感到後悔和懊惱時,腦海中突然記起「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節經文。於是他問自己:「這件事是不是萬事中的一件事?」答案是「是」。「這事是不是神所允許的?」答案是「是」。「目的是不是要叫我得益處?」答案也是「是」。「得甚麼益處呢?」「是讓屬靈生命更像耶穌基督。」想到這裏,他便得到一個結論:「我為何不為這件事而感謝神、讚美神呢?」他在感恩讚美後回到公司,向那位同事道歉。對方的態度亦因此而改變,結果雙方和好如初,事情亦得着解決。

A.「愛神的人」是指甚麼人?

這處經文似乎提及兩種人,其一是「愛神的人」,其二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但「就是」(28節下)一詞表明二者是同義的,因此「愛神的人」與「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都是指同一種人,只不過用不同的切入點來形容而已。這些人是在恩典中被「選召」,因信成為神的兒女、與神建立生命之關係的人。而這裏「愛神的人」與下文「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39節)遙遙呼應。

B. 進入「凡事謝恩」的境界

羅馬書八章28節可以與「凡事謝恩」(帖前五18上)放在一起來理解。「凡事謝恩」是保羅向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所發的命令。但我們真的能凡事謝恩嗎?要進到「凡事謝恩」的境界,不能從現實生活的表層去看,必須從神的角度,以更全面的視野來看。這樣一來,感恩的對象是神本身而不再是環境。因為從人的角度,只會注意神在人順境時所賜的恩典,而忽略了神會使萬事都互相效力的真理。

結語

戴德生說:「同工同心,使工作進步;同工不同心,使靈性進步。」基督徒若遇見不如意的人、事、物,必須要相信:無論何事,都會互相效力。無論何事,都會帶來益處。但問題在於:我們是不是愛神的人,是否深信神會將一切的事配合在一起,使我們更被塑造成為祂兒子的模樣?

附註

鮑會園:《羅馬書》,上冊,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

道,1996),頁269-270。

Douglas Moo, Romans,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00), 277-278.


真的一個義人也沒有嗎?

根據羅馬書三章10節,世界上一個義人也沒有,但為甚麼聖經上,從舊約到新約,有許多人被稱為義人呢?
faq-a讓我們先看有關的經文:「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根據這節經文,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但在聖經裏面我們看到,除了耶穌是當然的義人之外,的確有很多人被直接或間將地稱為義人,譬如亞伯(太二十三35)、挪亞(創六9)、約伯(伯一1)、亞伯拉罕(創十五6)、羅得(彼後二7)、妓女喇合(雅二25)、但以理(結十四20)、馬利亞的丈夫約瑟(太一19)、施洗約翰(可六20)、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夫婦(路一5-6)、百夫長哥尼流(徒十22)等等。那麼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所說的,又當如何去解釋,如何協調呢?
首先,我們要界定一下甚麼人可被稱為「義人」。「義人」應該就是有義的人。「義」就是指人與神有一個正確的關係。人只有滿足了神的要求,他與神的關係才是正確。在舊約裏,行律法就是神的具體要求。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所講的「義人」,應該是指靠律法而稱義的人。這樣的義人一個也沒有。這裏就出現三個須探討的問題:第一,我們怎麼知道,保羅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呢?第二,就算保羅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那麼在以上所舉的諸多義人的例子中,難道沒有一個符合靠行律法稱義的嗎?第三,保羅所說的「就如經上所記」,引的是哪節經文呢?
讓我們逐一來探討:
第一, 我們怎麼知道,保羅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呢?
這要從羅馬書三章10節的上下文來分析。針對這個議題,也許我們可以這樣看:保羅為了要證明世人需要「因信稱義」,就使用三段論證的方法來證明:
首先,人的稱義,在理論上可以有「靠行律法稱義」和「因信稱義」這兩種。
其次,證明「靠行律法稱義」的人一個也沒有。
最後,唯一剩下可以稱義的渠道,就是因信稱義。
羅馬書第一章至第三章20節就是要證明,雖然在理論上可以「靠行律法稱義」,但實際上「靠行律法稱義」的人一個也沒有。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及第二章,說明了罪的普世性。第一章講到世人雖知道有神,卻行不義的事。第二章提到「靠行律法稱義」的可能性,其經文如下:「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6-7),「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節),「原來在神面前……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3節)。
第三章就急轉直下,在羅馬書三章10節說沒有一個義人,三章20節更補充說明,「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因此,就上文下理的分析,筆者認為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一個也沒有。
第二,那麼在聖經所舉的諸多義人的例子中,難道沒有一個符合靠行律法稱義的嗎?
從保羅的角度去看,的確是除了耶穌,沒有一個符合靠行律法稱義的人。保羅甚至舉亞伯拉罕為例,認為他的稱義是因信稱義,而不是靠行為稱義(羅四章,尤參2-3節)。雖然保羅沒有提到聖經所舉的其他義人,但既然連亞伯拉罕都是因信稱義,其他義人又何嘗不是呢?這一點可見諸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當中講到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撒拉、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等,都是因著信,得了稱義的見證(來十一4、7),或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5節),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16節),行了公義(33節)。這些都是一個旁證,證明聖經上所說的義人是因信稱義。
第三,保羅所說的「就如經上所記」,引的是哪節經文?
傳統上認為,羅馬書三章10節所引的是詩篇十四篇3節的下半節「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或詩篇一四三篇2節「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但近代的神學家之中,許多都認為傳道書七章20節「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更接近保羅的原文。認為保羅是引用詩篇十四篇3節的人不免要面對「行善的」與「義人」之間的差別,因此主張保羅稍微改寫了詩篇十四篇3節(如加爾文)。這樣的主張,可以更加確定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裏講的是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
總之,如果我們接受保羅所說的「沒有一個義人」乃是指靠行律法稱義的人,而且包括亞伯拉罕在內,所有的義人都不是靠行為稱義,那麼,羅馬書三章10節就與下面所列有關義人的經文沒有衝突。

***附:聖經所列有關義人及稱義的經文 (僅僅是作為參考的一些例子,並不包括所有的經文) 創六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創十五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伯一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perfect and upright),敬畏神,遠離惡事。(約伯是義人,請參結十四20。)
賽五十三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結十四20: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
太一19: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他,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太十三17: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太二十三35: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
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太二十五37: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可六20: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並且樂意聽他。
路一5-6: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裏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名叫以利沙伯。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徒十22:他們說:「百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他蒙一位聖天使所指示,叫他請你到他家裏去,聽你的話。」
來十一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註:「神喜悅他」應該足夠說明以諾是義人。)
雅二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註:雅各並非反對因信稱義,而是反對沒有行為的信心。)
彼後二7: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